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公安局

梁河县公安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16812    作者: 日期:2020/10/24
监督索引号53312200431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梁河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梁河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梁河县公安局全年紧紧围绕公安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梁河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实际,严格落实岗位职责,强化各项工作举措,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动,重点围绕以下十一个方面开展政治安全维护、安保维稳、打击防控和服务群众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成效。

(一)抓实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工作。一是强化重点人员管控,对24名重点上访人员采取分级分类动态管控措施,对全县退役军人2909人,参战340人开展情报收集和稳控工作,排查重点上访人员24人,国保重点人10人;做好e租宝、泛亚、涉军、民师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及时监测活动轨迹,确保随时掌控其动态,形成共同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非法宗教打击工作。成功制止了1起基督教非法聚会活动,收缴非法出版物22698份,交由民宗、文化部门处理,对聚会人员进行现场教育。三是强化打击邪教工作,持续保持对“法轮功”“门徒会”、“三班仆人派”等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严打态势,严防发生重大反宣煽动案件,完成在册邪教人员82人的基本信息录入维护,72人的多媒体信息维护,更新258条,收到“法轮功”反宣传品及相关录音电话共16次;四是开展邪教人员动态排查工作,共对41名邪教人员(法轮功解脱人员23人、中功在控人员2人、协控人员1人、门徒会在控人员14人)进行了走访,100%更新录入邪教人员管理系统。五是强化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服务,对2家境外非政府组织(艾滋友好环境营造会和美国妈妈联谊会)在梁河开展的项目,做好管理与服务工作,坚决抵御境外政治类非政府组织渗透破坏活动。六是维护网上政治稳定,加强网上情报信息的巡查,对攻击诬蔑中央领导和我省党政主要领导的有害信息和妄议70周年大庆的政治谣言,涉及本地的信息,及时进行处置,共上报涉政谣言情报信息64条,发现并处置涉及梁河县的舆情13期。七是严格落实边境管控措施,严防涉恐人员“回流”“渗透”入境。准确把握当前境外涉恐人员回流渗透新形势、新敌情和新动向,有效整合各部门以及社会各方面力量资源,提升风险意识,最大限度地防止境外涉恐人员潜入境内实施恐怖破坏活动,确保恐怖或极端组织人员不从我县回流渗透,不在我县传播宗教极端思想和发展人员、筹集资金,不在我县实施暴恐袭击,召开全县反恐怖工作会议2次,专题研究反恐工作4次,共查验新疆籍人员467人,其中汉族436人、维吾尔族4人、回族19人、其他8人。查验重点国家人员76人,开展情报研判11期,开展安全大检查43次,牢牢把握反恐工作的主动权,确保了全县政治大局,未发生政治安全事件和暴力恐怖事件。

(二)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扫黑除恶为统领,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一是突出重点,强化线索核查和打击。围绕17类打击重点,对管辖的87条线索全部录入系统,核查清零78条。共办理涉恶团伙案件4起,涉恶犯罪集团案件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9人,判决生效2件,待开庭审理2件。二是强化“破网打伞”工作,全面收集排查党员、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驻局纪检组对2013年以来已办结、已判决案件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进行一次“回头看”,逐一过堂,确保党员、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一个不漏,通过清理、核查和“回头看”,2013至2018年度全县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中13人原均中共党员,其中原副局长李朝文、杨明辉被上级认定为政治性“保护伞”;其他11人未发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三是加大走访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深入开展入户走访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四是强化综合治理,梳理排查治安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行业进行综合整治,深入摸排黑恶线索。对一件集体土地被长期侵占一事开展联合整治,将长期被霸占的40亩水田归还给27户农户,对4名违法人员给予了打击处理。五是紧盯打财断血,对侦办的5起涉恶案件的涉案财物依法进行了扣押,目前共冻结涉案资金6.017万元,扣押涉案资产14.6万元,扣押车辆3辆、作案手机24部,电脑1台,缴获管制刀具5件,缴获枪支1支。六是强化督导检查,每月定期对各战区的学习贯彻、宣传发动、线索摸排、基础台账、整改落实、综合治理等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和通报。

