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梁河县税务局坚持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法治税务”建设目标,始终将依法治税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其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干部教育培训核心课程;创新构建“线上+线下”学习体系,线上依托学习兴税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专栏强化自学,线下开展“法治讲堂”邀请法律顾问授课;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税收征管、纳税服务全过程,推动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深度融合,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法治税务建设的生动实践。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坚持以法治为根本遵循,全面依法履行税收工作核心职能,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筑牢税收支撑。建强政治机关,充分发挥党组织“两功能一作用”,为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打牢组织基础;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税收法律法规,坚持税收法定原则,确保组织税费收入依法依规;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全程网办”服务模式,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推动经营主体从“被动遵从”向“主动合规”转变。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完善集中审查、部门协审、公职律师参与机制;建立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开展制约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不平等对待企业等违反公平竞争政策文件审查,确保税收制度体系协调统一;建立常态化“会前学法”制度,将“会前学法”作为探索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路径、强化政治引领、推动党建与业务同频共振。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充分发挥重大税务事项集体决策机制作用,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涉及公共利益、纳税人重大权益的事项均由局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发挥公职律师服务重大决策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和法律顾问“智库”作用,促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有效防范决策法律风险。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规定公示权责清单、一般程序行政处罚等信息;采取以文字记录为主、音像记录为辅的形式,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贯彻落实《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执法裁量权,统一执法标准。落实“首违不罚”“告知承诺制”等制度。健全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工作,依托内控平台强化执法风险监控,开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贯彻“预防为主、快速响应、依法处置”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针对涉税舆情、办税服务厅突发状况等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常态化开展风险排查,定期开展消防、网络安全和设备运行隐患排查,发现风险苗头及时干预化解;加强各部门协同联动,形成应对合力。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用法治防范税费风险,创新打造“涉税争议调解中心”,组建由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业务骨干组成的专家调解团队,提供“一站式”争议化解服务;严格落实地方政府牵头的“多元共治”争议调解机制,通过12345平台,畅通与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外部协作渠道,协同处理涉税费争议;抓好信访处置、应对工作,及时防范化解存在的风险与隐患。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层层压实责任。开展节前廉政提醒谈话、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开展一体化综合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深化改革、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落实税费政策等方面的促进作用。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充分运用税收大数据,精准定位高频税费服务需求和征管风险点。大力推广电子税务局使用,提供 “网上办”“自助办”智慧服务,建立“办问协同”的“云端”问题处理机制,实现系统操作疑难“云”上答疑。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坚持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全面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税收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法治建设工作;坚持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领导,组织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办公室会议,研究、推进和落实全面依法行政决策部署和整体工作;加强法治队伍建设,鼓励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高税务执法队伍法律素养。
二、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学法普法实效,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一是紧扣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十五五”规划,聚焦增值税法实施,建立依法治税常态化学习机制。积极配合推进征管法修订等重点任务,推动法治建设与税制改革同频共振。二是建立“分层分类+常态长效”学法机制,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四中全会精神、“十五五”规划涉税部署纳入“第一议题”学习;三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普法纳入税务年度工作总体布局,针对不同纳税人缴费人定制化推出“政策礼包”“案例解读”,提高普法针对性。
(二)强化党建引领法治,健全税务治理体系
深化党业融合,以党建引领法治税务建设,把法治要求嵌入税收征管、政策落实、服务优化全链条,破解“党建与业务两张皮”问题。推动党业融合常态化。将法治建设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核心内容,开展“党建+法治”结对共建,通过支部联建解读税收政策、化解涉税争议,让基层党组织成为法治建设“主心骨”。
(三)夯实执法规范基础,筑牢依法行政能力
严格把握自由裁量基准,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构建职责明确、执法方式得当、执法流程合规的依法行政体系。一是规范重大决策程序。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机制,对税费征管改革、重大执法决定等事项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程序。二是锚定税费征管“强基工程”,建立“县局统筹+条线穿透+分局深耕”工作模式,推进税费源精细化管理。强化数字赋能,推进电子税务局法治服务功能运用。三是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方式,整合法治培训资源,提升基层执法能力。
(四)建强法治人才队伍,筑牢专业技能支撑
实施“法治人才培育计划”,重点强化执法人员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复杂涉税问题处理等实战能力的培训,组织好新入职税务干部执法资格考试;建立法治人才“选育管用”闭环。推行“导师制”培养模式,由业务骨干、公职律师结对帮带青年干部;鼓励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建立法治人才库,在复议诉讼、重大执法等工作中发挥专业作用。
国家税务总局梁河县税务局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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