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浏览量:1157    作者: 日期:2025/4/1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下,在州林草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梁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4年度法治建设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法治建设。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重点工作,成立了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岗位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职责深化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定期不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研究推进工作具体措施,指导全县林草系统开展依法行政工作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年初制定了局机关2024年度普法学习计划,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列入计划。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共4期,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内容共4次。

(三)强化理论学习,筑牢思想根基。一是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截至625日,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织开展专题学法活动共3次,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二是开展一周一学法活动共33期,利用集中学习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全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德宏州乡村绿化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林草相关及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组织29名领导及相关干部职工参加“2024年度全国保密教育线上培训及考试。通过抓实领导干部不断夯实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在业务开展中尊法、用法,依法依规办事。

(四)抓实执法轮训工作,提升执法人员素质。我局自20243月始,扎实开展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轮训工作,制定《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方案》及《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计划清单》各1份。我局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人员53人,截至625日,全体执法人员每人已完成42个学时以上的培训学习。一是执法人员参加一周一学法”15期,并同步开展法律法规线上测试答题15期。二是组织开展或参加专题培训会7场次,其中:510日—11日,由我局组织被赋权的各乡镇一线执法人员及县林草局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执法人员轮训暨林草行政执法培训”1期;527日—29日,由我局组织被赋权的各乡镇一线执法人员及县林草局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参加“2024年全省林草依法行政专题培训视频会1期;618日,由我局组织被赋权的各乡镇一线执法人员及县林草局相关执法人员参加“2024年州林草局第一期林草讲堂暨行政执法专题培训视频会1期;515—17日,组织我局1名执法人员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1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梁河县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班3期。三是组织开展林草行政执法研讨交流会10余次。

(五)抓实乡镇赋权工作。根据《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一赋权乡镇行使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的通知》(梁政办发〔202363号)文件及我局于202312月中旬与9个乡镇分别签署的《赋权事项交接书》的要求,我局202411日正式将林草领域的盗伐林木、滥伐林木、进行开垦等造成林地破坏以及野外违规用火类等共计18项行政处罚事项赋权下放给乡镇人民政府。我局指导各乡镇查处办理林草行政案件15起,组织参加省、州、县行政执法专题培训3场次。

(六)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开展干部走进广播室。全年至县融媒体中心共开展干部走进广播室 掌上普法进万家宣传活动10期。二是开展“线上”普法宣传,在官网及微信公众号推送“以案释法”11期,各类法律法规宣传50余条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开展了“2·2”世界湿地日、普法宣传六个一”“3·3”世界野生动植物日、“3·8”普法进乡村活动、三八妇女维权周、保密宣传教育月”“4·22”世界地球日、知识产权宣传周、“5·14”科技周、“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民法典宣传月”“6·18”草原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9全国质量月、普法文明实践活动、“12·4”宪法宣传周的普法宣传活动,共16期。全年活动共计发放宣传单(册)10000余份,宣传布袋500余个,悬挂(张贴)宣传海报61张,现场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次。组织开展全县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在森林防火期,利用小喇叭录制森林防火通告、防火令、新一轮森林草原防火期的通知、森林防火条例、春节森林防火倡议等音频资料,小喇叭播放20191次,车载宣传4825台次,广电宣传23122次,发送移动云MAS短信3000余条、移动云提示短信7000余条。发放户主通知书31000份,宣传单10000余份,围裙3000余条,手提袋3500余个,作业本10000本,在甘蔗票上加印森林防火警示标语20000余张,张贴省长令1500份,州长令1500份、县长令1000份、悬挂布标500条、五彩旗460套。利用多媒体宣传,指挥长电视讲话1期,金塔广场大屏滚动播出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等宣传视频,提升群众的防火意识。

