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雄刚、赵永乐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横路村集体茶地林权证补办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1、2007至2010年,全县组织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期间,你村的该片茶地因承包原因,没有统一换发过林权证,现仍然只持有1982年的老山林权证。2019年10月由于县级机构改革,林权登记职能职责由县林业和草原局划入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依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7.1登记的一般程序为依申请登记,依申请的不动产登记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①申请;②受理;③审核;④登簿;⑤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3、依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7.1.3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①不动产登记申请书;②申请人身份证明;③土地权属来源材料;④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4、为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下步我局将加大农村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好服务工作,并严格按照营商环境要求的时限进行办理。
5、为使你村便于管理、充分发挥该片林地的综合效益,请你村持以上申请材料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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