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民政临时救助时,申请人携带本户户口本,户主身份证及农村信用社卡(提供的银行账号必须为户主的)到所在村委会申请,村委会同意后填写《梁河县临时救助申请表》《梁河县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申请人必须为本户户主(以户口本为准)。身份类别一栏请如实填写,身份类别:特困人员、低保户、优抚、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在上述的一律填写其他。困难类别:1受灾(自然灾害必须在申请理由中注明受灾作物,面积,减产情况,对家庭生活影响),2因病(因病救助的必须在申请理由注明何种疾病,到何处治疗,医药开支费用合计,对家庭生活影响)。3因学(因学救助的必须在申请理由注明就读学校专业);生活困难的必须写明困难原因困难程度。备注栏注明是否有残疾,并注明残疾类别等级,是否享受特困人员,城乡低保。
二、申报临时救助时限是从村委会签字落款时间一个月之内到乡民政办办理相关手续,过期需重新填写申请表、授权书。
三、申请人填写的《梁河县临时救助申请表》《梁河县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和户主户口簿、身份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复印件(复印件不清晰的请正确填写银行账号)及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在村上盖章后到乡政府为民服务中心(司法所一楼临街)找民政助理邱蓉(电话15987582718)办理相关手续,申请人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银行卡等证件。
河西乡民政办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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