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对我单位本年度资产占有、使用、变动以及管理情况等分析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梁河县司法局属行政单位,2016年在职干部职工33人,其中:公务员30人,行政工人3人,离退休干部16人,实有车辆4辆。
二、资产情况分析
本单位国有资产概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单位国有资产总额4597020.26元,其中流动资产882397.36元,固定资产2104498.23元。
三、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
1、建立健全资产配置标准体系。
2、完善工作流程和审核机制。
3、切实加强国有资产收入管理。
四、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未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
2、处置未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也是一项重要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较大,按规定国有资产处置应向主管部门或同级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并履行审批手续,但事实上仍有部分单位在处置时未办理报批手续。
五、加强资产管理工作的建议
可以加强固定资产清产核资的手续、环节、程序缺乏严密的衔接和管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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