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自然资源局

梁河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2893    作者: 日期: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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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梁河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本地区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等政策措施和办法并贯彻实施。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定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保护修复的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研究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检查、指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指导、监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的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和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保护。

13.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及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4.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本地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指导乡(镇)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5.统一领导和管理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垂直管理9个乡(镇)自然资源所。

1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纪律作风建设取得新实效

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的部署和要求,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部署的目标任务上来,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梁河落地落细落实。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建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关于生态文明建设、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国两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省两会,州委八届三次全会、州两会,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县两会和全国、全省、全州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对事业发展的引领保障作用,紧紧围绕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州纪委八届三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把意识形态、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与自然资源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持续推进意识形态、党建和党风廉政与业务深度融合,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研究制定了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层层签订责任书17份,形成以上率下,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种好“责任田”的良好局面和制约机制。聚焦资源开发、土地出让、规划审批、工程招投标、项目实施等重点领域,领导班子查找廉政风险点16个,制定防控措施19条;梳理内部机构17个,查找风险点76个,制定防控措施72条;梳理个人岗位50个,查找出廉政风险点150个,制定防控措施192条。持续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十项行动,强化警示教育,筑牢廉政防线,做到防微杜渐。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做到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学出政治忠诚、学出理论清醒、学出本领能力,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开展“云南模范机关”创建和“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活动。深入掀起“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研究制定了《梁河县自然资源局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2023年工作要点》《梁河县自然资源局干部作风“提升年”工作方案》,建立了干部作风“提升年”个人问题清单,扎实推进作风建设,以落实十二届县委第七轮第一巡察组对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契机,扎实开展局机关学风和工作作风整顿,强政治、抓管理、改作风、提效能、促发展,树牢“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效率意识,为履行“两统一”职责提供强有力的动力。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实效,无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2.突出规划引领,规划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严格按照省、州工作要求,着力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稳步推进梁河县国土空间规划监督体系建设,按时编制完成《梁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正按照规划审查程序开展后续州级审批及国土空间规划入库工作,计划年底全面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审查及公布使用;正在稳步推进全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二是持续推进“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完成全县61个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方案编制及审查,经县人民政府批复并公布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三是严格规划管控,科学稳步推进梁河发展,召开规划委会议3次,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2份,用地面积208517平方米,投资28172.73万元;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8份,用地面积96627.06平方米,投资42993.83万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4份,建筑面积55442.07平方米,投资51231.06万元;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28份,用地面积230844.89平方米,建筑面积89218.88平方米。

3.坚持底线管控,严格履行耕地保护责任

一是按照“县域自行平衡为主、州市调剂为辅、省级适度调剂为补充”的原则,认真编制并全面落实《梁河县耕地进出平衡方案》。截至2023年11月7日,全县耕地流出0.5693万亩,耕地流入0.6562万亩,流入净增面积0.0869万亩,实现耕地“进出平衡”。二是强力推进耕地流出问题图斑排查整改工作。省、州下发梁河县2021—2022年耕地净流出图斑3019个,面积8833.6亩;经核查,实际需整改恢复图斑面积7673.62亩(其中:就地恢复3327.47亩,异地补足4346.15亩)。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耕地流出问题图斑整改工作,以乡镇耕地流出问题图斑为整改责任片区,处级领导挂乡包村(社区),乡镇及挂钩单位挂村(社区)包组,全体党员、干部包图斑到点到户,强力推进耕地流出问题图斑整改,完成耕地流出问题图斑整改7740.6亩,整改比例为101%(其中:永久基本农田3136.07亩,完成整改比例100%);省级审核通过整改面积7740.6亩,整改比例为101%(其中:就地恢复3327.47亩,整改率100%;异地补足4413.66亩,整改率101%);省、州下达需同步整改完成增补图斑面积130.67亩(其中:就地恢复18.2亩,异地112.47亩),实际整改完成通过省级审核130.67亩,完成整改比例100%。圆满完成省、州下达耕地流出问题图斑整改工作任务。三是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省、州下达梁河县耕地保护目标任务23.82万亩,耕地测算总面积23.9293万亩,超出保护目标任务数0.1093万亩;省、州下达梁河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17.7万亩,测算总面积17.7713万亩,超出保护目标任务数0.0713万亩。四是认真做好上一轮耕地垦造水田三年行动计划收官工作,实施完成上一轮《梁河县芒东等2个镇那勐等6个村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和《梁河县九保等3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2个项目,建设总规模113.4327公顷,投入资金2335.1627万元,正在开展项目验收和指标入库;科学谋划深入推进新一轮耕地垦造水田三年行动,德宏州垦造耕地三年行动计划下达梁河县2023-2025年耕地垦造任务1500亩,组织完成《梁河县曩宋等2个乡镇国土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论证,正在开展规划设计,建设规模73.3333公顷,概算投资2000万元,计划2024年3月1日开工建设。五是强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验收扫尾工作,完成《梁河县九保等3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州级验收。六是巩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审查,持续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加大耕地卫片监督图斑常态化核查力度,强化设施农业用地备案信息上图入库监管,报备设施农用地6宗。

