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202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2026年3月2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梁河县审计局于2026年3月至5月,对梁河县财政局(以下简称“县财政局”)2024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基本情况
梁河县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7063万元,支出总计19706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98366万元,支出9836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23万元,支出12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8098万元,支出1809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财政局2024年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基本符合预算法和总预算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能够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基本协调发展,保证全县各部门基本正常运转,财政决算基本真实。但还存在欠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过紧日子政策要求落实不严、“三保”政策落实不到位、应收未收财政收入、年初预算编制缺乏科学性和准确性、非税收入未按规定足额返还执收单位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⒈欠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79307.36万元。
⒉过紧日子要求落实不到位。
⒊“三保”政策落实不到位,欠拨付“三保资金”484.13万元。
4.应征未征土地出让收入881.40万元。
5.预算编制缺乏科学性和准确性。
6.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
7.非税收入未按规定返还执收单位105.53万元。
8.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9.预算资金下达拨付不及时。
10.长期未清理财政借垫款项1821.3万元。
11.未按实施方案消化财政往来款3604.2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欠拨上级专项资金问题,要求县财政局加强支出预算管理,收到上级专项资金后及时分配并拨付资金;对过紧日子要求落实不到位问题,要求县财政局切实将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督促各预算单位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对“三保”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要求县财政局及时拨付欠拨的民生资金484.13万元;对应征未征土地出让收入问题,要求县财政局督促相关部门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及时补收应征未征的财政收入881.4万元;对预算编制缺乏科学性和准确性问题,要求县财政局今后合理编制年初预算,加强对重要支出事项的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减少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追加调整事项;对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问题,要求县财政局今后按规定及时上缴应当上缴的非税收入;对非税收入未按规定返还执收单位问题,要求县财政局将应返未返的非税收入及时拨付执收单位105.53万元;对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问题,要求县财政局督促相关单位将年末非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管理;对预算资金下达拨付不及时问题,要求县财政局今后将上年结转指标资金按规定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对长期未清理财政借垫款项问题,要求县财政采取多种方式全面清理1821.30万元财政借垫款;对未按实施方案消化财政往来款问题,要求县财政局按经批复的消化往来款实施方案,采取多种方式积极消化往来款。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财政局及相关单位积极推进审计整改工作,根据提供的整改资料,截至2025年11月18日,整改情况及未完成整改原因如下:已完成整改问题7个,其中:金额问题2个涉及金额589.66万元,非金额问题5个;完成部分整改问题1个,整改金额12264.34万元,占应整改金额79307.36万元的15.46%;正在整改问题3个,涉及金额6306.95.95万元。
具体整改情况如下:针对欠拨上级专项资金问题,属于持续整改类问题,已部分整改,已整改12264.34万元;针对过紧日子要求落实不到位问题,已完成整改,县财政局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预算编制源头管理及预算执行监控“事前”“事中”管理,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组织开展了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专项行动和检查,全面规范预算单位支出管理;针对“三保”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已完成整改,已拨付欠拨的民生资金484.13万元;针对应征未征土地出让收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该问题正在整改,县财政局协同税务局、县自然资源局通过电话、下发文书、入户等方式对企业进行多次催缴,截至目前,暂未收到两家企业的欠缴土地出让收入;针对预算编制缺乏科学性和准确性问题,已完成整改,财政局将加强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的预测分析和县级收入来源的分析研判,合理编制年初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强对重要支出事项的预算管理,通过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紧密结合,逐步改进预算编制和执行相互促进、共同完善的相关措施;针对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问题,已完成整改,县财政局将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办法,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针对非税收入未按规定返还执收单位问题,已完成整改,县财政局已将未返还105.53万元非税收入按要求全部返还至相关单位;针对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问题,已完成整改,已将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并根据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预算;针对预算资金下达拨付不及时问题,已完成整改,县财政局将上年结转指标资金按规定时限下达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2025年上年结转指标已在6月30日前全部下达至项目单位;对长期未清理财政借垫款项问题,属于持续整改类问题,正在整改,县财政局结合整改计划和县级财力实际情况,加快推进暂存款、暂付款清理工作,目前,总预算暂付款整改已列入资金安排计划;针对未按实施方案消化财政往来款问题,属于持续整改类问题,正在整改,县财政局将结合整改计划,加快推进暂存款、暂付款清理工作,目前,财政专户暂存款、暂付款计划于2028年底前清理,农业专户暂付款待诉讼程序结束后,及时根据判决结果清理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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