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农业农村局

梁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3117    作者: 日期:202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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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梁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梁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梁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是指导和管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社会公益服务性事业单位,是为农村经济健康发展提供管理保障。属财政全额拨款,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级农业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梁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主要承担全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经济统计、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家庭农场的发展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等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完成梁河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按照省、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信息开展自查,完成信息核对、修改和变更登记工作,并认真开展2022年资产清查工作。

2.认真落实2022年惠农补贴工作。

一是完成了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全县九个乡镇共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174642.75亩,补贴标准75.85亩/元,兑付补贴资金13,246700元,涉及受益农户31231户,受益农民133475人。二是完成实际种粮农民一次补贴工作,第一批次全县共落实补贴面积17.56万亩,补贴标准为每亩12.79元,下达资金是2,250,000元,实际兑付补贴资金2,245,600元,资金兑付率99.8%,受益农户31344户,受益农民132322人;第二批次全县共落实补贴面积17.61万亩,补贴标准为每亩11.67元,下达资金是2,050,000元,结余资金6,200元,实际兑付补贴资金205,480,000元,受益农户31370户,受益农民135735人;第三批次全县落实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17.55万亩,其中:补贴面积(水稻)10.89亩,补贴标准为13.97元/亩,补贴面积(水稻以外的其他秋粮)6.66万亩,补贴标准为8.83元/亩,下达2,110,000元,实际兑付补贴资金2,108,900元,受益农户31312户,受益农民135713人。

3.按时完成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工作。

为做好我县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工作,弄清搞准报表数据,我们采取了如下方法:一是对全县的农村经济情况进行了研究和分析,及时向政府领导汇报,科学把握数据;二是认真搞好业务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三是全体经管人员深入乡村,分片包干,层层负责,通过县、乡、村业务人员的共同努力,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2021年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任务,并对2022年农经统计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根据《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梁河县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梁政复〔2022〕119号)文件要求,批复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经统计)项目1个,项目资金10,000元,目前正在组织实施。

4.认真做好村集体经济管理指导工作

一是加强了全县村集体经济收入确认工作的管理,组织人员到乡镇进行指导复核工作;二是规范村集体经济账务处理;三是收集整理了村集体经济相关档案资料;四是对全县村集体经济收入按月报进行了及时汇总和下半年村集体经济收入百日攻坚行动圆满完成了目标任务。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全县61个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总收入为14,684,5002021年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总收入14,534,700元相比增149,000元。61个村全部在50,000元以上,其中:50,000--100,00019个村;100,000--500,000元40个村;500,000元有2个村。经过近几年各级组织项目的实施,村集体不断地得到发展壮大,61个村平均收入为240,700元。

5.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扶持工作

根据《梁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梁财2022〕122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新型主体培育(家庭农场)资金100,000元,支持2个家庭农场,新型主体培育(合作社)资金150,000元, 3个农民合作社数量目标,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和经营管理站相关人员深入各乡镇进行了调查、研究、筛选,结合梁河县示范家庭农场、示范专业合作社发展实际,家庭农场项目资金用于支持培育梁河县廖忠学茶叶种植家庭农场,梁河县小铺子茶叶家庭农场,资金分别是88,500元、11,500元;合作社项目资金用于支持梁河县富梁养殖专业合作社、梁河县农丰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梁河县平山生态茶示范专业合作社,每个合作社50,000元。目前项目已经全部实施完成,并通过部门验收,已向财政申请拨款,资金未拨付。

6、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服务工作

为了进一步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工作,根据《德宏州农业农村局转发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建立“空壳社”治理长效机制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通知》要求,制定并印发了《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空壳社”治理长效机制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通知》,成立了梁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对2021年清理排查的未处置完的问题合作社进行跟踪处置,动员其办理注销手续。2022年有38个合作社办理了注销手续,到18个合作社进行了指导服务。对2022年上级反馈的经营异常的3个合作社进行指导并进行分类处置。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全年参加梁河县农业农村局开展的各种产业发展、种养殖技术培训约30人次。通过开展指导服务,部分合作社逐步规范提升。