4.坚持统筹保障,持续强化土地要素支撑

一是主动对接发改、交通、水利等部门,及时掌握重大项目用地需求,落实“计划指标跟着项目走”,切实保障有效投资用地需求,确保不让一个合法立项的重大项目因用地影响项目落地。完成梁河县110KV河西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殡仪馆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2个单独选址项目报批,面积40.4亩;完成2023年度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3个村庄批次用地报批,面积28.79亩,保障了河西幼儿园、河东幼儿园、云上村图和罗岗村壮大村集体经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组织上报了云盘山骨灰公墓建设项目用地,报件通过省厅审查;正在组织2023年度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及第四、第五、第六批次村庄建设用地报件,面积204.33亩;主动配合州政府做好芒梁高速公路用地审查报批工作,完成项目用地报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并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审查反馈的补件要求,完成补件;正在开展湾中河水库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前期工作。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完成具体建设项目供地19宗,面积192.26亩,其中:招拍挂供地2宗,面积44.06亩公顷,成交价款3492万元;协议出让1宗,面积3.0亩,协议出让价款277万元;划拨供地16宗,面积145.2亩。二是严格按照省、州要求,强力推进《云南省加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7宗,面积151.85亩,处置率27.39%,完成处置任务数的91.32%,离省厅下达的30%的目标任务还有差距;处置闲置土地7宗,面积106.35亩,处置率54.37%,完成处置任务数的155%。三是积极推进征地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规范开展征地前期工作,完善用地预审、用地审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强化用地报件备案审查,审核具体项目供地、城镇批次和单独选址项目、村庄批次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勘测定界项目20个,面积228.0781公顷,未发现侵占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情况。

5.坚持稳妥有序,持续深化产权制度改革

全力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持续推进《梁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整改。加快推进国土“三调”成果共享与服务应用,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汇交3622宗;全面推进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5年计划”的实施,完成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2507宗;稳步推进不动产权统一登记发证工作,把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审核关,审核不动产权籍665宗,面积523494.35平方米;优化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机制,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实现多部门信息共享。截至2023年11月7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1080件(国有841件,农村宅基地120件,林权118件),不动产登记证明507件(一般抵押登记证明236件,不动产预告登记137件,不动产预告抵押登记134件),办理抵押注销218件,查封6件,解封6件,自检并汇交数据信息1817条。接待群众业务咨询1000余人次,个人申请房地产信息查询1471件,配合民政、公检法、住建、自然资源部等开展保密房地产信息核查100余次,核查信息2000多条。抓好业务培训,提高数据成果整合质量,整合完成城镇宗地3983件、房屋登记7806件,存量数据整合汇交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部17445件7806户。深入推进“德宏州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持续压缩办理时限,做到涉企业务和抵押登记业务当日办结,一般登记平均办理时限0.19天,抵押登记平均办理时限0.05天,更正、注销、解封、查封即时办结。积极探索“互联网+不动产”便民举措,实现在线查询。开展不动产登记领域“为民办实事”践行活动上门服务13次、开通绿色通道6次、非经公证不动产继承服务25次,遗失便捷办理9次。

