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国务院部署,按照《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审办社发〔2020〕11号)要求,2020年2月26日至2020年3月31日,梁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梁河县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开展了专项审计,重点审计了404.57万元财政资金、217.51万元捐赠资金,延伸审计了梁河县红十字会、梁河县财政局、梁河县卫生健康局、梁河县应急管理局等15个单位,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财政资金方面。
1.财政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梁河县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合计404.5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79.31万元,省级资金123.71万元,县级资金101.55万元;实际支出68.2万元,其中:设备和防控物资支出47.2万元,其他支出21万元;结余336.37万元。
2.使用财政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物资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梁河县使用财政资金采购口罩、手套、红外线体温计等疫情防控物资159849个(双、公斤、件等),采购金额47.2万元,实际支付金额47.2万元。
(二)捐赠款物方面。
截至2020年3月31日,梁河县红十字会共收到社会捐赠资金217.51万元,支出193.45万元,结余24.06万元。梁河县红十字会、梁河县卫生健康局、梁河县应急管理局接受捐赠的口罩、手套、酒精、消毒液等各类物资183731个(双、公斤、件等),其中部分物资折价66.75万元,安排使用上述物资102213个(双、公斤、件等),其中部分物资折价50.11万元,结余81518个(双、公斤、件等),其中部分物资折价16.6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梁河县及时成立了梁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进一步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同时,为规范我县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梁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制定出台了《梁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管理规定》(梁疫指发〔2020〕23号),但仍然存在支出进度缓慢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问题。支出进度缓慢,涉及资金336.37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梁河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支出进度缓慢的问题,建议梁河县卫生健康局及九个乡(镇)卫生院、梁河县应急管理局、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应采取有效措施,推进资金及时使用,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正在整改,截至2020年10月27日已整改218.26万元,未整改118.11万元,其原因:一是梁河县卫生健康局采购的进口设备,已完成相关的采购手续并签订合同,因还未收到设备,尚未支付设备款81.06万元;二是未制定乡村医生补助方案导致梁河县九个乡镇卫生院准备用于乡村医生补助的资金36.38万元未支付;三是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未及时报账0.5万元,余额0.17万元由于工作具有连续性,原计划在年底使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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