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学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一律禁止学生带手机(除电话手表外)进入校园,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无论在校园内何时何地使用与否,学校领导及班主任,都要把该手机设备当作违纪违规工具给予收缴暂扣,并将收缴的手机由总务处详细登记保管,并由学生签字确认。违反规定被收缴手机的,期末让违规使用手机本人交书面保证书后,由家长来学校领回手机。
二、学生可以带电话手表到校,但必须按学校规定管理好自己的电话手表。在上课时间、午休时间和晚上睡觉时间禁止接打,须处于关闭状态。
三、学生凡违反学校规定使用电话手表的,班主任要进行劝导,再次违反规定的可进行没收,直接由班主任收缴交总务处保管。
五、学生要自行妥善保管电话手表,因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或损坏,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
六、学生在校违反规定使用电话手表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
七、电话手表仅限于使用其通讯功能,不得利用手表聊天、接收或传播不良信息、拍照等。
八、家长因重要紧急事项联系学生,必须在学生休息时间内进行。上课时间内、熄灯就寝后,可与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联系。
九、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用手机完成作业。
十、学生在家使用手机,需要家长的督促和指导,家长管理
好孩子的手机上网时间,指导孩子合理使用手机,文明上网,切实让手机成为学生进步的助推器。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