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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3年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交通安 全法律法规。宣传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
(2)依法对辖区道路实施交通安全管理,指挥疏导交通,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开展各项交通治理整顿,纠正和处理各种交通违法。规范和管理交通活动参与者的行为。
(3)预防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对辖区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察、调查取证、责任认定、调解处理。侦破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缉拿逃逸嫌疑人。
(4)负责定期检验机动车驾驶员能否适合参与交通活动的能力和身体状况。负责机动车检验和小型汽车、摩托车登记挂牌。负责摩托车驾驶证考试及汽车类驾驶证科目一考试工作。
(5)参与城市建设的道路交通影响论证、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制定,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检查督导等工作。
(6)调查、研究、分析交通运行参数与动态,提供各种交通管理对策依据,并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对道路、车辆交通参与者及交通环境进行管理和监控、保障交通安全畅通,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的生产生活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
(7)在辖区道路施划、设置各类交通标线和交通标志。
(8)应急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免受侵害和损失。
(9)执行交通警卫和非常情况下的交通管制。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以及公安部规定的应当履行的其它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事故中队、城市中队、勐养中队、车管所、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上述部门主要负责业务分别是:对单位的行政运行及财务 管理、车辆及驾驶人员登记管理、全县辖区内道路交通事维护和事故勘查。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度,梁河大队将围绕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中心工作,以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为主线,加强秩序管控,落实好“放管服”各项措施,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1.抓强队伍建设。巩固拓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不断提高政治“三力”,确保“三个绝对”,着力锻造一支能够适应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现代化、高质量发展要求、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过硬公安交管铁军。
2.紧盯事故预防。一是积极推动和督促属地乡镇和各职能部门履行好交通管理职责,形成“一路三方”管控体系,压实属地责任,构建县、乡、村三级防控体系;二是持续抓好道路隐患排查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道路进行再排查,再整治,形成安全隐患报告,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整改;三是加强源头管控,各村民小组、行政村要对本村的机动车、驾驶人情况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四是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好交通管理职责,农机部门要结合农忙时节对加强农机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客运、货运、工程车的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运营,工程车超载、改装等违法行为。
3.强化秩序管控。一是精准研判事故发生的情况,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整治,根据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管控;二是突出重点,对事故高发频发的芒梁公路,每星期开展不少于两次的道路交通整治,整治地点要灵活机动,做到全覆盖;三是继续推动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派出所属地管理的作用,补齐县乡管理漏洞;四是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加大对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结合上级公安机关各项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酒后、无证、超员、超载等重点违法行为。
4.优化城区管理。一是巩固好创卫成果,对乱停乱放行为进行常态化整治,规范停车秩序;二是结合实际,调整勤务,早上7时至下午19时实行无缝管理,及时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加大曝光力度,对随意停车,不听劝阻的行为进行曝光,曝光一批,警示一片,提高群众文明意识;四是积极推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规划道路标线、停车泊位,加快公共停车场的建设;五是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的作用,把城区建成的视频监控重新使用起来,缓解人力管控压力。
5.注重宣传教育。一是持续开展好“一盔一带”生命防护工程,提高头盔佩戴率和安全带使用率;二是成立宣传小分队,进村、进寨、进企业进行交通安全宣传,特别是公路沿线村寨的宣传要日常化;三是充分利用节假日、赶集日人员聚集的时候,用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让群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四是充分发挥“两站两员”、大喇叭作用,对交通安全知识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安全出行意识。
6.有效推进“放管服”工作。一是充分利用“互联网+”给生活带来的便利,进一步推广“交管12123”APP运用,发挥互联网的优势,推行简单业务掌上办理,节省群众办事成本;二是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把“放管服”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提升“一窗办”“一站办”“当日办”能力。
7.加强请示汇报。进一步加强请示汇报加强与县财政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努力解决大队业务经费困难问题。 交警大队将在县委县政府、县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克服困难,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撸起袖子加油干,坚决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使梁河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规定,警力和警用车辆属于国家秘密事项,依法不予公开。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64.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64.0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25万元。 与上年851.77万元对比增加12.52万元,增长1.47%,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变动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64.0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64.0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64.04万元(本级财力864.0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851.58对比增加12.46万元,增长1.46%,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变动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64.2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64.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5.32万元,与上年732.53对比减少117.21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其他人员工资由上年的基本支出列入项目支出,导致2023年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248.72万元,与上年119.05万元对比增加129.67万元,增长108.92%,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其他人员工资由上年的基本支出列入项目支出,导致2023年项目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功能科目2040201“公共安全—公安—行政运行”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696.7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功能科目2040220“公共安全支出—公安—执法办案”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3.9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交通执法及侦查办案开支;功能科目2040299“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其他公安支出”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70.4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公安装备及其他公安方面的支出;功能科目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2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建房费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功能科目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43.68万元,主要用于民警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支出;功能科目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3.65万元,主要用于民警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支出;功能科目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64万元,主要用于民警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支出;功能科目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32.76万元,主要用于民警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基本工资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05.89万元(基本支出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05.89万元,项目支出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0万元);(2)津贴补贴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97.45万元(基本支出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97.45万元,项目支出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0万元);(3)奖金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53.3万元(基本支出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53.3万元,项目支出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0万元);(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43.68万元(基本支出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43.68万元,项目支出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0万元);(5)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3.65万元(基本支出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3.65万元,项目支出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0万元);(6)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92.64万元(基本支出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92.64万元,项目支出