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自然资源局

对梁河县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6030017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量:2976    作者: 日期:2024/8/6

龙光丽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制定农村宅基地用地手续报批收费标准方案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宅基地是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关乎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您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股室研究农村宅基地用地手续报批费用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251号)规定,农村宅基地建房应当符合村庄规划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不得在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外选址建设,已编制村庄规划的,严格按照村庄规划选址建设。

按照《云南省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审批管理细则》(2023年修订)、《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做好村庄批次农用地转用审查报批工作的通知》(德自然资发〔20222号)文件,经我局梳理,办理农村宅基地农用地转用需提供以下材料:1.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报告;2.现场踏勘报告(若涉及违法用地,还需提供农业农村部门的处罚材料);3.项目建设依据(批准、核准、备案等文件,仅整村连片搬迁提供);4.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审批表(含户主身份证、村民小组会议材料、会议照片及结果公示照片);5.涉及占用林草地的,需提供乡镇林业站使用林草地审核同意书;6.涉及占用耕地的,需缴纳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费,落实耕地占补平衡。7.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仅整村连片搬迁提供,个人建房的仅涉及切坡建房提供)。涉及以下费用:1.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10/㎡;2.耕地占用税:10/㎡;3.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费:最高5等水田34.5万元/亩,最低11等旱地15.5万元/亩;4.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报告费用约0.5万元/宗;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费用约5万元(仅整村连片搬迁提供,个人建房的仅涉及切坡建房提供)。

因梁河县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紧缺,项目占用耕地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需从公共交易平台进行购买,因梁河县财政困难,无力购买,根据梁河县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2023414日),在办理农村宅基地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时,涉及缴纳的各项税费,按照“谁使用、谁承担”的原则,由申请人缴纳各项税费。

请您继续关注我县的农村宅基地农用地转用工作,为我们建言献策。

文章来源:梁河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