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2022年,梁河县税务局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着力加强党的领导,着力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发挥“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做到抓铁有痕、踏石留印。依托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部门例会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0余次、200余人次。二十大召开以来,梁河县税务局紧跟步伐,自觉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学习活动。党委会学习1次,党委中心组学习1次、党支部学习3次、各部门例会10次、团支部学习1次、青年理论小组学习1次、干部自学80余人次。
(二)着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围绕党的二十大,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围绕新制定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梁河县税务局以党建为引领推出振兴101小分队、木兰优税、“贴身问诊”等举措,为纳税人缴费人解难题、办实事,宣传法律和税收政策,提高群众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党员做先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政策宣传、爱国卫生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70余次,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二是紧扣“税收优惠促发展 惠企利民向未来”主题,聚焦中小微企业重点群体,聚焦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开展了一系列具有地方特色和创新元素的第31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在多彩的税宣新形式和富有特色的宣传活动中,帮助纳税人了解掌握并便捷享受政策,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让获得感“成色”更足,为纳税人带来全新“税感”,让精准的税收优惠措施落地见效、惠企利民。
三是认真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安全日等普法宣传活动。转发宪法答题活动到单位工作群,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全员参与,持续开展;通过办税服务厅门头宣传屏,滚动播放宪法宣传周宣传标语;认真贯彻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由党委书记、局长亲自作为宪法宣誓领誓人,带领今年新入职的干部进行宪法宣誓,让新入职公务员接受宪法宣誓的洗礼;到挂钩点平山乡勐蚌村开展“民法典进农村”活动,组织村委会干部及村民学习民法典部分章节,在村委会外墙悬挂民法典宣传横幅,要求各分局股室持续开展民法典学习;利用办税服务厅门头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标语,办税服务厅内的大LED屏播放宣传海报,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等法律知识,积极参加“4·15专项答题”活动等。
四是深入组织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立足梁河县税务局党建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和具体贯彻落实举措,确保务实管用,将党内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4次其中专题学习1次,以支部为基本单元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组织开展学习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细则等党内法规16次,学习研讨3次、局领导讲专题党课4次,通过一系列学习活动让广大党员思用贯通,以大学习推动全局党员干部能力素质大提升,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齐心聚力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工作
2022年度,中共梁河县委制定下发了《中共梁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梁河县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开展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梁河县税务局按照县委要求完成了各项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工作任务。
一是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全局股室、分局负责人担任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局共同参与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工作。
二是及时组织召开全局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动员会,安排部署创建工作,梁河县税务局认真组织学习研究《梁河县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压实任务职责。
三是按照梁河县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按时报送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材料,如梁河县税务局法治政府建设亮点材料、法治政府创建照片等。
(四)把普法融入税收治理
1.把普法贯穿于精确执法全过程
梁河县税务局在严格贯彻落实三项制度、首违不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前提下,根据纳税人违法轻重程度,依法合规作出行政处罚和不予处罚决定。梁河县税务局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原则,注重“说理式执法”,开展执法工作时,对纳税人一对一普法,将涉及的行政处罚法、征管法相关规定仔细解释给纳税人。同时将纳税人较容易出现的涉税违法点,进行归纳总结,通过纳税人学堂让纳税人学习相关系统操作和法律规定,不断减少税务违法行为,让纳税人自觉遵守税法规定。
2.把普法贯穿于精细服务全过程
不断改进“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方式,推出线上集约处理中心,组建远程办税坐席团队,整合12366纳税服务专线资源,通过建立“咨询电话+远程教办”服务,积极帮助纳税人缴费人解决“网上办、自助办、邮寄送、线上答”。平均每月接听约300通纳税人电话、远程辅导约10户纳税人、微信群解答约70户纳税人提问,实时为纳税人提供涉税缴费咨询服务。面对面服务纳税人时,及时宣传告知纳税人税费政策、纳税义务等。
3.把普法贯穿于精准监管全过程
依托“信用+风险”监管机制,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根据风险分析结果及时发现纳税人涉税风险,通过下发风险提示书、入户辅导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化解涉税风险。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计划,按计划开展抽查工作,对发现问题的纳税人开展辅导和监督改正。对失信纳税人,严格限制其享受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纳税服务、银税互动贷款等,对其进行普法宣传、纳税辅导,帮助监督纳税人纠正失信行为。
4.把普法贯穿于精诚共治全过程
与梁河县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梁河县支行建立留抵退税联合会商机制;联合梁河县财政局、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梁河县支行、梁河县医疗保障局印发《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改革实施方案》;建立了由政府主导,各部门协同的《梁河县税收征管保障实施意见》;建立人民法院不动产强制执行与税务机关税费征缴协同联动机制。梁河县税务局在与多部门协同共治过程中,积极开展税法规定、税收政策宣传、通过各部门不断拓宽宣传面,达到广泛性普及税收法律知识的效果。
(五)税务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1.税务行政处罚工作情况
2022年度,梁河县税务局共计做出37条行政处罚,违法类型主要为违反税收管理,违法手段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共有36条。其 余1条为丢失发票。37条行政处罚中普通程序处罚15条,简易程序处罚22条。共作出不予处罚决定38条,其中情节适用首违不罚38条。
梁河县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云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等法律法规来做出税务行政处罚或不予处罚决定。针对作出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决定,梁河县税务局按月开展自查工作。通过金三系统自查,2022年作出的全部行政处罚决定所选择的违法类型、法律依据准确、处罚程序正确完整,违法事实描述准确清楚,文书制作及送达规范。
2.“三项制度”推行工作情况
(1)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执法信息,并实时动态管理。在税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完成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各项执法公示公告。2022年度,梁河县税务局公示行政许可信息122条,行政许可事项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公示普通程序行政处罚信息15条。同时,维护 外部门“互联网+监管”平台和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等平台信息,2022年发布共计60余条。
(2)执法过程全记录
梁河县税务局持续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税务执法规范。采取以文字记录为主、音像记录为辅的形式,对税务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用执法记录仪进行记录,并全面进入电子征管档案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2022年度,梁河县税务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系统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试行)》的相关规定,共使用执法记录仪2次,事项为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实地核查。
(3)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2022年梁河县税务局未发生需召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会议的执法事项。
