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公安局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17920    作者: 日期:2018/9/29

监督索引号53312200445101000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主要职能

()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交通安 全法律法规。宣传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依法对辖区道路实施交通安全管理,指挥疏导交通,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开展各项交通治理整顿,纠正和处理各种交通违法。规范和管理交通活动参与者的行为。

()预防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对辖区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察、调查取证、责任认定、调解处理。侦破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缉拿逃逸嫌疑人。

()负责定期检验机动车驾驶员能否适合参与交通活动的能力和身体状况。负责机动车检验和小型汽车、摩托车登记挂牌。负责摩托车驾驶证考试及汽车类驾驶证科目一考试工作。

()参与城市建设的道路交通影响论证、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制定,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检查督导等工作。

()调查、研究、分析交通运行参数与动态,提供各种交通管理对策依据,并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对道路、车辆交通参与者及交通环境进行管理和监控、保障交通安全畅通,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的生产生活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

()在辖区道路施划、设置各类交通标线和交通标志。

()应急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免受侵害和损失。

()执行交通警卫和非常情况下的交通管制。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以及公安部规定的应当履行的其它职责。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车管业务方面:全年办理机动车业务25822项。其中,注册登记3430项、核发检验合格标志16650辆,其它机动车业务3486项、核发检验合格标志16650辆,其它机动车业务3486项。办理驾驶证业务13182项。车管行政事业性项目收费218.16万元,全额缴入梁河县国库。

(2)违法查处方面:全年共查处各类违法26780起。其中:无证驾驶机动车812件、饮酒7件、行政拘留5起、暂扣车辆608起。交通罚没收入79.99万元,由银行代收后全额缴入梁河县国库。(第三四季度罚没收入由于省财政尚未向交警部门提供清分数据未能在年末进行核对确认)

(3)交通事故处理及预防方面:全年处理交通事故639起,18人死亡,518人受伤,涉及经济财产损失30.8万元。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初步建立了县、乡、村三级事故防控网,通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自去年12月至今年11月以来(事故统计期间同一般自然年112月不一样,为每年12月至次年11月),全县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各项指数呈大幅度下降趋势,道路交通秩序呈平稳良好态势。

(4)交通安全宣传方面:大队以春运、民族节日、各项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深入学校、农村、客运企业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同时积极开展下乡便民服务活动,截至1102日共开展了54次集中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共摆放宣传展板432块、发放宣传材料2.5万余份,通过企信通向驾驶员发布安全信息5万余条,播放宣传光碟23场次,同时大队利用新型传播媒介公众微信平台发布信息43条,车管所在全县各乡镇开展下乡考试便民活动51次,与去年同期41场次比增加了10场次,为全县5465名群众办理了摩托车驾驶证考试,与去年同期3476比增加1989名,3314辆摩托车在下乡活动中通过了安全技术检验,与去年同期2356辆比增加了958辆。

(5)科技信息化建设应用方面:在现有警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大队积极谋划,提出向科技要警力的思路,进一步加强科技信息化建设应用,强化道路交通管理,一是大队与相邻县市在卡口建设和接入率都达到了100%二是积极应用缉查布控系统,对重点车辆及时有效管控,今年以来,大队通过缉查布控系统共查处重点车辆488辆,现场开具处罚决定书278起;三是积极向上争取建设项目,通过汇报争取,交警支队出资在省道芒那线(翁冷至邦别)路段建设完成区间测速设备一套,并于51日正式投入使用;四是对囊宋岔芒林路口建设的红绿灯智能设备建设项目,现前期建设已完成;五是通过积极向上争取后,由交警支队出资在保瑞线新建一套单点测速设备,投资约15万元,目前正在施工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公安交警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末实有民警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在职实有民警27人。

退休人员4人。

财政供养人员(交通协警员)编制55人,在职实有人数55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收入合计98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9.08万元,占总收入的91%;其他收入89.61万元,占总收入的9%。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40%,财政拨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完善津补贴因素;其他收入较去年对比有较大增加,原因是12月收到来自上级公安部门用于科技信息化建设的经费5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支出合计853.83元。其中:基本支出841.23万元,占总支出的99%;项目支出12.6万元,占总支出的1%;无其他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4.5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4%,原因是本年度的基本支出填报中根据预算安排含有往年反映在项目支出的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部分。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经审批的三个项目人民调解员人员经费;县区交通设施标志设置;治理货车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用于以上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6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有所降低,原因是县区交通设施标志及治理货车超限超载行为专项两项工作均已进入正常实施阶段,不再发生初期的投入建设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3.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与上年对比增加14%,增长主要因素是完善津补贴引起的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740.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开支,包括民警及协管员工资、协管员社会保险,占该分类支出的74%。其余部分为开展工作需要支出的业务(办案)、车管成本等日常运行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用于支付在职民警的单位部分养老保险。

3.住房保障(类)支出27.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用于支付在职民警的单位部分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96万元,支出决算为3.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度持平。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9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表中18辆包含摩托车数量)。主要用于城区秩序管理、辖区道路巡逻、事故现场勘察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5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4%,主要原因是变更了填报口径,往年反映在项目支出的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部分纳入了该项填报,所以差异较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单位行政运行、车管部门开展车驾管业务所需的成本支出(牌证费等)、城区秩序和事故现场勘查产生的业务办案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641.3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1.75万元,固定资产399.6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0.3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0.0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479平方米,账面原值188.84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0项,账面原值1.21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41.36 

241.75 

399.61 

130.51 

269.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固定资产中没有房屋构筑物类别的数据,是因为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搬迁后,2017年处置原有资产,而新迁建的办公区在编制决算时尚未完成审计结算,未能入账,故该栏中无数据。

2.2017年度因资产核减数较多,在核减工作进行中,发现了数处往年填列错漏与分类混淆的地方。在咨询了财政相关股室意见后,对财务账套内涉及的所有固定资产数据重新进行了清理,并将在2018年进行说明更正。该情况在资产管理系统更新2017年数据时已报资产管理部门备查。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一、决算:指根据年度预算执行结果而编制的年度会计报告。它是预算执行的总结。

二、财政拨款收入:是核算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分为基本支出拨款项目支出拨款两个明细科目,分别核算行政单位取得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财政拨款资金

三、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312200445101111

 [附件: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决算公开.XLS20180928045749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