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1420    作者: 日期:2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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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省政府州政府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区划、申报工作,组织实施县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梁河县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按要求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县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申报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组织和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负责组织林业龙头企业、林农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申报、初审及监测。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组织开展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组织开展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相关部门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组织申报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与改革发展股、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与自然保护地管理股、森林和草原火灾预防股、林长股、项目办。

所属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南底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所、梁河县国有林场、勐科河水源林自然保护区管理所、种苗站、曩宋木材检查站、营林站、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其中:南底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所、梁河县国有林场、勐科河水源林自然保护区管理所、种苗站、曩宋木材检查站、营林站、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不进行独立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3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2人(离休0人,退休32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7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防线,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一是强化党建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狠抓工作落实。截至12月底,召开党组会26次、班子会5次、局务会6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8次、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会35次,局党总支部及各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83次,开展作风效能革命、对标先进、争创一流清廉云南建设思想教育累计60余次,完成了局党组班子主题教育、巡察整改2个专题民主生活会,到挂钩村联系指导和交流座谈27人次、节日慰问村民50人次。

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整体工作布局,及时制定《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十大行动清单等,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利用党组会议定期开展专题研究,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做到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加大重点环节监督力度,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8份,开展作风纪律督查27次,督促干部职工梳理风险点60个、制定措施60条,督促股室梳理风险点18个、制定措施18条,开展《清廉云南建设教育丛书》及身边警示教育案例学习18期,落实谁分管谁谈话38人次。

三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紧紧围绕林草中心工作任务,不断增强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充分发挥意识形态工作在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研究制定了《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召开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安排部署会1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专题研究网络安全工作3次,专题研究思想政治、公民道德建设工作1次,分析研判林草系统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2次,按照要求完成意识形态领域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整改完成率100%。

四是积极推进民族团结工作。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职责分工,将民族团结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全力为各族群众提供服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4次,开展德宏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宣传1次(滇缅抗战将士名人---杨思敬),学习民族团结知识1期,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宣讲活动1次,集中学习《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8期,组织学习习近平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3次、习近平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的回信2次。

五是抓实巡察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为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限,指定专人负责督促落实整改情况,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巡察组反馈的四大类17个方面4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问题42个,正在整改问题3个,整改完成率93%。审计反馈的五大类15个方面20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6个问题,正在整改4个问题,整改完成率80%。

(二)抓实资源管护,提升管护能力,不断提高生态效益。

一是抓实林长制工作。以林长制为统领,切实推动林草重点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召开县级总林长会议暨林长制领导小组会议,及时调整优化县级林长责任区,双总林长签发了《关于推进林草资源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令》,研究制定了《梁河县2024年林长制工作要点》和《2024年度县级林长巡林推动落实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印发了《梁河县2024年度林长制责任考核考评细则》、《协作单位年度推动林长制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建立了《梁河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给林长的一封信》形式,专题报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请求帮助协调解决的问题。积极督促三级林长按照《梁河县林长巡林制度》要求,及时开展巡林巡查,共设置县级林长12名,乡级林长89名,村级林长64名,专管员585名,网格护林员665名,实现全县资源管护全覆盖。通过各级林长积极协调,实施了梁河县2023年促乡村振兴国有人工商品林资产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二是抓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省、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做到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全县发生森林火情1起,无森林火灾发生、无卫星热点反馈,各项考核指标均在州人民政府下达控制指标范围内,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去冬今春,组建县级专业扑火队1支60人、半专业扑火队10支421人、义务扑火队61支1506人,共开展岗位培训42期1804人;逐级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清单750份,签订森林防火安全责任书1607份,开展小喇叭播放宣传20191次,车载宣传4825台次,广电宣传23122次,发送移动云MAS短信3000余条、移动云提示短信7000余条;发放户主通知书31000份、宣传单10000份、围裙3000条、手提袋3500个、作业本10000本,在甘蔗票上加印森林防火警示标语20000余张;张贴省长令1500份、州长令1500份、县长令1000份;悬挂布标500条、五彩旗460套;严格落实野外火源监管5个100%制度,设置防火检查站2个,临时防火卡点70个,登记入山人员32317人次,收缴(代管)火种265个,落实五类人员监护人185个;清理防火隔离带19公里,实施人工增雨作业92次,发射降雨弹243枚;排查整治采伐迹地、烧蔗地等火灾隐患点83个,整改隐患83个,整改率100%;查处违规野外用火案件2起,结案率100%;7个瞭望塔,3个卡口监控,15个视频监控,护林员全员上岗巡护82752次。今冬明春,及时召开启动会,传达学习省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布置新一轮防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与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值班,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制定了宣传方案,发布了梁河县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的公告,印刷德宏州2025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到各乡镇、村进行张贴宣传。将州局调拨的物资全部发放到乡镇、林场。努力推进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消防以水灭火能力建设项目、投资170万元,正在采购背负式风力灭火机100台、中型高压森林消防水泵15台、消防水带15000米、软体蓄水池20个,持续提升乡镇的装备条件。完成各乡镇、村委会、护林员森林防火及安全扑救的专题培训,梁河县常年养队1支,国有林场现有扑火队伍11支,全县现有专业扑火队员30人,进入3月份再增加20人,达到50人。

