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梁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梁河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梁河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依法履行统计职能。现将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学习教育,夯实法治建设
始终把党的领导体现在统计事业全领域、贯穿到法治建设全过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强化党的政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梁河建设规划(2021-2025 年)》《梁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梁河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以及全县“八五”普法规划等重点,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会议精神,切实提高统计系统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做到真学、真知、真懂。严守法治底线,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着力提升统计数据质量,让依法统计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依法监督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二)立足防惩统计造假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专项纠治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为切实推动专项纠治行动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党的二十大提供统计合力,县统计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和派驻纪检组同志为副组长,各股室长为成员的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紧盯“四个必查”深入发掘问题,从严从实推进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开展。
二是强化部门沟通,聚焦纠治重点。县统计局积极组织发改局、工业商务和科技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投资促进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对2017年以来印发的与统计相关的文件、会议纪要、做法进行自查,并由副局长带队到县委办、政府办实地翻阅察看相关文件,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
(三)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结合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对2017年以来梁河县统计执法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执法检查台账进行复核,并分专业自查2021年以来“四上”单位入退库资料,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二是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常态化、制度化,2022年统计执法检查随机抽取企业、单位为10户,其中,9户为统计局部门自查,1户为梁河县统计局、梁河县安全生产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充分发挥部门主管作用,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落到实处。
(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
一是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加强法制宣传的组织领导,积极开展普法工作,今年来,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多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国家安全法》、《行政处罚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宪法的学习力度,自发对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相关制度进行宣传学习。
二是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日常统计工作中,向社会大众宣传普及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营造浓厚统计法治氛围。9月14日,通过2022年“干部走进广播室”小喇叭普法活动普及《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26个不得”;9月19日,第十三届中国统计开放日之际,开展以“数说新时代,奋进新征程”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发放统计知识宣传册、常用知识问答、科普布袋等共计300余份;9月23日,副局长薛克耀受邀到梁河县2022年“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授课,以“依法依规统计 不断提高数据质量”为主题,深入浅出讲解统计知识,以案释法开展警示教育。
(五)纵横联动,强化统计监督
为落实好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协同贯通,县统计局与县纪委县监委密切配合,纵横联动,形成信息共享、成果共享的监督合力,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长为成员的协同联动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围绕统计部门职能职责,强化统计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中的协同配合,建立健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结果共享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提供发现的涉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重要问题线索,进一步完善统计违纪违法线索移送机制。今年来,梁河县未发现有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情况发生。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工作经费难以得到落实,无法满足部分工作需要。
(二)受疫情影响,开展线下集中培训活动有风险,对统计调查对象的培训普法多采取QQ、微信、电话等方式开展一对一培训,在深度广度上或受限制。
(三)统计部门人员少、编制少,执法人员不足,2021年至今上级未组织统计执法证考试,导致统计执法力量相对较薄弱。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县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始终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摆到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切实做好法治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二是依法全面履行统计部门职责职能,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规章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三是全力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紧密结合《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对统计法律法规再学习再宣传再落实,掀起对《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新高潮。四是进一步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长效机制,切实加强统计行业监督,进一步强化对统计工作组织领导、认真履行统计法定职责。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着力提升统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切实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坚决捍卫统计工作生命线。
(二)结合“县乡村协同联动监督”工作,把握好统计监督的职能作用,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等重点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提升打击统计违法行为的力度和精度。加大监督发现问题,查处统计造假问题,增加监督频次形成震慑。警钟长鸣,对通报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对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单位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等进行整改,着力营造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良好统计生态环境。
(三)提高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增强统计人员法治观念,纵深加强基层统计业务培训、普法力度,彻底清除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可能性。鼓励符合要求的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强化统计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统计执法队伍。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
梁河县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典型案例
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点,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深化统计法治建设,加强源头数据管控,促使全县数据质量进一步提升,梁河县统计局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严格按照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原则,县统计局确定由分管领导主抓,法规股牵头组织实施,专业干部参与配合,成立了统计执法检查组,明确了执法检查工作责任分工,确保“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2022年,统计执法检查随机抽取企业、单位为10户,其中,9户为统计局部门自查,1户为梁河县统计局、梁河县安全生产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充分发挥部门主管作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规范调查对象统计工作。
本次统计执法检查指标及期间包括月度报表指标:2022年1-5月营业收入、2022年1-5月完成投资额、2022年1-5月房地产销售面积;季度报表指标:2022年1-3月营业收入、2022年1-3月从业人员期末人数、2022年1-3月建筑业总产值;年度报表指标:2021年蔬菜及食用菌产量。涉及工业、投资、批零、建筑、房地产、劳动工资、农业等专业。
6月27-30日,州统计局派3名执法人员协助我县开展执法检查,与我县1名执法人员组成两个检查组分赴各企业、单位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查看各企业原始凭证、统计台账和相关财务资料,询问相关人员主要信息的方式,对10家企业、单位统计数据采集和报送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其中:在劳动工资检查中有1户一季度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上报数为69人,检查数为66人,主要原因是季末有下属公司2位临时人员离职未及时告知,3月有1位职工退休但未及时变更人员台账,已在4月更正;在建筑业企业检查中有1户建筑业总产值上报数为1000千元,检查数为1001千元,主要原因是四舍五入取数方式不同造成的误差;在房地产企业检查中发现有1户商品房销售面积上报数为2459㎡,检查数为2458.89㎡,主要原因是四舍五入取数方式不同造成的误差;在批发业企业检查中有1户营业收入上报数为19583千元,检查数为19583.6千元,主要原因是四舍五入取数方式不同造成的误差。通过检查,我局认为被抽取的10家企业、单位不存在统计违法行为。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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