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梁河县2021年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求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位置范围:涉及梁河县4个乡镇6个村委会7个村民小组,详见拟征地示意图。
用途:科教文卫用地。
征收面积:27.6800公顷。详见拟征地面积汇总表。
|
序号 |
土地权利人 |
拟用地面积(公顷) |
|
1 |
遮岛镇弄么村民委员会新寨村民小组 |
5.8020 |
|
2 |
遮岛镇弄么村民委员会弄么村民小组 |
1.8633 |
|
3 |
遮岛镇弄么村民委员会谢家坡村民小组 |
4.4120 |
|
4 |
遮岛镇弄么村民委员会 |
2.0139 |
|
5 |
遮岛镇团结社区第一村民小组 |
2.6172 |
|
6 |
遮岛镇团结社区第二村民小组 |
4.6280 |
|
7 |
遮岛镇勐底社区 |
4.3212 |
|
8 |
大厂乡大厂村委会上大厂第二村民小组 |
0.2063 |
|
9 |
河西乡芒陇村民委员会 |
0.3771 |
|
10 |
芒东镇户那村民委员会杨柳河村民小组 |
1.4390 |
|
合计 |
|
27.6800 |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2021年3月17号至2021年3月30日由梁河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 微信图片_20210317100900]
[附件: 微信图片_20210317100757]
梁河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5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滇ICP备17006871号-1 电话:0692—3019603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20006 地址:梁河县遮岛镇振兴路13号 邮编:678400 地址:梁河县遮岛镇滨河路91号政务服务大楼主楼六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