三是抓实有害生物防治。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和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理念,全面做好森林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严防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入侵,按质完成各项防治指标任务。开展有害生物监测面积127.11万亩,设置松材线虫病、薇甘菊、云南松毛虫等有害生物监测点36个,监测覆盖率100%;开展冬春季林业有害生物调查工作1次,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1.5万亩,防治率100%,无公害防治率95%,成灾率为0;完成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面积0.11万亩,防治率100%,成灾率为0;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护松行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完成调查松林面积12.86万亩,小班482个小班,2024年全县范围内未发生松材线虫病入侵情况;开展调运检疫木材17589.2立方米、活立木130株、果实1.5吨、苗木5.3万株,检疫育苗穗条1760公斤;全面完成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普查发现草原有害生物59种,其中:病害5种、虫害28种、毒害草26种,共采集标本207份。

四是抓实野生动植物保护。积极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资源监测、执法检查,把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收容救护、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补偿、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工作抓实抓牢,努力保护好梁河生物多样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共开展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等主题宣传活动8次,入户宣讲100余次;张贴《梁河县野生动物资源一览图》20余套,发放《梁河县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知识》等宣传手册1000余份,悬挂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标语6条次;救助野生动物14只,登记报案野生动物肇事112起,补偿受损农户资金6.67万元;建设完成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1个,设置陆生野生动物监测样线2条,监点3个,上报监测信息260条,采集送检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有效样品430份。联合开展清风行动2024联合执法行动1次,检查农贸市场、花店、快递物流等18经营场所,到南底河国家湿地公园巡河5公里、清除鱼笼15个。

五是抓实自然保护地管理和图斑整改销号工作。继续开展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工作。全面树立验收不是终点,是新的起点保护思想,印发了《南底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巡护力度,让巡护成为常态化,持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坚决保护好湿地资源。累计开展巡护400余次,宣传教育800余人次,清理垃圾约2.5吨、烟杆及地膜约0.5吨,清理地笼、粘网140余副,拆除鱼坝15处,放生鱼类约5.6千克,救护鸟类8只,配合办理非法电鱼刑事案件8起;通过微信朋友圈转发湿地保护知识300余条次,现场发放宣传材料1200余份,报道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生态保护措施6篇;开展湿地公园界碑界桩维护40余次,修补围网6次,围堵被破坏湿地公园边界(便道)18条,订制并更换道旗200余面,维修更换湿地公园内破损警示牌20块,同时在新芒桥、金塔广场边、河西大桥安装监控设施设备3套。持续做好勐科河流域水源林自然保护区管理与保护工作。充分利用清明节等重大节日和活动,采取发放宣传彩页、宣传版面、悬挂标语横幅等形式在保护区周边集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共计发放《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倡议书》、《森林草原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关于严禁非法交易野生兰科等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告知书》、《保护野生动物 杜绝野味 守护家人健康》等宣传资1000余份;认真开展勐科河流域水源林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调查,加大巡查保护力度,开展保护区内野生动植物保护及防火宣传活动6次,开展日常巡护1600余人次,培训保护区护林员50余人次。做好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