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0万元);(7)住房公积金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32.76万元(基本支出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32.76万元,项目支出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0万元);(8)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99.62万元(基本支出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1.3万元,项目支出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78.32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办公费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81万元(基本支出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81万元,项目支出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0万元);(2)水费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0.1万元(基本支出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0.1万元,项目支出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0万元);(3)电费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0.7万元(基本支出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0.7万元,项目支出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0万元);(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9.5万元(基本支出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9.5万元,项目支出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0万元);(5)工会经费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4.5万元(基本支出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4.5万元,项目支出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0万元);(6)劳务费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3.6万元(基本支出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3.6万元,项目支出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0万元);(7)租赁费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0.4万元(基本支出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0万元,项目支出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0.4万元);(8)专用材料费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万元(基本支出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0万元,项目支出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万元);(9)其他交通费用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3.58万元(基本支出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3.58万元,项目支出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0万元);(1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5万元(基本支出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0万元,项目支出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0.86万元(基本支出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0.86万元,项目支出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0万元)。
4.资本性支出:专用设备购置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5万元(基本支出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0万元,项目支出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5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与中央、省级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5万元,较上年9.5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5万元,较上年9.5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万元,较上年9.5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保有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规定,依法不予公开。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一:智能交通管控项目专项资金
(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城区技术监控设备20个
(2)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曩宋、芒林路口安置红绿灯1组
(3)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曩宋、芒林路口安置抓拍设备4套
(4)产出指标—质量指标—交通行为查处率>=80%
(5)产出指标—质量指标—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提升率>=80%
(6)产出指标—质量指标—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率>=98%
(7)产出指标—时效指标—项目实施时间:2023年1月至12月
(8)产出指标—成本指标—项目控制预算额=25万元
(9)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年增加财政非税收入>=100万元
(10)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经济损失>=100万元
(11)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有效避免法务纠纷
(12)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有效提高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13)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14)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市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提升
(15)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提升
(16)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合同对方满意度>=70%
(17)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满意度>=90%
项目二:全州公安机关勤务伙食经费
(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勤务伙食补助覆盖率=90人
(2)产出指标—质量指标—食品安全达标率=100%
(3)产出指标—时效指标—补助经费使用及时完整=100%
(4)产出指标—成本指标—项目控制预算额=15万元
(5)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社会治安环境持续平安稳定
(6)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各项安保维稳工作开展有序
(7)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民辅警满意度>=96%
项目三:全州摩托车驾驶人社会场地租用经费
(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年开展考试业务人次>=5200人次
(2)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每周开展考试业务人次>=100人次
(3)产出指标—质量指标—公平公正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执考环境
(4)产出指标—时效指标—项目投入使用时间:2021年12月31日以前
(5)产出指标—成本指标—项目控制预算数=10.4万元
(6)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提高非税收入征收率>=50%
(7)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群众投诉明显下降
(8)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有效保障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9)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保障人民群众迅速增长的驾驶培训及考试需求,推进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
(10)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考生满意度>=90%
项目四:重新施划城区交通标线和增设交通标志经费
(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交通标识牌=11块
(2)产出指标—数量指标—道路施工标线=2957.91平方米
(3)产出指标—质量指标—全县交通安全畅通率>=98%
(4)产出指标—时效指标—项目实施时间:2023年1月至12月
(5)产出指标—成本指标—项目控制预算额=20万元
(6)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完善交通安全设施
(7)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8)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让驾驶员及行人更好了解路况,对道路车辆正常行驶提供保障,有效缓解道路交通压力
(9)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满意度>=90%
项目五:其他人员支出
(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编外人员数=61人
(2)产出指标—质量指标—编外人员招聘公平公正
(3)产出指标—质量指标—编外人员绩效考核达标率>=95%
(4)产出指标—时效指标—资金到位及时率=100%
(5)产出指标—时效指标—及时开展岗前培训
(6)产出指标—成本指标—项目控制预算额=178.32万元
(7)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8)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有效解决就业问题
(9)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提供队伍稳定性
(10)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编外人员满意度>=98%
项目六:单位资金安排返还办理业务手续补助经费
(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按照每年所扣缴税款的2%支付手续费
(2)产出指标—质量指标—项目资金支付及时率=100%
(3)产出指标—时效指标—项目实施时间:2023年1月至12月
(4)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有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5)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纳税单位满意度>=95%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5万元,与上年17.28万元对比增加7.72万元,增长44.68%,主要原因是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按照0.72万元/人/年的标准计算,2023年则按照1万元/人/年的标准计算。另有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36万元,按照0.06万元/人/年的标准,退休6人计算。与上年0.36万元对比无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资产总额1499.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1.97万元,固定资产1403.2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4.26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9.3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312200445100111
[附件: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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