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省、州、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人社职能职责,以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人社为目标,不断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行政效能,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贡献人社力量。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制工作保障
一是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定期研究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局依法治县工作的人员、经费、措施、目标等落实到位。明确年度工作目标要求,把依法治县纳入日常工作,结合全局职能工作同部署、同开展、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切实将目标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二是建立和完善局内部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还建立了节日、重大活动安全教育及定期排查等工作机制,督促和教育干部职工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同时,做到“一岗双责”,要求干部职工既要做好本职工作,又要负责业务范围内的依法治县工作,确保法治宣传等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法治教育,提高执法水平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宪法、民法典等列入部门领导集中学习内容,并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组织学习,提升法律知识素养,积极推进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对象抓好学法用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局领导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廉政意识,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年度内,我局开展领导班子集中学法3次。
三是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大会、干部职工大会等中持续开展学习,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积极参加县级组织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深刻领会其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提升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学习6次,安排2名干部职工参加旁听庭审活动1次。
四是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我局积极组织12名干部职工参加“梁河县法治建设暨行政执法人员综合培训”2期,提高法律素养;组织9名在职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积极参加“普法强基”““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宪法宣传日”等线上专项答题活动。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进一步厘清人社行政职能,规范权力运行,更好地履行各项职能。梁河人社局的行政审批权限项有: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许可、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经营劳务派遣许可、特殊(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审批四项。2023年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变更1件、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新办1件、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新办1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1件。
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证制度,规定凡从事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必须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才允许上岗。目前,我局共有15名工作人员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证;继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不断强化规范执法行为。
三是加强日常监管,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全年检查辖区内新就业形态行业6户(快递4户、外卖2户),涉及96人;检查其他用人单位9户,涉及427人;联合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遮岛镇派出所、遮岛镇和谐社区到娱乐场所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执法检查1次,共检查用人单位1户,涉及人员174人;现场共发放宣传资料450余份,在检查中未发现违规用工情况。通过开展日常检查及新业态用工专项行动,向公司负责人及从业人员面对面普及工伤、养老、合法用工、劳动合同签订、企业职工工时和休息休假等法律法规知识,加大了宣传力度和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切实提升企业和劳动者的法治意识。
四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全面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水平,强化农民工欠薪的维权力度,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全年共接到欠薪投诉案件261件,依法受理252件,涉及3117人6997.49万元,其中:已解决179件,涉及2155人4763.41万元;未解决69件,涉及962人2234.08万元,正在积极办理。对欠薪时间长、涉及金额大、人数多或问题复杂的重大欠薪案件,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协同配合处理,将欠薪诉求办理作为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努力减存量、遏增量。
五是扎实做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及时、公开、公平、公正的处理每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按照调解优先的原则,积极发挥协商和调解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的前端性、基础性作用,提高争议处理质效。全年办结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75件(按一人一件计算),涉及75人109.9871万元,其中:裁决解决4件,涉及4人23.3874万元;调解解决71件,涉71人86.5997万元,调解成功率94.67%,仲裁结案率100%。
六是依法严格管理社会保险基金。认真学习贯彻《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云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继续开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及基金监督专项检查、追偿违规领取的社会保险待遇,做好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工作,保障基金安全,守护人民群众的“养老钱”“保命钱”。
(四)深入推进全民守法,全面加快建设法治社会
一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发挥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社会保险经办、社会保障卡服务、“12333”电话咨询作用,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加大对劳动者法制宣传力度,使企业和劳动者及参保群众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宣传教育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覆盖面。在开展的各类专项活动、招聘会过程中,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重点宣传人社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是组织开展好“八五”普法工作。按照《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结合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深入社区、乡村、企业、工地、家庭开展普法宣传,针对重点人群,围绕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举办就业专场招聘会、各类培训等活动为载体,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普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知识,让更多用人单位及劳动者进一步了解、熟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增强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和水平,引导广大群众依法办事、依法表达诉求,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纠纷,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三是持续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围绕普法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制定《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针对外出务工人员、未成年人、农村留守人员等重点对象开展摸排和法治宣传教育。全年深入村寨开展普法志愿服务7次,宣讲16场;参加县普法办组织的“送法下乡”文艺巡演1次。