六是抓实资源管护工作。完成林草湿荒普查地类对接工作,梁河县林草湿荒地类不一致图斑共26727个,完成26727个图斑提报,提报进度100%,通过双边三审图斑26727个,审核复核通过率100%;完成梁河县林地保护等级优化调整,共优化调整面积38486.083公顷,小班113317个;完成林草湿综合监测森林样地调查,配合完成2024年森林样地调查4个,对样地的林木、植被进行调查并记录;完成草原基况调查成果评审上报,根据草原基况监测地类现状为草地面积356.64公顷(5349.6亩),现状为难以恢复草地面积5.57公顷(83.55亩),草原综合植被盖度87.69%;编制完成《梁河县森林资源统一管护县级实施方案》,规划设计全县森林资源统一管护林地面积126.3210万亩,共区划336个管护责任区,涉及705名管护人员,设计巡护线路636条,巡护长度为1997.37公里;完成2023年森林督查违法案件查处整改工作,涉及案件12起,所有案件均查处并整改到位;核查完成2024年森林督查2期图斑共255个,面积230.6386公顷;完成2023年第2期、第3期、第4期草原变化图斑核查,核查图斑5个,面积9.2303公顷;核查2024年林草执法变化图斑113个,面积70.44公顷,目前正在收集完善相关佐证材料。

七是抓实天然林、公益林管护。持续推进天然林、公益林保护,坚决落实天然林商业性停伐政策,认真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做好监督管理,加强日常巡护。截至12月底,共有护林员704人,管护面积127.11万亩,巡护APP安装人数662人,巡护次数15.83万人次,发放管护劳务费832.238万元;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国有林场签订森林资源管护责任状10份,有序推进保护工作;完成兑付2022年公益林补偿、天然林停伐补偿资金319.1万元,其中:2022年国家公益林补偿资金30.13万元、2022年省级公益林补偿资金78.967万元、2022年天然林补偿资金210.003万元;完成国家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补偿信息核实,核减项目占用公益林面积78.77亩。

八是抓实行政执法。围绕森林督查,依靠边防检查站、公安、县委巡察反馈等涉嫌违法违规案件信息,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林草湿资源的违法行为。截12月底,受理行政案件35起。协助指导依法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单位7家,指导各乡镇查处行政案件15起。

九是抓实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按照《云南省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实施细则》等技术规程,认真开展外业调查和内业整理工作,完成调查样线31条,完成调查资源样方31个,调查收集保存资源登记4份,野外资源调查物种912种,栽培资源调查物种329种,标本采集150种600份,种子采集6种,调查优良林分20片354.8公顷,优良单株调查121258株,调查古树名木114株、古树群6片1.5公顷,调查种质资源利用75种。目前,已顺利通过省、州验收。

十是积极申报省级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设立《梁河县国有林场刘强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设站初衷是基于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及国有林场的科研基础和现有的基础设施,从2024年-2026年对德宏五个县市开展全面系统的药用兰科植物资源普查调查,在此基础上建设一个标准的药用兰花种质资源圃,整理分析数据,撰写德宏州药用兰科植物资源调查报告,发表研究论文,为德宏州林下药用兰花产业的发展和种质资源的保护提供重要的基础保障和理论依据。目前,开展梁河县、陇川县药用兰科植物资源普查调查1次。

(三)强化项目谋划,大力发展产业,不断提高群众收入。

一是做好林地林木审批。严格按照项目占用林地审批程序,依法依规进行审批,结合放管服相关要求,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审批程序及申报申请材料,提升审批效率。截至12月底,共组织上报占用林地项目34起、面积698.1383公顷,已审批33起、面积697.634公顷,完成了湾中河水库项目、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等重点项目报批;共审批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1588份,采伐蓄积量193680.381立方米。

