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自然资源局

梁河县自然资源局对梁河县第十九届人大 一次会议第86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4026    作者: 日期:2022/7/27

景兴华 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快办理农村居民房产证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1、不动产登记中心职责为依申请受理

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4) 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

  (5)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6)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另依据云农经【2020】5号文件《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建立联审联管机制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办理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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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依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7.1登记的一般程序为依申请登记,依申请的不动产登记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①申请;②受理;③审核;④登簿;⑤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3、为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下步我局将加大农村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好服务工作,并严格按照营商环境要求的时限进行办理。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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