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量:6155    作者: 日期:2024/1/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编制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报告原文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官网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梁河县遮岛镇滨河路9110楼;邮编:679200;电话:0692-6161331

一、总体情况

 )深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要求,我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更新部门网站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截至1231日,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官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发布信息159条,主要涉及9个方面。其中,通知公告共发布19部门信息共发布117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共发布2政策文件及解读共发布8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共发布1预决算公开及三公共发布4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发布4;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共发布2条;下载专区共发布2条。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信息采集公示。在云南省“互联网+监管+督查”平台采集公示数据141条,其中:行政检查46条,行政处罚95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采集公示数据440条,其中:行政许可439条,抽查检查4条;云南省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采集公示数据5216条,其中:行政许可4121条,行政处罚95条。

(二)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受理渠道,健全完善工作规范,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2023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充实了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及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确定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部署和局属各股、室、场、所、办、站、队具体落实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持续加强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官网和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和监管,按照“谁开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内容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建立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台账,做好信息审核、保密审查工作把好政治关、文字关、保密关,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全年,开展保密审查公示信息25条。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林草工作实际不断优化调整栏目设置,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不断提高微信公众号的运维管理水平,做好互动回应服务。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指定专人密切关注涉林草领域信访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强化监督保障

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监督审查,确保信息公开安全。工作人员认真落实读网巡网制度,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运行,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公开的信息准确、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内容不够丰富;二是政策文件及解读方面,解读形式和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一些栏目信息发布不够精准、更新频率低。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感自觉性,全面、及时、规范地做好林草系统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群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事项,创新形式做好解读工作;进一步明确栏目信息发布要求,强化信息发布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