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司法局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提质增效的通知

浏览量:2182    作者: 日期:2022/7/5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梁河县司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计算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梁河县司法局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dhlh.gov.cn/sfj/Web/index.aspx))“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上进行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1  0  1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4810万元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近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
《云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动人大代表建议
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提质增效的通知》
从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
夯实办理工作基础
提升办理工作实效等方面
推动建议、提案优质高效办理


全文如下
云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动人大代表建议
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提质增效的通知
云政发〔2022〕21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和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以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以下简称提案者)紧密围绕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673件人大代表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和726件政协提案(以下简称提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要求,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推动建议、提案优质高效办理,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


认真研究办理好建议、提案,是各级政府的法定职责与政治任务,对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发挥着重要作用。全省政府系统承办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政协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两会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站稳人民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服务监督,切实将建议和提案中的真知灼见转化为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破解难题的政策措施,更好地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诉求、维护群众权益。


二、聚焦提质增效,夯实办理工作基础


各承办单位要从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制度意识,扛牢政治责任,转作风提效能,切实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安排部署、纳入重点督办事项推进落实。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深入开展调研协商;分管领导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办单位、协办(会办)单位要树立整体意识和大局观念,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协商协作,坚决杜绝推诿扯皮。对代表性强、关注度高的建议、提案,要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对屡提屡办的建议、提案,要分析研判、专项推进;对办理难度大、涉及面广的建议、提案,要协调联动、共同办理。


(二)严格制度执行。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瞄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不断完善办理机制,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建立健全符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职责明确、运转协调、调研深入、协商充分、督办有力、落实到位的制度体系。


(三)完善办理流程。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部门总协调、业务部门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和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的“五定要求”,明确办理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严格按照接收核对、登记交办、调查研究、沟通协商、书面答复、复文公开、总结报告、续办续复的办理流程,做到环环相扣、无缝衔接,确保每一件建议、提案依法依规、优质高效办理。


(四)注重办理质量。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把办理工作与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相结合,聚焦人大代表、提案者反映集中、具有典型性的突出问题,聚焦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倾听群众意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紧扣政府工作报告的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一线工作法,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调查研究、现场办理。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提案者参与研究、开展调研和监督检查,共同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办理质量。


三、压实办理责任,提升办理工作实效


各承办单位要树牢“人大代表、提案者不满意就是对政府工作的批评”的理念,统筹协调、科学安排,把办理建议、提案与本地本部门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紧扣提质增效目标,扎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一)突出重点引领。重点建议、重点提案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工作制度(一个工作方案、一次联合调研、一场面商会议、一份情况报告),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建立台账,梳理节点,把握进度、突出重点、示范引领,主要领导直接领办,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完成时限、工作标准,形成任务部署、推进实施、考评验收工作闭环,确保办成精品、办出实效。未承担重点建议、重点提案办理任务的承办单位,要加强统筹谋划,大力推行典型引路法,结合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研究确定本单位重点办理的建议、提案,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推进工作,达到“办好一件,解决一批,影响一片”的效果。


(二)充分沟通协商。坚持“先协商、后答复”原则和“四个面商要求”(重点建议重点提案一律面商、人大代表和提案者有明确要求的必须面商、当面沟通有利于充分协商的应予面商、有条件开展面商的力争面商),创新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的沟通机制,做到办前准确了解意图、办中充分问计问策、办后持续跟踪回访。坚持实事求是、直面问题,不避重就轻,不敷衍塞责,能解决的尽快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作出承诺、限期解决;确实无法解决的耐心细致作出解释、取得谅解,不断提升人大代表、提案者的满意度。


(三)持续跟踪问效。今年是本届人大、政协任期最后一年,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开展跟踪问效、续办续复专项行动,全面梳理本届政府以来办理结果为B类的建议、提案,聚焦承诺事项和尚未解决的问题,建立动态销账机制,实事求是进行“了断式”办理,打通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并及时向人大代表、提案者反馈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


(四)强化督促检查。各级政府办公厅(室)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作风,牢固树立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的工作理念,以“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切实加强与本级人大常委会、政协有关机构的协调配合,深化“日常动态核销、每月对表检查、季度通报情况、年末对账续办”机制,全面深入开展专项检查,持续加大督办力度,推动办理工作落地见效。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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