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梁河县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梁河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量:5462    作者: 日期:2023/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梁河县税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电子版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梁河县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s://www.dhlh.gov.cn/gsj/Web)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梁河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梁河县遮岛镇南甸路264号;邮编:679200;电话:0692-616103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梁河县税务局(以下简称“梁河县税务局”)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德宏州税务局和梁河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和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充分发挥了政务公开对深化改革、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落实税费政策等方面的促进作用。

(一)主动公开。梁河县税务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理念,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由县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局内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格局,各部门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及时将依法履行职能过程中相关信息向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2022年主动公开信息373条,其中:国家税务总局梁河县税务局信息公开专栏发布2条;税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发布139条;梁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232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未收到纳税人缴费人申请的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梁河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制作《国家税务总局梁河县税务局信息发布(公开)登记及保密审查表》,经过“公开部门提交审批表、部门主要负责人复审、部门分管领导审签、办公室进行保密审查、分管保密工作领导审签”流程,加强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涉密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及时、准确、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定期更新信息公开平台。紧紧围绕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做好各类时政热点、政策热点信息公开及解读。同时,全面加强政务公开人员素质,通过参加培训,认真学习政务公开制度要求等方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质量。

(五)监督保障。畅通纳税人缴费人监督渠道,公布办税热线和投诉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纳税人缴费人监督,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规范性还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比较单一;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一是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规范性。强化各部门、分局之间的沟通协作,规范信息处理程序,提升信息公开的效率,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二是积极贯彻落实上级部门部署要求,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载体,加大政策透明度,提高传播影响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更好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促进纳税服务、方便办理涉税事项、优化营商环境的作用。三是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素质,将加强干部素质纳入培训计划,组织干部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税务系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和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2年梁河县税务局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贯彻落实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情况。一是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政务公开。梁河县税务局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政务公开与税收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二是围绕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化政务公开。以“智慧税务助发展  惠企利民稳增长”为主题,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事项,积极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分三批推出的5大类20项80条便民利民惠民具体服务措施,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三是围绕税费政策落实落地深化政务公开。落实落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公开,及时供纳税人缴费人了解、查阅,加大政策透明度,提高传播影响率,确保政策应享尽享。四是围绕夯实基础深化政务公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规范税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制定完善梁河县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不断提升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五是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深化政务公开。制定保密审查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层层把关、严格审核”,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对所有对外公布公开的信息坚持先审查再发布,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及时、程序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