6.突出工作重点,持续加强基础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工作,加快整合资源调查监测数据,严要求高标准完成2022年度及2023年一至三季度国土变更调查,正在开展四季度国土变更调查。二是提高测绘和地理信息保障能力,确保基站正常运行,开展卫星定位基站(cros)日常巡查12次。加强全县测绘行业管理,常态化开展测绘服务中介机构监督检查,提升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和防控能力,加强测绘成果、测量标志和地图管理,提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水平,办理涉密数据拷贝审批9件。三是结合“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强化地理测绘信息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测绘市场营商环境,激发测绘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项目用地审批、规划验核、不动产登记等流程,加快实现“一网通办”目标,不断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水平。四是深入推进自然资源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纵深发展,《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3年工作台账》涉及自然资源领域改革任务11项,其中:牵头项6项,配合项5项,已按要求完成1项,其余事项正在稳步推进中。五是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聚焦自然资源主责主业,加强社会舆情稳控,精心组织开展“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主题宣传,发布各类公开信息511条。六是主动化解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办理信访6件,12345政务热线6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1件,面商率、面复率、满意率100%。

7.坚持绿色发展,持续推动生态保护修复

落实重点任务,推动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实施。一是坚持做到申报一批、储备一批,实施一批、验收一批,持续加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力度,积极主动申报小厂乡大邦幸村委会滑坡、芒东镇湾中村委会滑坡和芒东村芒曹村民小组滑坡、不稳定斜坡治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平山乡核桃窝村等6个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预算总投资2808.10万元。完成梁河县芒东镇那勐村朗嘎河泥石流治理项目等3个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终验。二是积极配合省、州加快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用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动态监测监管系统,督促11个持证经营矿山企业切实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分类推动矿山生态修复,做到边开采边恢复。强化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成果运用,落实政府矿山生态修复责任,发展矿山绿色经济,完成《云南省梁河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审查报批,确定历史遗留矿山修复任务图斑4个,拟修复治理2.0288公顷,预算投入资金65.31万元。三是建立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协调机制,推动生态保护修复长效投入,督促相关企业缴存土地复垦保证金266.76万元。

8.坚持以人为本,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严格按照国家、省、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围绕“以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和“减少人员伤亡,努力降低财产损失”为目标,牢固树立“地质灾害防治无小事”的观念,以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精神,成立了县、乡两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县、乡两级政府召开了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暨业务培训会,统筹安排了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落实“乡包村”、“村包组”、“组包到点”,“责任到乡”、“责任到村”、“责任到人”三包三责工作责任机制,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书540余份,全县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有人管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格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现网格化管理。二是全面开展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检查,截至11月7日,共出动车辆97次,人员310人次,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矿山巡查检查280余处,完成巡查、排查记录、检查表251余份。核销地质灾害隐患点20个,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4个,确定2023年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监测点302个,明确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517名。排查出残疾、瘫痪、独居、行动不便等特殊人员391户506人,明确了包保责任人。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县处级领导联系乡镇制度,完成主汛期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检查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在岗情况电话抽查2轮。三是强化应急管理。严格按照每个隐患点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工作要求,开展应急演练247场次,参演人员7043人次;开展宣传培训111场次,参训人员4513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800份;与气象部门形成联动机制,每周发布天气预报,遇极端天气及时发布气象风险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四是认真落实省、州“七下八上”关键期防治会议精神,突出重点时期和地区,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截至11月7日,全县发生地质灾害灾情2起,直接经济损失236.5万元,撤离避让41户149人,受威胁人口321人,无人员伤亡情况;发生地质灾害险情4起,受威胁人口49人,潜在威胁资产235万元。