(三)以打开路,严厉打击各位刑事犯罪活动,共立刑事案件326件,破136件,破案率42%,打处117人,立案同比上升3.8%,破案同比下降28.4%,打处下降7.1%。破案率下降18.9%,破获命案1件;破获赌博刑事案件5件,抓获犯罪嫌疑人员20人,查处赌博治安案件14件,查获违法人员96人,破获容留卖淫刑事案件1件,抓获犯罪嫌疑人员3人,查处卖淫嫖娼治安案件5件,查获违法人员9人;立涉枪案件27件,破20件,破案率74%,抓获嫌疑人21人,同比立案减少2件,下降6.9%,破案下降9件,下降31%,打处减少8人,下降27.6%。抓获各类在逃人员53人,同比减少25人,下降32.1%。破获非法持有枪支案件30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9人,收缴各类枪支38支,各类子弹542发;清查收缴炸药8420千克、雷管1881枚,收到群众主动上交枪支12支,子弹10发。全县共发电信诈骗案件76件,破3件,损失金额达293.72975万元,对33起被骗案件及时开展紧急止付工作,成功止付案件2件,止付成功2.3万余元,返还8.4万元,成功冻结受害人被骗资金1.1万元;立经济犯罪案件12起,同比上升71.43%,破案10起,同比持平,抓获犯罪嫌疑人32人,同比上升300%,涉案金额198.34元,挽回经济损失524.59万元,缴获赃物折款114.92万元。查处治安案件718件,同比上升11.66%,查获违法人员814人,同比上升11.35% ;共办理“三非”外国人行政案件41件,清遣 “三非”外国人241人,其中缅甸籍人员239人,越南籍人员2人;采集外籍人员指纹、DNA等各种数据2100余份;查处“三非”人员贩卖毒品案3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缴获毒品35.34642千克。森林公安共立各类刑事案件30起,破2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3人;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19起,查处119起,依法处理违法人员121人,公司1家,没收各类木材108.5立方米,处行政罚款151.68万元,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61万元,救助、收缴了一大批野生动物及制品。

(四)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严打毒品违法犯罪。一是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81件,同比下降28%;;缴获毒品253.71千克,同比上升110%;抓获犯罪嫌疑人79名,同比下降27%;破州级目标案件3件,同比持平;案件录入及嫌疑人最终处置情况更新均为100%。二是抓实收戒打零工作,共查破零星贩毒案件61件,同比下降18%,共收戒吸毒人员500人(强戒384人,同比下降17%,社戒社康116人,同比下降61%),关爱中心接受关爱对象152名,目前在所124名,做到“老弱病残特殊吸毒人员应收尽收”,有效解决了老弱病残吸毒人员社会危害大、管控难的瓶颈问题。三是加大吸贩毒重点乡镇、村寨整治力度,共开展整治集中17次,破获零星贩毒案件8件,收戒吸毒人员163人员。四是强化吸毒人员动态管理,加强对吸毒人员的动态监控、网上跟踪,最大限度实现了信息共享,信息维护率达98%以上,切实提高对吸毒人员的跟踪管控能力;五是加大制毒物品打击和管理力度,积极组织开展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破获走私制毒物品违法案件1件,缴获制毒物品15吨,建立健全18家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信息员、联络员制度和内部管理机制,审核办理各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备案8次。

(五)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强化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3221件,受理道路交通事故989起,同比上升25%,死亡26人,同比上升23.8%,受伤734人,同比上升8.1%,财产损失7.195万元,同比下降75.9%,全县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开展下乡服务80场次,为7509人通过了摩托车驾驶证考试,开展夜查统一行动32次,查处酒后驾驶67起。二是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非正常人员等10类高风险人员进行排查,共摸排出有现实危险的重性精神病人7名,全部建立档案,并将信息录入“全国重性精神病人管理系统”,规范率达到100%。没有发生因重性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伤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事件,未发生一起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三是做好矛盾纠纷稳控。对全县所有山林土地纠纷、征地拆迁、企业改制、邪教等进行摸底调查,共排摸各类矛盾纠纷37起,开展劳工领域涉及劳资纠纷排查27起,稳控大的矛盾纠纷3起,稳控重点上访人员24人,国保重点人10人。四是强化行业场所管理,强力整治治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11次集中清查整治行动,抓获吸毒人员41人,清查流动人口425余人次,清查旅馆业96家次,娱乐场所61家次,出租房115家次。五是做好网络安全整治工作,积极开展2019年网络安全执法检查,对辖区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ICP)和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ISP)开展安全大检查,部署全县61家机关事业单位开展自检自查并重新定级备案,开展现场执法检查15家次。六是监所管理安全有序,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清监工作,加强在押人员安全管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了监所绝对安全。七是确保了大型活动和重大警卫工作安全,圆满完成了各级两会、各类民族节庆、各时段敏感节点、各类庆典等安保工作10场次,重大警卫工作实现“零事故”。