四是创新方式方法,加强新媒体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运用。积极在“梁河人社”微信公众号上推送法律法规知识,设置“普法专栏”,大力开展“以案释法”,以群众关心关注的案例释法,用身边案例说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年度内在微信公众号刊载以案释法20多条,不断提高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事、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为全县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
五是积极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我局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5”宪法日宣传活动,通过推送微信公众号信息、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参加县上组织的集中宣传活动,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六是依法落实社会信用失信惩戒机制。严格贯彻《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不良信用单位管理办法》规定,并在《梁河县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中加以明确,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不良信用单位制度,实施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按规定组织开展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工作,定期予以公布,并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2023年梁河县无符合列入欠薪“黑名单”条件的企业。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全年发放失业补助金38人次1.92万元,失业保险金887人次128.11万元;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为参保单位减轻负担808.25万元;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42.91万元,涉及53家企业1205人;发放技能提升补贴29人4.9万元;发放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2673人,267.3万元;审核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补助奖补5.81万元,涉及2家就业帮扶车间。
二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积极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全面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人社192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上线,纸质材料减少60%以上、办理时限压缩75%以上,27个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工作模式,实现打包办事件14个,提速办事项23个,简便办事项14个;实行告知承诺制11项,办理事项时无须提供纸质证明材料。
三是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部门联合抽查计划要求,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劳务派遣抽查计划和住建领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事项监管抽查计划。梁河县劳务派遣单位抽中1户涉及2人;梁河县人力资源服务单位抽中1户涉及2人;用人单位、建设施工单位抽中3户涉及47人;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单位抽中5户涉及320人;已经按照规定落实牵头责任,联合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完成抽查工作。
四是认真研究行政职权下放。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梁河县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梁政发〔2023〕14号)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县情,积极与上级对接,分析研究乡镇赋权工作,由于2019年至2022年涉及我局的9项行政处罚事项均无办件量,不属于中高频业务,决定暂不下放至乡镇。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依法行政理念还需继续深化。虽然每年组织对行政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但由于数字化改革对行政行为提出了更高更快更加规范的要求,有时会面临一些行政诉讼的风险,因此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理念还需进一步强化,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二)普法宣传力度还需继续强化。部分用工单位法治观念相对淡薄,未能很好贯彻执行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要通过劳动法规的宣传,促进企业依法用工意识的提高。
(三)劳动监察监督水平还需继续提升。工程建设领域仍然存在挂靠承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垫资施工等不规范现象,工资结算依赖工程款,工程款结算过程中间链条较长,因工程款未到位等问题导致工资、工程款纠纷频发,要通过依法监察、依法仲裁,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强化责任担当,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注重发挥“关键少数”的带动示范作用,争做尊法的“领头雁”、学法的“排头兵”,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科学谋划法治建设,把法治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局党组始终将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年终述法纳入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
二是落实领导干部责任机制,形成“一把手”主导落实“第一责任”的工作格局。坚持以局党组书记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建立了以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股室各司其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部署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实落地。
三是强化法治建设工作部署推进。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与人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时,督促各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的法治工作,重大决策、公正执法、信息公开、法治宣传等各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步,我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州、县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继续深入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持续学法用法,提升行政水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执法能力,推进人社法治建设。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行政诉讼法等公共法律法规以及人社政策法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
(二)全面提升素质,优化执法效能。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健全劳资纠纷政策性批量化解机制,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提高综合执法能力。通过“宣、查、看、访”的方式,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将日常巡视检查、投诉举报定点检查、专项执法检查有机结合,强化劳动保障领域执法,同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切实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
(三)创新宣传方式,提升普法成效。全面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制,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各部门在普法中的责任。充分发挥人社系统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社会保险事务经办的作用,将普法渗透到执法和服务全过程,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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