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统计局

中共梁河县统计局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浏览量:3311    作者: 日期:2023/1/3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718826日,县委第巡察组对县统计局支部委员会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926日,进行了意见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统筹谋划不充分,贯彻落实党的统计工作部署和要求有差距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对上级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织政治理论学习。充分利用干部职工会、党支部三会一课、在线学习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及视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县统计局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共6次,领导班子集中学习6次,讲党课2次。二是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县统计局及时组织学习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干部职工会传达学习2021年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对统计系统依法开展工作和2022年全国统计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州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县统计局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日常统计工作中,向社会大众宣传普及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营造浓厚的统计法治氛围。914日,县统计局通过2022年县融媒体中心的干部走进广播室小喇叭普法活动,向社会普及《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26个不得919日,在第十三届中国统计开放日之际,开展了以数说新时代,奋进新征程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发放统计知识宣传册、常用知识问答、科普布袋等共计300余份;923日,副局长薛克耀受邀到梁河县2022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授课,以依法依规统计 不断提高数据质量为主题,深入浅出讲解统计知识,以案释法开展警示教育。二是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效能革命,进一步落实国家统计局、云南省统计局、德宏州统计局关于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的安排部署,于1020日,梁河县统计局组织召开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再安排再部署会议,对前期自检自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分析总结,针对如何提高专项纠治工作质量做了安排部署。

)关于推动全县统计工作向高质量发展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县统计局班子扎实践行一线工作法,以服务基层和统计调查对象为重点,深入到乡镇和企业现场,进行调研指导,调研解决统计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做到问题在一线发现,问题在一线解决,推动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和经济运行研判的精准性,更好地服务基层和统计调查对象,不断提高统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县统计局班子下基层调研20次,其中深入乡镇5次,深入企业10次,解决问题5个,下基层共11天。二是加强统计业务培训谋划,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制定印发了《梁河县统计局统计专业业务培训制度》,提前谋划培训工作,制定《2023年乡镇基层统计员业务培训计划》,针对不同的对象,组织不同的培训。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县统计局共开展培训32次,到企业、乡镇指导工作98人次,开展培训32次,帮助解决问题49,其中:培训企业30次,培训乡镇统计员2次;1216日,联合县林业和草原局开展农业统计业务培训,培训覆盖全县9个乡镇,67个村社区,共100余人参加培训。三是通过首次梁河县农业农村统计村级联网直报,县、乡两级对村级上报数据进行严格审核,做到随报随审,把控数据质量,规范源头数据,夯实基层基础。四是严把统计数据上报审核关,做到先有库再有数,数出有据。在固定资产、房地产统计中,确定严格按工程形象进度单报数的制度,坚决杜绝按数据整理工程形象进度单的情况发生,截至目前,企业均按照进度上报。

)关于对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20229月,组织3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报名,1031日完成参考人员信息核对工作,因疫情原因国家统计局暂未组织开考。二是以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为契机,对统计执法行为进行再规范、再提升,明确无证专业人员只能开展专业数据质量检查,不得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加大监督力度,杜绝代签行为,严格执纪执法,精准追责问责,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氛围。三是根据德宏州统计局最新要求,对统计执法检查档案材料进行严格管理,在今后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中,对照目录清单完整收集检查对象的证照、台账等,保障统计执法工作的严肃性、严谨性。四是及时采购执法记录音像设备,确保执法设备保障到位,目前县统计局已把采购执法设备纳入2023年预算,争取财政资金支持。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作风不实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有效落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抓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和作风纪律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班子议事日程。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于816日召开专题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89日局领导班子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于89日单位主要负责人听取了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汇报、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专题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切实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局党支部第一责任人分别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分别与各股室签订了《梁河县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通过签订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到了股室和个人。二是增加谈话覆盖范围,切实开展有针对性的廉政提醒谈话。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长开展谈心谈话2次,干部职工15人全覆盖,谈话内容涉及个人政治思想、工作业务和工作作风等方面。三是强化思想认识,转变作风,对巡察反馈个人报告存在照搬照抄的同志进行了谈话提醒,从思想上提高对党风廉政教育重要性的认识。

(二)关于民主决策程序不规范的整改情况。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一事一议,逐项表决,主动邀请联系纪检监察组到会监督指导,提高决策规范化水平。截至目前,县统计局召开7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共9件,均邀请纪检组监督指导。

