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和《云南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企业集团帮扶资金审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派出审计组于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6月11日,对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帮扶梁河县阿昌族项目结余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帮扶梁河县阿昌族项目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烟草帮扶结余资金”)13963407.99元,根据县委、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年第1期安排,将资金主要用于曩宋乡关璋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九保乡安乐村村内道路建设等20个项目。
梁河县财政局2019年至2020年5月下达项目相关单位阿昌族整乡推进整族帮扶脱贫攻坚专项资金指标(烟草帮扶结余资金)13963407.99元,截至2020年5月31日,项目相关单位实际收到资金2105668.99元,支出2049801.88元。
审计结果表明,烟草结余资金安排的项目已纳入梁河县2018年至2020年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管理,项目的实施方案均通过梁河县人民政府批复,在项目管理中,基本执行了项目审批程序。但也存在资金未拨付、多计工程价款、合同条款约定不完善、中标单位与合同签订单位不符、项目无竣工验收资料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㈠资金未拨付11857739元。
㈡多计工程价款384593.34元。
㈢合同条款约定不完善。
㈣中标单位与合同签订单位不符。
㈤项目无竣工验收资料。
㈥项目推进缓慢。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梁河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资金未拨付的问题,责成梁河县财政局及时将资金拨付到相关单位,切实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责成相关6个单位对多计工程价款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对合同条款约定不完善的问题,责成河西乡政府、芒东镇政府在今后签订的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合同应当在合同中对上述事项进行约定;对中标单位与合同签订单位不符的问题,责成九保乡政府应严格按照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对项目无竣工验收资料的问题,责成河西乡政府完善勐来村文化场所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对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责成河西乡政府、县教育体育局加快项目进度,确保项目尽快完工。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梁河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项目管理,建设单位在工程结算中,严格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核实工程量,确保工程量真实、合法;二是加强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整改。对资金未拨付的问题,截至2020年10月23日已将资金11857739元拨付到相关单位;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相关单位在实际支付工程款时对多计的工程款进行了扣减;对合同条款约定不完善的问题,河西乡政府、芒东镇政府在今后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对中标单位与合同签订单位不符的问题,九保乡政府重新签订了合同;对项目无竣工验收资料的问题,河西乡政府完善了竣工验收资料;对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截至2020年10月底,项目已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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