(七)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实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及时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事指南动态公布二是严格征占用林地、草地、湿地资源审批管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森林、草原、湿地及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严格按照政务中心要求,深化政务服务事项只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梳理我局政务大厅窗口办理、网上审批等线上线下办事审批流程,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的同时加强对审批事项的监管,确保审批质量。三是完善了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有效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制定了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工作的受理范围、受理渠道以及相关工作流程及工作要求,确保做到举报问题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八)加强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一是抓实野生植物保护。救助野生动物14只,登记报案野生动物肇事122起,补偿受损农户资金6.66万元,联合开展“清风行动2024”联合执法行动1次,检查农贸市场、花店、快递物流等经营场所18,到南底河国家湿地公园巡河5公里、清除鱼笼15个。二是抓实天然林、公益林管护。持续推进天然林、公益林保护,坚决落实天然林商业性伐政策,认真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做好监督管理,加强日常巡护。三是依法依规办理林草行政案件2024受理涉林行政案件35起(移交4起),立案31起,办结行政案件28起,罚款42.67元,没收野生动物(三索蛇)1条,鼬獾1只,赤麂(死体)1只,马来穿山甲片0.09153千克、亚洲象皮0.65362千克,收回林地2.4983公顷,收回草地4.7425公顷,协助指导7家单位依法办理使用林地手续。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法律适用准确,卷宗归档规范。截至目前,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四是严格行政许可审核审批。指定专人负责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对征占用林地的审批事项均组织开展评审会进行集体审议。严格执法文书的制作和使用,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和合法规范。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定期组织本局行政执法人员到被赋权的镇指导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进一步有效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扎实履行三项制度,以文字及照片等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重大执法决定都经过法制审核,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产生的事项数据,在双随机 、一公开”、“互联网+监管、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和云南省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等系统及我局官网进行实时录入、公示。开展卷宗评查工作。完成我局林草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自查工作,我局被梁河县司法局抽查卷宗12卷,其中:行政许可2卷,行政处罚10卷,评查结果为:优秀5,合格7卷;州林草局抽查卷宗3卷,其中:行政许可1卷,行政处罚2卷,均为合格

(九)强化执法队伍建设。20231月,县编委会审核同意印发《关于印发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梁机编〔202367号)成立梁河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是县林草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副科级。目前,综合执法队安排负责执法专职工作人员6名,其中:抽调挂钩村1人;正常开展全县林草行政执法工作5人,包含正式职工4名和辅助性护林员1名。负责办理全县区域范围内除被赋权乡镇外的所有行政处罚事项的办理。

(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充分利用我局门户网站及“梁河林业”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公示公告、政务动态等方面工作信息,做好信息公开目录的保障工作。二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等栏目的保障工作。把群众关心的事项作为公开重点,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并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的咨询和监督。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被赋权乡镇履职有差距。一是被赋权的事项已于202411日正式下放,但绝大部分乡镇还未正式成立综合执法队,还未配齐和完善各环节的必要人员,基本依赖林业站人员在办理案件,但林业站的人员又未被列入综合执法队伍中,出现实际执法的人员不在执法队,执法队的人员不参与执法的局面。二是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不高,能够独立办理林业行政案件的人员仅占少数,部分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理解还不够透彻,在具体行政案件的法律适用方面难以决断。

    (二)群众法治意识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林地和野生动植物的法律意识不足,滥伐林木案件、非法使用林地、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仍然存在。

    (三)林业法治宣传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主要依靠拉横幅、发放宣传纸质材料等传统宣传方式,形式简单、载体不多。对于网络宣传林草法治方面的空间少,“以案释法”的推广力度不足,运用新媒体进行林业普法宣传的能力有待增强。

三、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主要负责同志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部署、亲自过问,重要法律问题或重大决策事项提请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林草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把法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林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三是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坚持按照法律政策原则办事,自觉抵制和反对权力寻租、暗箱操作、吃拿卡要、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歪风邪气,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坚持重大事项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不搞“一言堂”,使班子整体效能得到很好发挥。全年我局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未收到群众投诉和举报。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与相关部门对赋权乡镇工作的对接反馈。一是积极向县级负责赋权乡镇的牵头单位及时反馈开展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二是积极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林草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

(二)多措并举开展学法和普法活动。进一步强化林法治宣传,充分结合林工作实际,创新宣传模式,发挥互联网+”优势,丰富宣传载体,加强新媒体在林普法宣传中的运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林法律法规,增强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

(三)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落实学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认知水平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四)聚焦林草主业,推动林草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行林长制,扎实做好森林资源管理、生态保护修复、森林防火,积极协助化解草领域矛盾纠纷等重点工作,加大检查监督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