)关于工作作风不实的整改情况。一是调整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印发《梁河县统计局关于调整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二是制定内部工作制度要切实可行,不得照搬照抄,表述要与单位实情相符,不得逾越。截至目前,已对不适应现工作机制的文件、制度进行废止。

(四)关于清理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不坚决的整改情况。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规范了各类会议记录工作指定专人作会议记录,规范会议的记录格式、内容和关键要素如实记录会议组织情况和具体内容,做到实事求是、真实反映、表达准确、层次清晰、语句通顺。

)关于清理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不坚决的整改情况。一是2012927日干部职工会议上学习了《梁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文件,杜绝陪餐人数超标、餐费超标等问题的再次发生,培餐人数超标410元已按要求整改,于2022928日退回梁河县财政局国库。二是2022 927日干部职工会议上学习差旅报销有关的《梁河县县级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等5项办法的通知》文件,已按规定清退违规报销的伙食费300元,于2022928日退回梁河县财政局国库。三是按照接待标准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只接待到达或离开一餐的要求,其他时段可以协助安排就餐,按标准收取伙食费,已按规定清退重复接待费用550元,其中:202051314日第二餐410元扣减收缴伙食费160,应退回接待费250元;2020728-30日第二餐200元,第三餐420元扣减收缴伙食费320元,应退回接待费300元,已按审计要求整改,于2022928日退回梁河县财政局国库。

(五)关于清理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不坚决的整改情况。一是2022927日干部职工会议上学习《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话细则》,严格执行文件规定,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二是财务人员对单位职工进行培训,报账附件不齐全的不得报销,培训要有会议通知、培训方案等,城县交通费必须有发票,现已将会议通知找齐并附在报账凭证上。三是20199-10月报销2笔城市间交通费共计252元的城市交通费发票,现已补齐并附予报账凭证上。

、关于党支部作用弱化,党建工作抓得不实的问题

(一)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巡察反馈会召开后县统计局严格按照《2022年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2022年县直机关党建工作任务清单》文件要求,及时完善《县统计局2022年基层党建重点任务项目清单》,并严格按照责任清单逐项抓好落实。二是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在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活动中开展三进三改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立足统计部门职能,结合单位实际,完善《统计局2022年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工作方案》。是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问题已作自我批评。

(二)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成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的台账记录检查小组,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2022统计局召开支委会12次,党员大会12次,讲党课5次,没有出现过照片、记录等相关资料雷同情况,确保智慧党建”“云岭先锋”“三会一课各领域记录工作的规范性、完整性,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支部规范化建设制度管人管事,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完善了《统计局党支部2022年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和对应的工作计划,根据相关规定,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按月适时开展内容丰富、接地气的主题党日活动,截止12月份,统计局党支部共开展12次主题党日活动。三是指定专人负责党员政治生日管理,严格按照政治生日管理制度,按时组织政治生日活动。班子第9次集中学习会上,组织学习《政治生日活动形式》,让全体党员再次领悟政治生日真正内涵。四是在巡察反馈会后,党支部认真组织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落实党费日制度,并指定专职党务人员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抓实抓细党费收缴工作,自巡察整改以来,所有党员均按时足额缴党费。

(三)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情况。一是在局领导班子2022第九次集中学习会上,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对于准则中所提出的具体要求,在实际的工作中要认真地去理解、具体地去把握。二是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支部对照检查、个人发言提纲和批评意见清单等材料,均经过支部书记严格审核把关,达不到标准的重新撰写,要求所有成员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要敢于揭短亮丑,不回避问题,做到不达标不开会,为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奠定了坚实的政治生活基础。三是1020日巡察整改专题会上,对涉及到的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督促其端正态度,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撰写相关材料开展批评时要敢于亮剑,辣味要足,切实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要求在今后的组织生活会以及任何党内政治生活一定要严格按照党内有关文件执行,过好党内政治生活,开好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四是结合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分别与局干部职工进行了谈心谈话,共谈9人次;1125日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成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其中自我批评共36条,相互批评共6条。五是领导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已作自我批评。

(四)关于党员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做到应转尽转,做到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及时准确有效。2022728日尹XX组织关系已经转到县统计局党支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161355地址:梁河县振兴路13政府大楼五楼电子邮箱huan1695@qq.com

 

文章来源:梁河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