(六)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继续推进受立案制度改革和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加强源头管控,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压案不办、久拖不决、违规办案和执法不公的问题。二是加强执法监督,加大执法考评,完善落实执法考评制度,创新考评方式方法;通过每周一学习例会学习法律、法规,组织全局办案民警分别对新版警综平台的录入、案件网上流转、各类常见警情在处置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以及在办理案件中法律法规的使用问题进行了培训。三是加强涉案财物的管理。严格按照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涉案财物管理制度、专门保管场所,确立专人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台账文书,为杜绝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四是加强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明确所有案件必须进入警综平台流转办理,所有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案件都由局长进行审批,杜绝案件“保而不侦”的情况。五是加强法检联动机制。对外加强与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沟通协调,共召开8次法检联席会,对扫黑除恶、边境整治、打零收戒、三非治理等重点工作,加强法律政策研究,最大限度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固化典型案例成功经验,研究解决“保护伞”认定、境外取证和证据认定等执法难题进行研究。六是加强案件审核把关,共审核案件905件1101人,提请逮捕124件174人,批捕107件172人,批捕率为86.3%,移送起诉178件318人,起诉171件310人,起诉率为96.1%,办理取保候审案件56件79人,监视居住案件43件49人。

    (七)深度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一是完成了技防二期前期点位勘测和设备选配工作,强化了监所视频监控存储改造升级,加强了无线移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二是通过预警信息、网上追逃、视频监控、高清卡口等信息化手段破获各类案件58起,同比上升34.9%,抓获嫌疑人33人,同比上升17.9% ,提供交通事故视频资料195份,同比上升43.5%,社会治安防控成效显著。三是网络协助作战成效凸显,协助各办案部门办理各类案件87件,同比上升1%,抓获犯罪嫌疑人141人,同比上升30.5%。

(八)加强队伍建设管理,提高队伍综合素质。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支部示范创建学习,持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教育活动,不断完善“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进一步提升队伍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忠诚警魂。二是全面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政法工作条例》,用政治理论不断武装头脑,确保队伍政治清醒,用职业道德培育民警,加强民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构筑忠诚警魂,坚定理想信念。三是各党支部共开展集中学习180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意识形态专题学习1次,开展专题党课教育4次,党务工作者专题培训2次,组织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2次,开展新时代德宏讲习活动6次,开展党纪党规考试10次。四是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进队伍守初心、查差距,担使命,抓落实,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真正立起来、挺起来、严起来,完善内部管理规定,对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行为进行严肃政治,营造清正廉洁的良好警风,坚持不懈贯彻落实好“中八条”“四风”问题教育规定,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排查行业廉政风险点101个,设置了廉政文化走廊,制作悬挂《梁河县公安局岗位廉政风险识别及防范措施》图22块。组织党员民警到县委党校开展党员活动日;到德宏州家规家训家风传承地——尹氏宗祠参观学习;组织观看《激浊扬清在云南》反腐专题系列片,发送廉政短信、预警提醒等信息20余条次,下发监督检查整改通知和督察通报12期次、下发整改监察建议书1份,增强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意识,引导党员民警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规定。共备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9人次,请休假或外出报备200人次,民警同志拒收人民币现金2万元、价值600余元物品。五是把“忠诚可靠、守纪作为”专项教育活动作为重点内容来抓。坚持问题导向,以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为准绳,从政治、思想、工作、组织、作风、家教家风问题上找症结,对症下药、治愈病根,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六是重点整治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重点整治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重点整治“一岗双责”不履行的问题;重点整治“八小时”外无监督的问题;重点整治有问题、有举报线索不深究的问题;重点整治执法监督严重缺位的问题。七是认真践行“四种形态”。驻局纪检监察组有针对性开展各类谈话32人次,与班子成员之间交心谈心4次;受到党纪政务处分4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1人,开除党籍、撤销行政职务2人)。

(九)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按照中央、省州县安排部署,加大对挂钩村芒东镇杞木寨村的帮扶力度,开展猪、牛、羊养殖和茶叶种植等扶贫,共帮扶69户206人,2018年脱贫28户83人,2019年拟脱贫6户19人。县公安局自筹设立了扶贫专项基金,为40户愿意发展养猪的建档立卡户每户投入2000元共8.3万元资金进行发展,发放困难慰问金1.6万余元,认真开展C、D级危房改造工作,共59户,其中建档立卡户44户,其他四类人员15户。2019年帮扶四类人员改造C、D级危房14户,帮扶一般户改造C、D级危房58户,目前共改造C、D级危房131户,还有16户C、D级危房因以后准备建新居,目前暂时不愿改造。有39户C、D级危房不符合改造政策。自帮扶杞木寨村以来,县公安局共投入各项扶贫资金60余万元。

