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县级和州级示范社申报监督渠道

浏览量:2669    作者: 日期:2023/8/30

一、申报主体应如实完整填报信息,对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对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二、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及程序,做好筛选、填报指导、审核把关工作,按照名额分配进行推荐。

地址:梁河县农业农村局政务大楼7楼经管站办公室 联系人:赵先生 0692—6166109

文章来源:梁河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