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审计局

德宏州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浏览量:2088    作者: 日期:2025/6/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德宏州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4年4—7月,对德宏州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德宏州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德宏州残疾人联合会和德宏州中医医院,项目总建筑面积11966.21平方米,地上6层,地下1层,主体工程2020年1月6日开工建设,2022年8月24日竣工验收;装修工程2021年8月10日开工建设,2022年8月24日竣工验收。截至2024年2月29日,项目到位资金4880.40万元,账面完成投资5172.1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德宏州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在建设管理方面,基本执行了项目审批制、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建设管理制度;在资金使用方面,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但也存在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暂估材料设备未依法招标。

(二)未依法缴纳印花税,涉及合同金额4996.99万元。

(三)多计工程价款146.60万元。

(四)项目建设中管理不到位,重复施工增加投资。

(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州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暂估材料设备未依法招标和未依法缴纳印花税的问题,已移送相关单位处理;针对多计工程价款146.60万元的问题,要求德宏州残疾人联合会和德宏州中医医院据实调整工程结算价款、相关会计账目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针对项目建设中管理不到位和重复施工增加投资的问题,要求德宏州残疾人联合会和德宏州中医医院加强对建设项目的成本管理;针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要求德宏州中医医院增强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意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范决策行为。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州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落实招标投标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印花税征缴有关规定;二是加强建设项目成本管理,做好设计、施工方案及应对措施,避免重复施工增加投资,造成浪费;三是严格做好工程结算工作,确保工程造价真实合法,并根据结算调整结果完善竣工决算报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德宏州残疾人联合会和德宏州中医医院进行了认真整改。根据提供的整改资料,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审计发现的5个问题中2个已移送相关部门、3个完成整改,整改情况如下:针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德宏州残疾人联合会和德宏州中医医院已与施工单位就多计工程价款达成一致意见,调整结算价款,完成整改;针对项目建设中管理不到位和重复施工增加投资的问题,德宏州残疾人联合会和德宏州中医医院深刻汲取经验教训,认真学习项目管理相关文件,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完成整改;针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德宏州中医医院认真执行议事决策制度,规范决策行为,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完成整改。

文章来源:德宏州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