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公安局专职消防队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补充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为社会提供安全保障;灭火救援、突发事故处理、勤务保卫。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根据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总体要求,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做到“四个确保”,即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保稳定”;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强化财政专项资金和项目资金管理,为实现年初的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预算编制基本原则
1.依法理财原则。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行为。编制预算时做到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体现国家和我州有关方针政策。
2.真实完整原则。部门预算数据要真实准确。
3.结构优化原则。有效整合财政资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公用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4.收支平衡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做到收支平衡。严格执行增收节支、理性节约的各项规定,坚持统筹兼顾,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5.公开透明原则。加强预算法律法规宣传,做到政策制度公开透明;明确预算编制各阶段重点工作;建立健全预算信息公开机制,有序推进预算信息公开。
(三)预算编制标准
1.职工工资(包括在岗职工),根据单位编制和法规政策,按现行工资标准计算核定。
2.一般公用经费实行定员定额管理,根据单位的人员配置,统一按支出定额按规定标准核定。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部门共1个,财政全供给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梁河县公安局专职消防队2017年度收入合计35.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1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同比上年增长1.04%。
(二)2017年用于保障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1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33.6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办公经费:1.5万元,工会费:0.67万元。无项目支出。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5.1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1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15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5.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1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梁河县公安局专职消防队机关运行经费0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梁河县公安局专职消防队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未安排“三公”经费,所以不有开展工作。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六、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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