9.坚持多措并举,促进矿山绿色经济发展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完成《梁河县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审查,建成全县统一的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为矿产资源规划项目实施提供了规划引领作用。二是深入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完善和落实矿业权联勘联审、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制度,受理矿业权联勘联审及生态环境综合评估8件。进一步完善矿业权管理制度,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矿业权出让、登记信息与日常监管信息数据融合力度,提升矿业权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延续矿业权2件。三是加大矿业权出让、登记监管力度。探索以“金额+率”统筹结合方式处置矿业权出让收益,持续推进矿业权出让收益清缴清收工作,通过第三方评估补交出让金12.42万元;加快推行特定区域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建立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白名单”制度,减少矿产压覆审批事项,开展矿产压覆查询6件。全面开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推进信息公示各项任务落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县设置矿业权18家,其中: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11家,矿业权过期7家。四是建立健全资源储量重大变化评审备案更新机制,全面准确及时掌握矿产资源家底,委托腾冲金山公司对全县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的11家矿山企业开展动态监测工作,未发现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五是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工作要求,深入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矿产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和深化“打非治违”工作。年内,开展矿产资源领域巡查检查80余次,形成巡查记录80份,建立健全了安全工作检查台账,未发现私挖乱采及已探代采行为,无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矿山安全生产取得新实效。

10.坚持依法行政,加大执法监察检查力度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成立了梁河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队伍执法能力,着力打造一支敢于动真碰硬、业务精湛的高素质执法队伍,组织参加2023年行政执法证考试11人,全局持有行政执法证44人。加强对村镇规划专管员常态化监督检查,督促专管员履职尽责,发挥土地专管员应有作用。二是以问题为导向,着力建立健全“严起来”的执法长效机制。严要求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按照“月清、季核、年度评估”工作要求,落实“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严肃查处纠正违法行为。完成2022年土地卫片执法图斑核查及违法用地查处工作,持续推进2022年卫片图斑问题整改;扎实开展2023年卫片执法图斑核查工作,核实图斑236个,面积1344.65亩。三是牢固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意识和历史使命感,持续推进2019年、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2022年云南省自然资源管理“八个全面”综合督查等反馈问题整改,规范全县自然资源管理,维护好资源管理秩序。四是加大重大典型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公开通报力度。落实行刑衔接协作机制,坚决遏制重大违法案件发生。开展土地矿产资源动态巡查116次,发现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53宗,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53份、《限期拆除违章建筑通知书》13份,依法查处非法占地案8宗,非法采矿案4宗,违反规划许可案19宗,收缴罚款106.21万元,移交公安机关侦查非法买卖土地案件1件、非法开采砂石案件1件。五是深入推进违规占用耕地及乱堆乱放砂石整改工作。全县排查发现违规占用耕地及乱堆乱放砂石点177个,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32份,完成整改103个。六是全面贯彻落实“五项机制”,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抓好“五项机制”落实,全面从严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七是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持续抓好自然资源“八五”普法规划落实,大力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利用“4·22”世界地球日及“目瑙纵歌”“泼水节”等民族节日,走进村寨、街头开展普法强基宣传活动,设立咨询点,悬挂布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努力营造良好的依法依规使用土地意识。申请法院执行2019年棚改项目、滨河公园用地项目涉及的6户农户依法征地及梁河县泰兴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行政处罚。八是加大农村乱占耕地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严格落实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零容忍”要求,采取“长牙齿”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顶风违建行为,依法组织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强拆1次,拆除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顶风违建及“两违”建筑8宗,面积2172.53㎡。九是深入推进矿产资源“打非治违”、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针对九保乡管家寨后山、沙坝后山、勐养镇等私挖盗采砂石较突出的重点地区,联合森林公安开展执法检查3次,发现私挖盗采砂石案件4件,罚款6.27万元,没收违法开采砂石1428.70立方米。全面完成“洗洞”盗采金矿专项行动扫尾工作。九是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精心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稳步推进十二届县委第七轮第一巡察组对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全面对账销号巡察整改反馈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组织人事监察室、办公室、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法规监察执法股、开发利用审批股、规划股、耕地保护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矿产资源管理股。派出机构9个:遮岛自然资源所、曩宋自然资源所、河西自然资源所、芒东自然资源所、勐养自然资源所、九保自然资源所、小厂自然资源所、大厂自然资源所、平山自然资源所。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梁河县城乡规划中心)

