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量:4923    作者: 日期:2025/1/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涵盖了2024年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紧紧围绕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聚焦林草重点领域不断推进林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12月31日,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官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发布信息40条,主要涉及8个方面。其中,通知公告共发布18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共发布1条;政策文件及解读共发布10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共发布1条;预决算公开及三公共发布2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发布6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共发布1条;领导机构共发布1条。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信息采集公示。在云南省“互联网+监管+督查”平台采集公示数据31条,其中:行政检查10条,行政处罚21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采集公示数据708条,其中:行政许可707条,抽查检查1条;云南省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采集公示数据4597条,其中:行政许可4561条,行政处罚3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规定,对拟发布信息严格执行发布前公开属性审核,严把政府信息公开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2024年,开展保密审查公示信息27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高度重视政务新媒体“梁河林业”微信公众号的建设管理,以“促进公开、为民服务”为目的,突出工作重点,展示工作特色,规范平台运作。二是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提高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的整体水平。三是畅通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不断完善工作体系、提升服务效能、解决民生问题,为人民提供满意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领导分工,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督促指导。二是强化日常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单位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内容更新及时,运行安全平稳。三是安排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相关工作培训,提升政务公开人员的能力素质。四是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公开的信息准确、安全。五是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让群众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与司法部门报备数的一致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与司法部门报备的一致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创新力度不够,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林草工作实际相结合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信息公开的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及时性不够。

(二)改进情况

一是积极探索政务公开和林草工作实际相结合的方式方法,结合林草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不断优化政务公开目录及内容,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高度融合,加强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促进政务公开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强化思想认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全面、发布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标准,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