7、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

一是为加强对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实现以制度管事、管人的目标,县农业农村局结合工作实际,草拟了《梁河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四议两公开”制度》,请各乡镇参照执行。二是按照《关于做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组字〔2022〕61号)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村级财务收支联审联签,按照收支联审联签要求修改村级、组费用报销封面,由各乡镇负责印制封面使用,实行统一审核、集中管理。三是开展业务指导、检查督查工作。2022年共到乡镇开展业务指导、检查督查工作14次,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做到及时解决及时整改。四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2022年2月24日在勐养镇开展培训1期,对村两委干部、专职会计,经管站长,参会人员共70多人;2022年6月21日至28日结合县委组织部关于送教下乡培训万名党员进党校示范班的工作,对全县67个村(社区)干部(大岗位制人员)、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优秀青年人才党支部党员,开展在“三资”管理及相关政策的培训,共培训474人次。五是发挥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核算中心作用,加强村组资金资源的管理和统计,确保了集体资金安全。截至目前,全县共代管农村集体资金61,186,700元;代管集体资产4,328,304元;代管集体资源总面积23.51万亩。六是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核算中心记账监督,全面掌握740村集体“三资”变动情况。同时,督促其定期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8.家庭农场的管理指导和目标责任的落实。

一是按照三年目标任务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政策宣传、培育力度,目前全县更新完善录入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管理265户。二是积极组织开展示范农场创建工作,组织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农场进行实地查看,2022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定了4个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州级下达的任务数是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3个超额完成了1个 。

9.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工作

一加大政策宣传,指导各乡镇抓好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发放宣传册100余份,将宅基地政策宣传到村到组到户,做到家喻户晓,从而遏制乱占耕地建房现象并自觉保护耕地。二是严格农村宅基申请办事流程,明确申请审批程序。三是建立和完善宅基地审批管理台账制度。逐宗、逐户登记宅基地申请审批情况,规范整理审批资料档案。四是执行农村宅基地月报、半年报制度,定期完成《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情况月调度表》及半年报表。2022年全县9个乡镇受理宅基申请数280宗,已审批农村宅基地181宗,审批宅基地47094.14平方米。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工作的正常开展,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中,真正做到了打开审批“前门”、堵住违规建房“后门”,从而有效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的少发生和不发生,并起到自觉保护耕地的作用。

10.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一是按照省、州的部署,完成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回头看”,督促作业单位按时完成土地确权省级数据汇交任务并通过省级质检,为下步建立数据信息平台,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及推进土地确权颁证成果应用提供强力支撑。二是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引导有条件的农民通过出租、入股等方式有序开展土地流转,放活经营权,多渠道增加收益,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全县开展10亩以上适度规模经营土地流转主体数量1854个,签订规范合同的经营主体数量为1072个,土地流转面积25177.89亩,占全县承包土地320035.82亩的7.87%。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梁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梁河县农业农村局下属公益1类股所级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所属单位0个。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梁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具体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梁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308,050.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8,050.3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9,419.69元,下降5.7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9,419.69元,下降5.7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2022年4月退休1人,退休工资福利养老统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308,050.34元。其中:基本支出1,248,564.45元,占总支出的95.45%;项目支出59,485.89元,占总支出的4.55%;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9,419.69元,下降5.7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4,667.76元,下降4.92%;项目支出减少14,751.93元,下降19.8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5月退休1人,退休工资福利养老统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48,564.4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20,062.29元,占基本支出的97.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502.16元,占基本支出的2.28%。本单位年人均工资为72,871.8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485.8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经费支出29,599.89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经费13,562.00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工作经费支出1,358.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8,050.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9,419.69元,下降5.72%主要原因是2022年4月退休1人,退休工资福利养老统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5,928.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6%。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支出、遗属人员补助及退休人员日常活动开支;  

2.卫生健康(类)支出757.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伤保险支出;

3.农林水(类)支出1,147,373.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7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和渔政执法工作经费。

4.住房保障(类)支出43,99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00.00元,支出决算为7,509.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509.8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00.00元,支出决算为7509.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509.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单位公车使用年限久,为保证行车安全,增加公车运行维护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减少1,119.00元,下降12.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119.00元,下降12.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梁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月31日,梁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部门资产总额859,281.09元,其中,流动资产47,973.09元,固定资产615,00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96,3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527.0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2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95.8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195.8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2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6.15%。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无收支,GK0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我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年无收支,GK09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表公开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财政拨款收入: 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2200632600501111

[附件:梁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22决算公开表20231009104148809

文章来源:梁河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