二是做好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实施梁河县2023年增发国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241.844公里,共50条,其中:新建34条193.078公里,改建16条49.016公里,项目总投资10312.0797万元,其中:国债资金9280.8401万元,地方配套1031.2396万元(县级配套360.9338万元)。

三是做好森林可持续经营。积极开展FSC森林认证工作,共FSC森林认证总面积为20.24万亩,其中:人工商品林面积18.07万亩,公益林天然林面积2.17万亩,森林认证范围涉及8个乡镇,50个村委会。按照省州要求,加快推进梁河县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目前已完成前期任务规划上图,并上报国家林草局审核,待项目下达后将尽快开展作业设计等工作。与拜特控股云南(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梁河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拟计划建设国家储备林20万亩,预计总投资20亿元,项目正在筹备中。

四是做好森林资源管护站建设。制定梁河县国有林场万灵寺等4个资源管护站实施方案,并获得省林草局批复,分别在勐养镇国有林场万灵寺、平山大黑箐、遮岛镇大梨树山、河西乡来利山等建设资源管护站4个,建筑总面积600.8平方米,投入资金200万元。

五是做好林草产业发展。充分利用森林资源优势,不断加大投资力度,加强技术培训和推广,大力发展林草产业,选择培育一批具有市场发展前景的特色产业,以种植规模化、标准化、科学化抓好基地建设,积极申报梁河滇皂荚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滇皂荚新食品原料和梁河滇皂荚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努力促进一二三产有机融合发展。截至12月底,建设完成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个(九保乡安乐村国有林区示范种植花椒330亩、小厂乡勐竜村三岔河村民小组实施草果提质增效400亩、梁河县国有林场建设林下经济农民实训基地1个),投入资金280万元;新建林下中草药示范基地1个、面积500亩,预计投入资金2000万元,已完成500亩的黄精、重楼等中草药苗的育苗、炼苗工作,完成投资500万元;推广养殖蜂群2.43万窝,预计实现产值1589万元;推广种植滇皂荚1265亩,种植油茶1735亩;实施完成森林抚育项目1个,面积3.5万亩,项目总投资1050万元。配合完成了《云南省德宏州森林碳汇计量与碳汇项目开发潜力分析报告》编制工作,根据分析报告显示,梁河县森林碳储量为1920.48万吨。

六是做好绿化美化工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绿化美化作为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快推进乡村绿化美化,积极建设美丽宜居梁河。截至12月底,完成义务植树39.3万株,人次尽责率90%以上;开展绿美梁河人人植树义务植树活动2次投入资金6.763万元;积极开展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募集资金2.2878万元;申报评价第五批省级森林乡村10个行政村;开展古树名木巡护执法行动1次,管好建档在册古树名木353株,主题宣传活动2次,发放保护宣传单300份。

七是做好林草种苗生产经营。以提高种苗质量、保障林业生态建设为核心,积极培育优质造林苗及城市绿化苗,为梁河县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采集林木种子9480公斤,其中:滇皂荚种子315公斤,油茶种子9135公斤,西南桦、旱冬瓜种子30公斤;采集穗条1900公斤,其中:滇皂荚1000公斤,油茶900公斤。育苗面积96亩,培育苗木188万株,其中:培育西南桦、旱冬瓜育苗面积10亩60万株,滇皂荚育苗面积30亩22万株,油茶育苗面积46亩56万株,棕苞育苗面积10亩50万株。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36782048.3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782048.38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73345.04元,下降1.8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73345.04元,下降1.80%;上年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无事业收入;上年无经营收入;上年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年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出人员6名,基本支出预算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36782048.38元。其中:基本支出9204834.13元,占总支出的25.03%;项目支出27577214.25元,占总支出的74.9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73345.04元,下降1.8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79912.34元,下降1.92%;项目支出减少493432.70元,下降1.7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出人员6名,基本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204834.1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964494.65元,占基本支出的97.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0339.48元,占基本支出的2.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577214.2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2024年缉私经费转移支付资金30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主要用于林业行政案件(野生动植物缉私)查办过程中产生的差旅费。