(十)全力做好70周年大庆安保各项工作。一是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切实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要求,于8月2日组织召开了全县公安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任务,分析了我县当前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了全县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工作。二是高位推进安保工作的高效有序的开展,对“十场仗”进行了细化和完善,局领导率先垂范,深入到基层指导安保工作的开展,对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进行研究和补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弱项,共组织召开70周年大庆安保工作部署会议13次。三是组织各乡镇、各单位内保人员、政法综治干部、村治保组织人员、2家保安公司、3家外卖公司及治安积极分子3000余人参与“红袖标”的志愿活动。通过全县公安机关的努力奋战,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工作圆满完成,实现了“五个严防、三个确保”的目标。被省公安厅记个人嘉奖1人,通报表扬3人;被德宏州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3人,记嘉奖5人;县公安局记个人嘉奖4人,通报表扬80人。

(十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健全完善工作清单。在2015、2016年健全完善了权力清单和义务清单,明确行政职权类共计8类、1167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8455项、“追责情形”共计8077项;梁河县公安局行政许可、审批共43项。二是加强公安机关“窗口”单位的规范化建设,从环境卫生、物品摆放、接待群众、文明用语、监督救济等方面大力加强公安机关“窗口”单位的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三是缩短和明确了19项办理时限。四是全面实施警务公开,转变告知方式。向社会作出全面公开和具体的办理承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制作了各项服务行政审批阳光便民事项和服务指南,放置在便民服务窗口,便于群众取阅查询,便于群众知晓办事程序、所需材料。对一次未能办结的办事群众,制作阳光便民贴(卡),一事一贴、一次一贴,避免群众往返跑。五是审批服务,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公安机关服务群众提升效能22条措施》,德宏州公安局推出的29条、县局24条便民利民措施。共计138条,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减权限权、高效管理、优化服务带来的巨大改变,最大限度地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六是因地制宜,出台24条便民利民措施。其中治安管理方面7条,交管方面5条,出入境方面7条,消防方面7条。七是深入推进公共权力的全面统计,明晰各部门的“职责边界”,在2015年底编制完成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重新归整统计,顺利完成机构改革后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顺利完成梁河县消防救援大队清单移交工作,共移交涉及消防行政业务5类,共101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846项,对应的“追责情形”695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梁河县公安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梁河县公安局人员编制204人,实有人数204人,离退休人员5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4人。车辆编制2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4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实有车辆2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4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公安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5,338.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38.9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总收入5269.08万元相比增加了69.84万元,增长了1.33%,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5269.08万元相比增加了69.84万元,增长了1.33%,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返还款的拨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公安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5,596.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91.31万元,占总支出的90.97%;项目支出505.53万元,占总支出的9.0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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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上年总支出6027.83对比减少430.99万元,降低了7.13%,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的4977.75万元对比,减少113.56万元,降低了2.28%,项目支出与上年的1050.08万元对比,减少544.55万元,降低5.19%,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部分经费无法及时兑付,形成债务,对外欠账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91.31万元。与上年4977.75万元对比增加了113.56万元,增长了2.28%,原因是:工资增加变动。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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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5.53万元。与上年专项业务工作经费1050.08万元对比,减少544.55万元,降低51.86%,主要原因是:由于财政困难,转移支付资金及禁毒专项资金拨付不到位,无法执行预算支出,造成民警垫资,向商家赊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禁毒业务工作及办案业务、警用装备更新采购的开支,完成了派出所执法办案区改造、更新囚车;对毒品犯罪、扫黑除恶、电信诈骗等案件投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公安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52.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1%。与上年财政拨款支出6027.83万元对比,减少了475.14万元,降低了7.88%,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无法及时拨付相关经费,单位压缩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开支

 2.公共安全(类)支出4,94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02%。主要用于公安各项工作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5.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7%。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23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上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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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公安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费支出预算为36.44万元,支出决算为35.15万元,完成预算的96.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开支,特别是接待费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21.23万元,增长152.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2.03万元,增长167.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8万元,下降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老化,维护成本增加,二是更新囚车一辆,支付部分车款,三是压缩接待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1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1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1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万元,购置车辆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2.15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4辆。主要用于下乡及扫黑除恶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梁河县公安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1.25万元,与上911.69万元年对比减少680.44万元,降低74.64%,主要原因为县财政资金困难,无法足额拨付经费,导致对外欠账较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含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梁河县公安局部门资产总额7696.84元,其中,流动资产2712.47元,固定资产2015.7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3元,其他资产2955.6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0.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849.41万元,固定资产减1778.9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13万元,其他资产增加911.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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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6.8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9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未单独开展项目绩效自评,(附表9-附表11)空表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支出数据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

2、三公经费中涉及车辆详细数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警力和警用装备属于国家秘密事项,依法不予公开。

3、我单位2019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的收入及支出,所以2019年决算公07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以空表公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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