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量:6410    作者: 日期:2024/1/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计算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dhlh.gov.cn/rsj/Web/_M1_171011112305543EC3eE81cbd8ee04_1.htm)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上进行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梁河县遮岛镇振兴路11号,县人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692-6161359,传真:0692-616135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能职责,主动做好组织机构、办事指南、社会保险、就业创业、招考招聘、劳动关系、人事人才、预决算及三公等信息的公开,及时做好有关政策措施的公开和解读,确保公民的知情权,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主动公开范围,认真梳理职责范围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整理、发布;二是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加强对公开内容的审核把关,认真抓好错敏信息、死链错链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主要依托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中做到按时更新信息、及时传达和解读上级最新惠企利民政策;二是强化政民互动,及时回复群众私信消息,为群众答疑解惑2023年在“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380条,在“梁河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74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切实做到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在干部职工大会上及时传达上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示,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同时,传达学习《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全州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做到举一反三,确保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和建设管理符合规范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是对照文件规定和上级要求,距离社会公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公开内容的时效性还不够强。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有时对上级最新发布的政策文件转发不及时,未能第一时间将利企惠民政策进行宣传解读;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需要进一步宣传和引导。目前还存在个别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支持不够、提供信息不多的情况,影响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规范、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一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紧扣上级工作部署,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及时公开政策文件及解读,强化利企惠民政策宣传力度;二是对局内各股室的工作内容再次进行梳理和细化,把符合公开要求的涉及焦点、热点问题的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增加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和质量,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