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菊芳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请求帮助列项解决卡子村因灾搬迁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宅基地是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关乎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安排有关股室认真研究梳理,结合搬迁点用地实际需求,我局已将搬迁点纳入芒东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范围内,规划面积2.1958公顷,其中:耕地2.853公顷(7等水田2.4074公顷、7等旱地0.4456公顷)、其他农用地0.2917公顷。勐养镇提供的搬迁点范围,面积3.2927公顷(占用永久基本农田0.7129公顷)。因拟搬迁地点位于芒东镇辖区内,在完善搬迁点用地手续前,建议勐养镇与芒东镇就是否同意该搬迁点选址等事宜达成一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别出台《云南省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审批管理细则》(2023年修订)、《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做好村庄批次农用地转用审查报批工作的通知》(德自然资发〔2022〕2号)文件,规范了农村宅基地农用地转用流程、材料清单等,经我局梳理,办理农村宅基地农用地转用需提供以下材料:1.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报告,2.现场踏勘报告,3.项目建设依据(批准、核准、备案等文件),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涉及以下费用:1.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10元/㎡;2.耕地占用税:10元/㎡;3.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费:7等水田31.5万元/亩、7等旱地21.5万元/亩;4.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报告费用约2.5万元;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费用约10万-15万元。
经我局测算,搬迁点需缴纳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费用31.5万元/亩、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0.6667万元/亩、耕地占用税0.6667万元/亩,合计32.8334万元/亩(不包含勘测定界报告费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等费用),因梁河县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紧缺,项目占用耕地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需从公共交易平台进行购买,因梁河县财政困难,无力购买,根据梁河县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2023年4月14日),在办理农村宅基地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时,涉及缴纳的税费,按照“谁使用、谁承担”的原则,由申请人缴纳各项税费。
为解决搬迁点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我局拟计划实施“增减挂钩”的方式来完成搬迁安置,但因“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要求采取“先拆后建、先补后占”的方式,将导致搬迁点农户面临暂无房子居住的困境。针对此类问题,县人民政府已向省人民政府专题汇报,请求同意搬迁点以“先建后拆、先占后补”的方式实施“增减挂钩”项目。同时我局已于2023年申报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因相关前期工作条件不成熟,未能申报成功;2024年我局将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相关前期工作,继续申报2024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
请继续关注我县的农村宅基地农用地转用工作,为我们建言献策。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滇ICP备17006871号-1 电话:0692—3019603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20006 地址:梁河县遮岛镇振兴路13号 邮编:678400 地址:梁河县遮岛镇滨河路91号政务服务大楼主楼六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