2.2024年春节防火慰问经费17300.00元,主要用于县级专业扑火队(33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10人)及县国有林场(27人)春节期间值守人员的慰问。

3.2024年第二批中央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731000.00元,主要用于250名中央生态护林员管护费支出。

4.2023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79000.00元,主要用于天然林、公益林管护费支出(考核绩效奖励)。

5.2024年省级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3010050.00元,主要用于310名省级生态护林员管护费用支出。

6.2023年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4295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生态护林员考核奖励金支出。

7.2023年省级生态护林员补助结余资金559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生态护林员考核奖励金支出。

8.2024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生态护林员)的经费16975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250名生态护林员管护费支出。

9.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8256.00元,主要用于疫源疫病监测培训支出。

10.2024年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资金1464047.00元,主要用于管护2024年国有国家级公益林支出。

11.2024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国有天然林)的经费7656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产生的支出。

12.2024年非税收入补助资金116943.40元,2024年罚没收入返还资金,主要用于执法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工作费用。

13.义务植树项目专项经费2000.00元。主要用于义务植树项目工作支出。

14.2023年第一批林木良种培育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13500.00元,主要用于发展林木良种苗木的培育兑付农户的种苗费用。

15.2022年油茶提质增效资金788968.62元,主要用于兑付2022年油茶提质增效项目个人农业生产补贴资金。

16.2024年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1853.60元,主要用于完成5000亩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兑付农户。

17.2023年造林补助(美丽乡村第二期项目)资金20000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美丽乡村第二期。

18.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补助资金26818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滇皂荚等林业科技推广示范建设项目。

19.2024年林草湿荒综合监测补助资金2820.00元,主要用于全县林草湿荒综合监测工作。

20.2022年中央财政林草专项转移支付(管护站建设)直达资金10000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蕨叶坝和孔明庙森林资源管护站。

21.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4891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湿地等生态保护体系建设,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和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

22.全省林草湿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和林草种质资源普查资金45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全省林草湿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和林草种质资源普查。

23.2022年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2889660.10元, 主要用于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和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

24.梁河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专项经费3000.00元,主要用于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支出。

25.2021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29220.00元,主要用于对实施生态效益补偿。

26.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19300.00元,主要用于对实施生态效益补偿。

27.2022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942035.00元,主要用于对实施生态效益补偿。

28.2022年公益林管护补助资金79960.00元,主要用于公益林管护支出。

29.2023年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81566.60元,主要用于省级公益林管护支出。

30.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经费595.00元,主要用于做好全县公益林农户补助工作,做好公益林护林员的管理工作。

31.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结余资金571219.00元,主要用于加强森林资源管护,落实纳入森林资源管护补助的天保工程区外森林管护,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32.2024年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经费381566.6元,主要用于省级公益林农户补助资金。

33.2022年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789671.50元,主要用于公益林管护支出。

34.2023年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护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公益林管护支出。

35.2024年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护经费180000.00元,主要用于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管护支出。

36.野生动植物保护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专项经费4464.00元,主要用于提高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能力,生物多样性明显增加。

37.梁河南底河国家湿地公园项目专项经费1120.00元,主要用于管理和保护全县湿地,宣传湿地保护政策法规。

38.综合执法大队办案专项经费6520.00元,主要用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查处林业各类行政案件,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有效维护生态安全。

39.2016年度林业贴息贷款项目资金273996.00元,主要用于兑付林业贴息贷款。

40.2022年森林火灾保险县级配套资金56054.49元,主要用于增强林业抵御森林风险的能力,县级配套保险费。

41.2024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900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工作。

42.2024年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经费60000.00元,主要用于全面查处森林火灾隐患、森林防火宣传。

43.森林防火工作经费项目专项经费117407.00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防火宣传覆盖9个乡镇。

