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
根据《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NO.87)文件要求,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亲自参与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调查研究、协商、面复和办理工作。目前,2020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已按时办理完毕。现将办理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共收到梁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2件,即:余发信等代表“关于请求帮助解决友义村污水排放建设的建议”(第50号);赵兴从代表“关于九保乡横路村委会排污工程整治的建议”(第143号)。收到政协委员提案1件,即: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关于在梁河县城禁放烟花爆竹的提案”(第2号)。
收到承办的建议和提案后,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安排专人与2名人大代表、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就建议和提案内容以及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沟通交流,提出办理意见。随后根据沟通结果,将办理情况形成书面答复意见(梁环复〔2020〕1号、梁环复〔2020〕2号、梁环复〔2020〕3号),并于8月26日、9月14日由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副局长林颖同志亲自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对2名人大代表、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进行面复,代表及委员对办理情况均表示满意。2020年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达100%,面复满意率达100%。具体答复情况如下:
1.余发信等代表“关于请求帮助解决友义村污水排放建设的建议”(第50号)。目前友义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列入规划中。但由于该规划目前只用于项目储备,项目资金由上级根据各县市污染治理情况逐步下达。在今后的工作中,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将根据上级下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情况和全县污染治理情况统筹考虑,争取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完成友义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该建议于2020年8月26日对余发信代表进行了面复,代表对面复表示满意。
2.赵兴从代表“关于九保乡横路村委会排污工程整治的建议”(第143号)。目前横路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列入规划中。但由于该规划目前只用于项目储备,项目资金由上级根据各县市污染治理情况逐步下达。在今后的工作中,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将根据上级下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情况和全县污染治理情况统筹考虑,争取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完成横路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该建议于2020年8月26日对赵兴从代表进行了面复,代表对面复表示满意。
3.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关于在梁河县城禁放烟花爆竹的提案”(第2号)。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已经草拟了《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草案)》,正在向涉及部门和乡镇对接。因公告程序需要一定时间,预计2020年底前可以完成。该提案于2020年9月14日到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进行了面复,委员对面复表示满意。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有关精神和规定,本着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高度负责的态度。成立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讨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将承办工作分解到相关业务股室,办公室负责协调沟通与管理,进一步厘清了职责、明确了分工,为开展好答复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为了进一步加强建议和提案办理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建议和提案办理质量,确保取得实效,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学习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相关文件,严格规范办理程序。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形成的答复意见、领导审签以及面复等各个环节脚踏实地,不走过场,有效保障了办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加强协调,注重实效。在办理过程中,本着“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实事求是、态度诚恳”的原则,密切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提案建议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同时,积极主动与提案人加强联系沟通,认真听取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尊重代表和委员的意愿,对于落实承办建议和提案中存在的困难和职责范畴外的问题,充分与代表和委员进行沟通交流,取得了代表和委员的理解与支持。
三、下步工作措施
在下步工作中,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将结合部门工作职责,一如既往地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本单位重点推进工作、日常工作结合起来,统筹研究,协调推进,敢于担当,力求实效,确保完成今后承办的工作任务,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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