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春节即将来临,群众返乡、探亲访友,娱乐活动增多,为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健康、文明、祥和的春节,梁河县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对“黄赌毒”违法犯罪展开凌厉攻势。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从事、参与“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团伙、人员,从严查处“涉黄、涉赌、涉毒”经营服务场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一)组织、强迫、容留、介绍、引诱妇女卖淫的;
(二)卖淫嫖娼、站街招嫖、进行淫秽色情表演、发放招嫖卡片、网上发布招嫖信息的;
(三)提供色情服务、淫秽色情表演的;
(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陪侍活动的;
(五)通过网站、即时通讯工具、直播平台等组织、介绍卖淫、传播淫秽色情内容的;
(六)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的;
(七)网络赌博、微信红包赌博或新型APP软件赌博的;
(八)利用棋牌室、老年活动室、农村文化活动中心、茶楼、酒店宾馆、餐馆、农家乐等场所,或野外组织、参与利用扑克、麻将等工具开设赌场、参与赌博的;(九)以营利为目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50000元以上或参赌人员累计达到20人以上,均构成赌博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明知他人实施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为其提供场所、资金或者帮助接送赌客、望风看场,在赌博场所放高利贷、收受投注、兑换筹码,结算赌资、利用微信或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转移赌资等直接帮助构成犯罪的,以赌博罪共犯论处;
(十一)因赌衍生的“放水”、非法拘禁、绑架、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暴力护赌、暴力催逼赌债的恶势力,为赌博提供场所的酒店、宾馆、会所、会馆等经营者、法人;
(十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和非法持有毒品的;
(十三)非法生产、买卖、运输、走私制毒物品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
(十四)吸食、注射毒品或容留他人吸食及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十五)幕后组织、操纵“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或为“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充当“保护伞”的。
三、歌舞厅、KTV、 足浴、按摩、电子游戏厅以及其他公共娱乐、服务场所或从业人员参与、包庇、纵容“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的,公安机关将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凡中共党员或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并一律移交纪委监委处理;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检举揭发涉黄、涉赌、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对积极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案件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视情给予奖励。对于包庇窝藏违法犯罪嫌疑人、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凡继续经营、从事、参与“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重处罚。
七、举报电话:110
梁河县公安局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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