(六)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行情况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纳税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有关事项。
目前梁河县税务局涉及两项证明事项,具体为: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结婚证等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这两项证明事项涉及材料是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申报享受减征契税业务的申报材料。梁河县税务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2022年度,共计办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业务32件。同时,按季度核查告知承诺的真实性。
(七)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组织税收收入
梁河县税务局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格遵循“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切实提高税收收入质量。聚焦基础税源管理,狠抓基础税源指标建立和数据采集,全面梳理梁河县各行业的税源情况,强化税收分析工作,为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客观的、科学的数据。
2.全面落实减税降费
梁河县税务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及政策解答,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落实。完成各项疑点数据核查,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为企业发展提供政策助力。
3.不断优化纳税服务
不断改进“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方式。推出线上集约处理中心,组建远程办税坐席团队,整合12366纳税服务专线资源,通过建立“咨询电话+远程教办”服务,积极帮助纳税人缴费人解决“网上办、自助办、邮寄送、线上答”。平均每月接听约300通纳税人电话、远程辅导约10户纳税人、微信群解答约70户纳税人提问,实时为纳税人提供涉税缴费咨询服务。
(八)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制定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梁河县税务局关于下达2022年梁河县税务局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坚持干什么练什么、练什么考什么。严守疫情防控要求,以线上培训为主,线下培训为辅的教育培训模式,做到培训全员覆盖、水平整体提升。参加上级税务机关安排部署的线上培训30余期,参加人数2000余人次。
将教育培训成果与数字人事、绩效管理、评先评优等工作有机结合,同步推进,全面实施。教育培训成果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按照有关激励办法明确奖励事项,激发干部学习和工作热情,真正提升干部法治能力和综合素质,构建以突出优秀人才为目标的教育培训体系,确保教育培训取得实效。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学习力度不够,政策熟悉度较低
由于每名干部职工的工作繁重程度不同,所处岗位不同,对法治学习的需求程度不同,会导致部分税务干部学习积极性不足,学习力度不够,法治思维较薄弱,对税收政策、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较低。
(二)行政执法公示信息不及时
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息录入人员重视程度不高,有时会因其他工作耽误信息的录入。
(三)依法纳税意识薄弱,税法遵从度不高
由于地方经济水平较低、居民自身素质不高、大数据运用程度不高、税务执法缺乏强制力等客观条件限制,梁河县辖区内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较为淡薄,依法治税进程较慢。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党内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梁河县税务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全民普法的根本遵循。2022年,梁河县税务局通过党委第一议题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21次,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10次。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强化组织领导,年初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党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纪律作风建设各2次,对全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印发县局《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重要论述任务分解》等文件20余个,以制度的完善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将党内法规纳入“三会一课”,组织党员集中学习10次,充分利用“云岭先锋APP”、“学习兴税”等网络平台,开展远程网络培训。通过开展各类学习培训,全面提升税务干部的理论素质和党性修养,树立法治思维,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执法水平和防范风险的能力。
(二)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治税进程中的部署、协调、组织和督促作用。严格落实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按时组织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2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4次,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立足当前工作形势,加强统筹分析,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不断推进依法民主决策。加强对关键部门和重点岗位的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的制约和监督,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派出机构负责人依法履职。凡属“三重一大”事项,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决定。决策过程中注重沟通协调,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明显提升。
(三)其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梁河县税务局已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构建“六位一体”综合监督体系。建立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联席会议制度,年初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心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时主持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亲自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听取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遵照地方政府和上级税务机关要求,依法合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定期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自查整改,对存在执法过错人员进行严肃追责。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普法工作,配合好地方政府普法宣传工作,完成好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推进梁河税务局法治税务建设工作
梁河县税务局将持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共梁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印发<梁河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的通知》《中共梁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印发<梁河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的通知》等重要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持续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工作。
(二)大力开展税务干部法治培训
梁河县税务局将紧绷全面依法治税这根弦,规范征管程序,强化执法标准。深入实施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执法监督,严肃过错责任追究,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增强税务干部法治意识,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持续推进精确执法进程。
(三)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提高税法遵从度
按照上级税务机关制定下发的相关政策规定,税费应收尽收。对不遵从税法规定的纳税人,严格按照《云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予以相应处罚。同时,坚持“处罚不是目的”原则,将行政处罚与宣传教育相结合,让纳税人学法遵法守法,不断提高税法遵从度。
(四)持续推进普法宣传工作
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把税收普法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税的基础性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布局,实时普法、精准普法,切实提高税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
2023年,梁河县税务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防范和化解执法风险,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优化营商环境,高效推动梁河税务法治化进程,以税务力量助推梁河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国家税务总局梁河县税务局
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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