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审计局

梁河县城区道路新建、改造工程项目—道路提升改造项目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浏览量:17333    作者: 日期:2019/7/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梁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2月3日起,对梁河县城区道路新建、改造工程项目—道路提升改造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此次仅针对项目截至2019年1月10日的基本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阶段性审计,并出具阶段性审计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梁河县城区。项目涉及道路19条,全长 14915.57米,其中,新建道路13条,长8804.54米;改造道路6条,长6111.03米;此次跟踪审计范围包括:勐底路、龙兴路、南甸路、振新路、先锋路、工业园区厂区连接线、文化路等7条道路。项目工程由县住建局负责实施。项目资金由县银河公司负责筹集。

审计结果表明由于此次审计是阶段性审计,项目仍在实施过程中,从目前资料来看基本建设程序存在监理单位未下达开工令、施工图还未审查的问题。

二、项目资金收支情况

1.截至2018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收入合计23421.88万元,其中:浦发银行贷款22837万元,县财政拨入利息584.8 8万元;

2.项目资金支出合计20270.45万元,其中:归还德宏城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代垫政府30%配资6851.1万元,梁河县康鼎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进度款7000万元,利息支出2000.85万元,拨县住建局用于支付工程前期费用338.9 万元(可行性研究费15万元、付监理费100万元、工程检测费14万元、勘察设计费200万元、环评费9.9万元),闲置资金原渠道退回4079.6万元。

3.根据梁河县银河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账面反映,项目资金结余为31 51.43万元。

三、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建议

㈠截止审计日,监理单位未下达开工令。

审计处理意见:责成县住建局、监理单位及时办理开工令。

截止审计日,施工图还未审查。

审计处理意见:责成县住建局及时办理施工图审查。

四、审计建议

㈠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完善项目相关建设程序资料。

㈡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各行其责,确保完成工程进度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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