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公安局专职消防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补充公开编制说明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为社会提供安全保障;灭火救援、突发事故处理、勤务保卫。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梁河县公安局专职消防队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5人。单位无车辆。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梁河县公安局专职消防队2016年度收入合计332.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2.0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同比上年增长1.04%。
(二)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公安局专职消防队2016年度收入合计332.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2.0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收入332.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07万元,公共安全收入295.97万元。比上年增加1.04%.
(四)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支出332.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07万元;公共安全收入295.97万元。比上年增加1.04%.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332.0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07万元;公共安全收入295.9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2.0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32.04万元。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2.04万元,其中: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36.07万元,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295.97万元。
(三)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32.04万元。基本支出:36.0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35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2万元。项目支出295.97万元。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梁河县公安局专职消防队2016年未安排“三公”经费,所以无“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梁河县公安局专职消防队2016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梁河县公安局专职消防队机关运行经费安年初预算执行,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梁河县公安局专职消防队未开展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6年梁河县公安局专职消防队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以消防大队共同使用办公。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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