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省级示范社监测工作监督渠道

浏览量:3071    作者: 日期:2023/8/30

申报主体应如实完整填报信息,对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监测资格,并对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地址:梁河县农业农村局政务大楼7楼经管站办公室 联系人:赵先生 0692—6166109

文章来源:梁河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