44.2022年第一批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森林火灾保险州级配套资金)资金56054.50元,主要用于及时为辖区内的森林购买火灾保险,保障商品林保费收取率达到85%以上。

45.2024年第二批省级森林防火经费39406.00元,主要用于购买防火设备一批,保障物资储备。

46.梁河县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配套工作经费4300.00元,主要用于实施退耕还林项目,分年度持续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面积超过1000亩。

47.2024年退耕还林还草(中央直达)补助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退耕还林补助。

48.老林业局宏兴商场铺面办理过户手续相关资金413999.27元,主要用于老林业局宏兴商场铺面办理过户手续。

49.梁河县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经费,主要用于支付项目工程质量检测费5.6万元。

50.返还滇皂荚为新食品原料资金245000.00元,主要用于滇皂荚新食品原料进行检测一批。

51.国有林场改革增加补助资金34465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工作。

52.村庄绿化集镇绿化调查项目专项经费9633.00元,主要用于村庄集镇绿化调查统计工作经费。

53.梁河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专项资金3124.00元,主要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实施,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

54.林长制工作专项经费8090.50元,主要用于森林蓄积量增加,森林覆盖率有所提高。

55.梁河县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护专项经费26183.00元,主要用于管护好梁河县国有林场19.6万亩森林资源。

56.梁河县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资金2600000.00元,主要用于发展林下经济建设项目。

57.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70872.00元,主要用于购买森林火灾保险投保。

58.2022年省级林业火灾保险资金147673.00元,主要用于购买森林火灾保险投保。

59.宏兴商场铺面土地出让资金135062.00元,主要用于宏兴商场铺面资产使用权进行公开处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646986.38,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3%。与上年相比减少808407.04元,下降2.16%,完成年初预算的330.8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62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完成年初预算的40.22%。主要用于“七一”建党节慰问、活动支出及2024年1至3季度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未兑付完及老干支部书记、委员补助未发放。

2.外交(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3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缉私经费的差旅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因工作需要追加预算。

5.教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7659.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2%,完成年初预算的65.61%。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支出、公益性岗位补贴、遗属人员补助及退休人员日常活动开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年中人员调动。

9.卫生健康(类)支出407859.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完成年初预算的88.21%。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本年年中人员调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7854296.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4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公益林、天然林护林员、生态护林员、专业扑火队管护及劳务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因工作需要追加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26745612.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98%,完成年初预算的313.03%。主要用于省级公益林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年中中央林业改革发展项目及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项目、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资金增加,导致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差异大。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9193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完成年初预算的136.3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本年年中人员调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215.00元,决算为90110.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1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8567.71元,下降39.3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315.00元,决算为85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33%,完成年初预算的221.8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900.00元,决算为5110.9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67%,完成年初预算的24.45%。

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4557.61元,下降39.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010.10元,下降43.9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110.9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010.10元,下降43.97%,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708.00元,支出决算为90110.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7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8567.71元,下降39.3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315.00元,决算为8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1.8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393.00元,决算为5110.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18%。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现保有的4辆防火专用车老旧,维修养护成本高,其中一辆更换发动机,支出较大。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4557.61元,下降39.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010.10元,下降43.9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110.9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010.10元,下降43.97%;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和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森林草原资源巡护、森林草原防灭火及宣传工作、林草湿荒普查、到挂钩村下乡等日常公务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国家林草局森林防火包片蹲点工作、省发展改革委和省林草局到梁河进行森林防火及增发国债防火通道建设情况、普洱市林草局考察交流森林防火工作、地质灾害防治和森林防火工作等产生的10批次86人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0339.48元,比上年减少160120.16元,下降39.9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水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等方面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48599384.89元,其中,流动资产3752570.98元,固定资产6986928.1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4609708.83元,无形资产8.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96251.5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29326.3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6辆,账面原值50094.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50094.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740.00元;出租房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027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7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5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0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44965.23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44965.23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决算公开报告、决算公开报表(决算报表部分、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决算公开报表(绩效自评表)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2200632701111

 [附件: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附件: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