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德宏州民政局关于印发德宏州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德民发〔2021〕10号)《梁河县民政局关于印发梁河县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梁民发(2021)25号)精神,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参与社会救助、保障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优化服务供给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结合平山乡实际,就推进平山乡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根据州委州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以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为重点,以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为支撑,与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相结合,按照“一年覆盖、两年规范、三年提升”的工作思路,并于2021年6月前实现全乡社工站全覆盖,打通民政政策落实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切实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党的建设,把乡镇社工站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落实党的惠民政策的民政基层服务一线阵地。
(二)坚持以民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脱贫攻坚成果巩固、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依托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提升民政服务对象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三)坚持专业引领。注重培养和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建设一批高质量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用专业社会工作理念丰富为民服务实践,用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方法提升基层服务水平。
(四)坚持统筹协调。整合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治理、社会事务等社会政策,创新民政服务供给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基层民政服务。
三、建站方式和标准
(一)人员配备。以乡分管民政工作的副乡长岳元顺为站长,以现有乡民政办工作人员刘倩、社会救助助理员邓永山、村社会救助协理员刘美玲、瞿发波、李继杭、李根助、罗爱林、郭灿坤为骨干,积极吸收符合条件的各类服务人员,组建乡社工站。乡社工站由县民政局统筹指导开展服务,日常工作由乡民政办统筹安排。社工站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场所设置。依托乡乡为民服务中心、民政办现有的场所设施,为社工站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和服务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统一悬挂“社会工作服务站”标牌。
(三)保障措施。通过福彩公益金、财政支持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2022年按照每个乡镇社工站不少于2万元的标准投入,提供场所布置、办公及服务设施配备等资金。县民政局积极统筹整合民政领域用于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积极推动社工站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20〕32号),县级按照当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中总支出的5%以内安排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积极引导社会公益慈善资金支持基层社会工作服务,探索建立多方投入机制。
(四)制度建设。社工站要以党建为引领,建立规范的运行流程和管理标准,制定管理制度,探索研究制定服务准入、评估办法、督导培训等相关配套制度,符合条件的要登记为法人组织。
四、主要服务内容
平山乡社工站围绕民政重点工作,主要开展以下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一)参与社会救助服务。推动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经办过程中的政策宣传、对象排查、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建档访视、绩效评价等工作,为社会救助对象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
(二)参与为老养老服务。推动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的服务网络,开展留守、空巢、高龄、失能、特困老年人巡访评估、生活照顾安排、精神慰藉、家庭关系协调、社区参与、智能技术运用、咨询服务、危机干预、资源链接、社会支持网络建设、权益保障、安宁疗护、高龄补贴发放等服务。
(三)参与儿童关爱保护服务。推动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随访和对象核查评估;未成年人保护监测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工作;对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时帮助申请补贴,给予物质上、精神上的关怀;对儿童家庭及监护人开展监护法制宣传、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隔代教育能力建设;对学校和村内做好适龄儿童“控辍保学”、心理健康教育、不良行为预防和干预、社会交往和社会适应关爱服务等工作。
(四)参与社区治理服务。协助基层群众强化民主理念、掌握协商方法、合理表达诉求,推动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同时,协助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开展搬迁群众的社会融入,推进集中安置点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困难家庭的支持、关爱和互助体系服务。
(五)参与社会事务服务。协助开展残疾人、殡葬、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服务,有针对性地开展婚姻家庭辅导、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情感关怀、心理疏导、资源链接、权益维护、社会支持网络建设、救助照顾等服务。
(六)引领志愿服务。协助推动构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联动平台,推动建立“社工+志愿者”服务机制。提供志愿服务领域专业支持,协助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者动员、招募、培训、使用、服务记录与证明等志愿组织内部管理,帮助志愿服务组织开展资源整合、服务规范、品牌创新等工作。
(七)参与其他领域服务。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时,组织广大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开展心理疏导、情绪支持、保障支持等服务;在乡内承接重大赛事、大型活动时,组织广大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开展服务保障工作。
分阶段确定重点服务对象和重点服务内容,因地制宜,有计划地开展本土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服务。
五、实施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平山乡人民政府根据县级下发的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细化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于2021年4月前完成。
(二)建立健全社工站。落实平山乡社工站服务场所及相应的设施设备,按照“先挂牌、再规范”的原则,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平山乡社工站挂牌,出台文件明确社工站负责人及组成人员,实现社工站建立。
(三)开展驻站服务。社工站整合现有社会救助助理员、协理员、信息员、儿童之家负责人等现有政府购买服务力量,按照职责任务、运行机制、服务清单,开展社会救助、为老服务、儿童关爱、城乡社区治理、社会事务等领域多样化综合性服务,不断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
(四)规范考核评估。平山乡要对乡社工站建设每年进行一次总结评估,并将结果报县民政局,同时将乡社工站建设纳入每年年度考核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将乡社工站建设作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提升的重要抓手,作为促改革、强基础、提质量的重点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民政办主建、其他站所办共建的工作机制,强化推进力度,按照时间节点狠抓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平山乡政府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及县级指导落实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接受县级对社工站建设和服务项目(服务内容)的备案管理和督导检查。根据服务需求和资金保障情况,制定社工站建设和服务项目(服务内容)的年度计划,落实社工站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指导社工站人员管理和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实施。
(三)强化监督指导。落实监管职责,建立日常监测、台账记录、定期考评和评估机制,予以重点推进。要完善政府购买或专项支出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体系,出台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规范有效。
(四)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微信、抖音、网络等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宣传社会工作服务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对于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基层社会治理方式的意义和作用,生动讲述社工故事,为社工站建设和项目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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