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梁河县委办公室 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河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总体方案》的通知》(梁办发﹝2017﹞6号)和《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NO.223)的相关要求,梁河县农业农村局认真履行牵头职责,在规定时限内积极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责任落实不全、不到位的问题
二、整改目标
制定印发《梁河县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部门责任清单》,按方案和清单认真组织实施。
三、整改落实完成情况
(一)印发了《梁河县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部门责任清单》、《梁河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年)》、《梁河县农业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梁政办发[2018]83号)、《梁河县2017—2020年度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梁农字[2017]23号),转发了《2020年进一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NO.19),调整充实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梁农发[2020]11号),梳理建立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县级部门工作责任清单,编制了《梁河县削减农业面源污染负荷方案》、《梁河县种植业结构调整规划方案》、《梁河县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工作的方案》、《梁河县推进农药减量增效实施方案》、《梁河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梁河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并由政府印发实施。
(二)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部署,责任部门认真按照方案和清单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考核制度,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实效。2020年全县废旧农膜回收率80.38%,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87.37%,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75.68%,全县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54.06%,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93.93%,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56%,统防统治覆盖率53.9%,农药化肥实现了负增长;耕地安全利用完成率100%,农村饮水检测乡镇覆盖100%。
整改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完成。
以上公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梁河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6166210。
梁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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