2.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梁河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具体是:梁河县自然资源局。

纳入梁河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其中2个所属单位未进行独立核算: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梁河县城乡规划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梁河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7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人)。

年末其他人员7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7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8941.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41.5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658.52万元,下降22.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658.52万元,下降22.92%;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征地资金支出减少,2023年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8948.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6.38万元,占总支出的7.78%;项目支出8251.83万元,占总支出的92.22%;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651.84万元,下降22.8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2万元,增长0.25%;项目支出减少2653.56万元,下降24.33%;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征地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6.3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51.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5.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251.8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其他人大事务支出9.00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支付小厂乡大邦幸村委会风吹坡等3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2.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72万元,主要用于梁河县生物医药及高原特色农产品产业园建设;

3.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972.67万元,主要用于南甸坝烟叶收购站、梁河县产业园区、河西变电站及殡仪馆等项目用地成本费的支出;

4.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5.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经费支出;

5.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349.96万元,主要用于新增易地扶贫搬迁点项目征地支出;

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8.6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不动产登记及单位日常工作运转支出;

7.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支出145.57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报批、供地勘测定界、评估报告编制、成片开发方案、干部规划家乡支出;

8.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237.20万元,主要用于耕地流出、国土综合整治项目支出;

9.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梁河县城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及芒东镇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支出;

10.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支出36.00万元,主要用于国土变更调查、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林权不动产确权调查工作支出;

11.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支出7.20万元,主要用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支出;

12.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6101.00万元,主要用于各项目征地、卫片执法等支出;

13.地质灾害防治支出214.85万元,主要用于各类地质灾害项目建设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23.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55%。与上年相比增加1371.67万元,增长20.93%,主要原因是2023年征地项目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导致各类征地款项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4.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8%。主要用于2022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单位党支部活动、梁河县生物医药及高原特色农产品产业园建设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支出、公益性岗位补贴、遗属人员补助及退休人员日常活动开支;

9.卫生健康(类)支出34.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工伤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49.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2%。主要用于新增易扶贫搬迁点项目征地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7159.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36%。主要用于不动产登记、规划管理、耕地保护、执法等单位日常工作的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1.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08.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3%。主要用于各类地质灾害项目建设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万元,决算为6.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万元,决算为5.9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5.88%,完成年初预算的62.7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9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4.12%,完成年初预算的98.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9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万元,支出决算为6.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万元,决算为5.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7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积极开展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活动,从严控制和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29万元,下降47.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88万元,下降53.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59万元,增长151.2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未支付公车相关修理费,公务接待费用增加主要原因的开展耕地流出工作,接待次数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地质灾害巡查检查、执法巡查、耕地保护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壹张图科技有限公司、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地流出督查检查、地质灾害项目巡查、执法工作检查等工作产生19批次148人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梁河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19万元,比上年减少4.90万元,下降9.78%,主要原因本年在职行政人员减少,导致其他交通费减少等支出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水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方面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梁河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2563.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38.71万元,固定资产24.5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63.3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9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0项,账面原值11.8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2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87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报表,因以万元为单位,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2200242301111


 [附件: 梁河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 梁河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绩效自评部分)

 [附件: 梁河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文章来源:梁河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