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9年底,全乡共排查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31个(其中:存在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点3个(上河东核桃窝、小园子荆竹林、天宝村罗新寨),有责任主体单位的5个,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人数4117人,潜在经济损失约5615万元。为确保全乡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避免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特制定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2020年地质灾害预测
(一)预测的依据
1. 根据梁河县气象局提供的资料(梁河县2020年年度气候预测),预计2020年总雨量为1450mm,与历年平均值相比为正常年份。
预计5月雨量为160~180毫米,与历年同期相比为正常略多,雨季开始期略偏晚,大致在5月下旬至6月上旬相继开始;气温正常至偏高。
预计6~8月总雨量为800~900毫米,与历年同期相比为正常,降雨高峰出现在7月,多单点性大雨、暴雨天气,有洪涝、泥石流灾害发生;气温正常至偏高,无8月抽扬低温冷害天气。
预计9~11月总雨量为300~350毫米,与历年同期相比为正常略少。有5~7天左右的秋季连阴雨天气,雨季结束期正常,大致在10月中旬相继结束;气温正常略高。
2. 地质灾害历年发生和发展趋势。
2019年全县共发生达到统计上报的地质灾害灾情1起,直接经济损失约1.5万元,无人员伤亡。
近年来,通过国家、省州县加大对地质灾害治理(含小型地质灾害治理)、易地扶贫搬迁、新农村建设和植树造林等项目的投资,对部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发生和原有隐患点起到了很好的控制作用,但由于极端气候及建设活动的频繁发生,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的情况有所增加。
(二)重点危险点预测及监测人员
1.重点危险点
核桃窝、罗新寨、小园子、邦外电站、马鹿塘、蛮木寨、核桃林、荆竹林、杏红村、大建中山、荃麻河滥田、大庆硅石厂、那棒村。
2.指定各滑坡点监测人员
红卫村监测员:闫生楼、闫从周
杏红村监测员:闫自国
核桃窝监测员:李茂胜、郭兆亮
团树监测员:闫信教、张大稳
五台山监测员:魏生在、魏生望
小杞木寨监测员:杨加学、闫生立
界端监测员:张有乐、杨茂成
古城监测员:张有成、闫必堂
白草嘴监测员:闫生堂、闫生良
荃麻河监测员:张恩刚、张恩社
荆竹林监测员:尹茂凡、杨世清
大建中山监测员:瞿生跃、瞿生波
邦外监测员:段祖望、董诗周
老寨子监测员:刘正说、刘正邦
清水塘监测员: 刘永康、刘永建
新那棒监测员:邵杏娣、刘永国
老那棒监测员:谢金留、段必坤
邓家寨监测员:杨从坤、邓庆和
塘房监测员:邵维庆、邵维富
小核桃林监测员:刘正维、潘正省
刘家寨监测员:刘安楼、刘常幸
小寨监测员:尹明啟、罗安荣
罗新寨监测员:罗有洪、罗仁春
蛮木寨监测员:罗成清、罗啟发
马鹿塘监测员:李茂朝、李继杭
欧家山监测员:杨源安、杨太山
湘盈公司监测员:胡福奇
大庆硅石场监测员:吕官辐
小园子完小监测员:岳太正
马鹿塘完小监测员:闫生琦
天宝完小监测员:罗发强
二、2020年防灾抗灾对策
(一)进一步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相关规定,围绕“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和“减少人员伤亡,努力降低财产损失”为目的,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和宣传,提高领导干部和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分工负责,上下联动,群防群测的防灾体系。并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一是实行“三包方案”,即乡包村、村包组、组包到点,层层负责;二是实行“三责”:“责任到乡、责任到村、责任到人”。并强化领导责任制,党政一把手是主要责任人,主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监测点指定监测负责人。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逐级落到实处,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避灾措施到位。
(三)进一步严格责任追究制,对在防灾工作中擅离职守,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指挥不力、监测预报不及时、防御措施不落实、阻碍指令执行、漏报、隐瞒不报险情灾情、贻误撤离时机等造成重大损失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人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四)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工作体系及网络建设。向责任单位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发放“两卡”;在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等。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落实到责任人,落实好监测、报警人员和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和安置地点,把群测群防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在工作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村民自治,围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核心,实现“六个自我”,即:自我识别、自我监测、自我预报、自我防范、自我应急、自我救治。
(五)进一步提高监测预警能力,主动转移避险。一是汛期每天安排专人查询每天发布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当地质灾害预警达到4级以上(含4级),乡人民政府通知到各隐患监测点后,各监测点人员和村委会要加强监测、巡查,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置并上报;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排查、巡查制度,及时将新发现的隐患点纳入群测群防体系,细化监测预警措施,落实防范工作方案。结合隐患点实际,认真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办法,提升监测预警能力;三是加强推进投亲靠友、帐篷转移、工棚躲避等汛期主动撤离避让措施。及时对陡坡下、沟口处、沟道内、工程建设区的人员以及其它出现临灾征兆的地质灾害危险点的人员,主动提前转移到事先确定的安全避灾场所。
(六)进一步严格汛期值班制度。各村委会,乡直有关单位,各厂矿企业,从5月1日起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主要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监测网点负责人、监测人员汛期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开通,同时公布值班地点、值班人员和联系电话。
(七)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及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地质灾害隐患是动态变化的,要依靠汛前排查的成果,健全完善我县的群测群防体系,全面贯彻“以滑坡泥石流为主、以监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的“三为主”方针,推进防灾能力建设,提高基层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预警预报、组织协调、应急避险等方面的能力,各村、学校、厂矿有针对性的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工作,组建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队伍。通过演练让受威胁的群众熟知撤离的信号、路线、应急避灾场所等,明确分工,明确责任,明确要求。切实提高灾区群众的防灾和临灾自救能力,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多方式、多渠道开展防灾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广大基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干部、监测责任人和人民群众对地质灾害防治的认知程度,提高他们的防灾意识、临灾自救和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八)进一步严格执行《梁河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20)》,加大治理力度及搬迁避让。一是工程治理: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要多渠道想办法,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对重点危险区进行工程治理;二是生物治理:结合退耕还林,实行封山育林,植树种草,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三是搬迁避让:结合易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避灾搬迁项目工程全部或部分搬迁滑坡体上的居民,对滑坡体减载,恢复植被,从而使滑坡体减缓或停止滑动。同时,易地搬迁的村寨,要充分做好选址适宜性论证,杜绝搬迁后发生滑坡,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九)进一步加大工程建设、矿山生产等地质灾害方面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
(十)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风险评估,认真做好发生地质灾害的救灾抢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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