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 议(草案)
(2018年1月30日在平山乡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通过)
大会秘书组
2018年1月30日
目 录
一、平山乡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平山乡人民政府2017年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1
二、平山乡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平山乡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2017年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2
三、平山乡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平山乡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决议(草案)……………3
四、平山乡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平山乡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决议(草案)……………………………………4
平山乡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平山乡人民政府2017年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208年1月30日在平山乡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通过)
平山乡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乡人民政府乡长周德旭同志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实事求是,全面客观,会议充分肯定乡人民政府2017年的各项工作和取得的成绩。会议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政府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推进“七五”普法、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之年。乡人民政府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农业立乡、产业富乡、科教兴乡、和谐稳乡、依法治乡、商旅活乡”的发展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大会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
会议号召,全乡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深入推进平山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如期实现脱贫出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平山乡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平山乡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2017年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208年1月30日在平山乡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通过)
平山乡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乡人大主席李茂文同志代表乡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所作的人大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乡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2017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意见,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乡第十一届人大主席团要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在乡党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州县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努力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为推动全乡经济协调发展、加快民主法治进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脱贫出列作出新的贡献。
平山乡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平山乡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决议(草案)
(208年1月30日在平山乡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通过)
平山乡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乡人民政府乡长周德旭同志所作的《平山乡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听取了乡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计划议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段双宝同志所作的《平山乡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平山乡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会议同意《平山乡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平山乡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会议决定,同意《平山乡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平山乡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会议要求,乡人民政府必须始终立足乡情,科学合理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精准发力,把发展作为解决平山所有问题的根本和关键,靠不断的发展来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平山乡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平山乡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决议(草案)
(208年1月30日在平山乡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通过)
平山乡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乡人民政府乡长周德旭同志所作的《平山乡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听取了乡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段双宝同志所作的《平山乡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平山乡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会议同意《平山乡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平山乡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会议决定,同意《平山乡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平山乡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会议要求,乡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预算,依法开展预算、决算的公开、公示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理财,
不断提高理财能力,不断规范财经管理,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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