目录
第一部分 梁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梁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2.依法对辖区道路实施交通安全管理,指挥疏导交通,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开展各项交通治理整顿,纠正和处理各种交通违法。规范和管理交通活动参与者的行为。
3.预防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对辖区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察、调查取证、责任认定、调解处理。侦破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缉拿逃逸嫌疑人。
4.负责定期检验机动车驾驶员能否适合参与交通活动的能力和身体状况。负责机动车检验和小型汽车、摩托车登记挂牌。负责摩托车驾驶证考试及汽车类驾驶证科目一考试工作。
5.参与城市建设的道路交通影响论证、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制定,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检查督导等工作。
6.调查、研究、分析交通运行参数与动态,提供各种交通管理对策依据,并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对道路、车辆交通参与者及交通环境进行管理和监控、保障交通安全畅通,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的生产生活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
7.在辖区道路施划、设置各类交通标线和交通标志。
8.应急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免受侵害和损失。
9.执行交通警卫和非常情况下的交通管制。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以及公安部规定的应当履行的其它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梁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下设办公室、车管分所、事故中队、城市中队、勐养中队五个职能部门,其中:勐养中队是外设中队。
上述部门主要负责业务分别是:对单位的行政运行及财务管理、车辆及驾驶人员登记管理、全县辖区内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及肇事逃逸追查、县城城区交通秩序维护管理、勐养镇交通秩序维护和事故勘查。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我们将继续以“预防事故、服务群众”为工作重点,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2018年度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1、队伍管理。
良好的队伍管理是取得优异成绩的根本保障,2018年交警大队将从以下几方面做好队伍管理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全体民警、辅警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对十九大报告中的新思想、新论断、新提法、新举措,结合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和梁河实际,全面系统的分析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找准工作发力点,谋划好2018年工作思路和重点;二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纪律和日常内务管理,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三是完善大队二级班子建设,通过积极的请示汇报,配齐、配强大队二级班子;四是加强请示汇报,积极帮助争取勐养交警中队乡镇补贴;五是加强业务培训,全力提高民警执法水平,全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2、预防事故。
一是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事故防控网,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交通事故研判机制,每月深入分析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按照警力跟着警情走的原则,进一步改进勤务机制,切实提高预防事故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继续调整勤务制度,全面加强路面管控,2018年继续以两条省道(保瑞线、芒那线)为重点,全面强化两条主干道路面管控,强化在两条省道开展路面巡逻检查工作,以定点以流动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整合警力资源,加强与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特警大队、110接处警队、城区派出所的联勤联动,形成共同参战,齐抓共管,全面强化城区秩序管控,同时结合各专项行动及时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四是推进道路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抓住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点,认真分析,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整治、有效果,最大限度的消除辖区道路安全隐患;五是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好“两站两员”劝导工作及“农村交通安全广播站”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六是加强请示汇报工作,积极争取全县“两站、两员”工作人员经费保障,全力确保“两站、两员”工作的正常开展。
3、深化“放管服”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在前阶段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喜迎十九大、忠诚保平安、跨越式发展、铁警勇争先”主题教育活动,对已完成的阶段积极总结,对下阶段的主题将提前谋划,加大推进力度,二是持续加大下乡送考核下乡送检服务,通过对边远山区的送考和送检服务,强化源头管理。三是继续推进人民调解下乡制度,对简易道路交通事故调解,推行下乡调解服务,解决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4、加大科技投入,提高信息化管控水平。
2018年将努力推进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继续采取警企合作,在2017年的基础上,继续推进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不断提升城区重点路口、重点路段的管控能力。
5、全力投入重大节假日交通安全保卫,确保全县重大节庆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2018年对重大节庆活动安排,交通安全保卫应提前谋划、及早安排,确保重大节日的交通安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进行。节日期间,对重点车辆和重点交通违法实行严格查处,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重大节庆活动交通安全、畅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次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我单位财政全供养在职人员编制3人,在职实有27人,退休人员4人。财政部分供养人员(交通协管员)编制55人,实有58人。人民调解员编制3人,实有2人。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其中,执法执勤车5辆,机要通信车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2018年交警财务总收入517.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17.34万元。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17.34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收入。以上按功能分类,收入分别列“公共安全支出”489.27万元,主要反映人员工资及业务(办案)装备经费;“住房保障支出”28.07万元,主要反映人员住房公积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17.34万元。全部属于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40212道路交通管理”489.27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28.07万元。
按经济科目分类:基本工资79.87万元、津贴补贴186.96万元、住房公积金28.07万元、年终一次性奖励6.66万元、办公费3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4.56万元、邮电费2.92万元、印刷费3万元、维修维护费0.5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96万元、其他一般公用经费165.3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交通协管员工资性支出)、退休费31.02万元。
本年度未安排项目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年度未安排该种项目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年度未安排政府采购项目支出。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预算收支517.34万元,比去年的502.86万元增长2.88%。增长率不同,但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来看同上年有较大变化,主要变化因素是交通协管员等的人员工资经费由“工资福利支出”调整到了“商品和服务支出”。另有较明显差异的是今年本部门未安排项目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19.44万元,依然按照7200元/人/年的标准,以在职27人计算。预算开支办公费3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4.56万元、邮电费2.92万元、印刷费3万元、维修维护费0.5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96万元。另有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24万元,按照600元/人/年的标准,以退休4人计算,预算开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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