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机构职能

浏览量:7991    作者: 日期:2022/8/24

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贯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的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培养,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完善职业资格制度。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县级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办公地址: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梁河县河西乡芒陇村勐底路 73 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692-6161359

负责人: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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