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预算公开

浏览量:8960    作者: 日期:202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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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人员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役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定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贯彻落实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烈士纪念碑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

(9)承担全县双拥工作,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梁河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业务股、双拥办。

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所属单位1个:

梁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推进服务体系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①资金到位。在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员基本到位的基础上,年初将乡镇服务站建设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个乡镇服务站预算1万元的建设经费,着力投入服务体系建设,努力解决乡镇服务站办公场所拥挤、设备短缺的问题,确保乡村服务站工作运转正常。②培训到位。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以实地督促检查观摩和集中讲解的方式开展业务培训,重点培训优抚业务知识,解读“解三难”政策,讲解就业创业工作要点,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有力促进乡、村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规范有效开展,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打下了良好的基础。③督查到位。为促进乡镇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完备,组织对9个乡镇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进行督查指导。

(2)强化服务保障政策有效落实,展现军人“优先”。

①及时悬挂光荣牌,截至目前,全县共悬挂光荣牌2385块。②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完成消防、边防检查站两个部队改革转制人员124人的信息采集。③按时足额兑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金和生活补助,全力落实“六保六稳”工作。④注重现役军人家属的走访慰问,及时足额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及时向现役军人家属送立功受奖喜报58人。

(3)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力度,维护稳定团结

①加强日常走访调研,积极为困难退役军人“解三难”。通过常态化“结对子”联系困难对象进行帮扶。不定期开展沟通联络、走访慰问、交心谈心等活动,真实了解他们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申请享受临时救助、低保、特困供养等政策。②化解矛盾纠纷在基层。严格按照退役军人属地管理原则,联合有关部门做好涉及退役军人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使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③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能协调解决的及时帮助协调解决,不能协调解决的,及时做好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

(4)营造尊崇军人浓厚氛围,崇尚军人荣誉

①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的宣传教育阵地作用,组织开展祭扫及爱国主义教育活动。②加强烈士褒扬纪念和设施保护管理,积极争取落实烈士褒扬纪念和设施保护管理专职工作人员岗位,使我县小寨坪烈士纪念碑、26座县内烈士墓、三个抗战遗址有专人管理维护,并将维护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5)积极支持驻梁部队建设,推进双拥创建

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春节期间组织对全县重点优抚对象、困难退役军人、驻梁部队的走访慰问活动。共走访慰问驻梁部队5个,发放慰问金5万元;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和退役军人1948人次,发放慰问金39.15万元;走访烈士遗嘱、企业军转和自主择业干部8人,发放慰问金0.24万元。并对一些特殊困难退役军人做好救济救助,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委政府的关心关爱。在疫情防控期间,为驻梁部队送去医用口罩5000只和消毒药品100份,及时把党委政府的关爱传递到部队。

(6)积极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帮扶政策,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①建立覆盖县、乡、村(社区)的退役军人信息服务平台,加大宣传服务力度。疫情防控期间在退役军人群体中发布招聘信息4批次1200多条,提供参考就业岗位140个②召开2020年返乡退役军人欢迎座谈会,以“上一课解读退役士兵复学复读和就业扶持政策”,“组织一场到大唐中色集团等6家本地企业交流应聘会”,“体验一次青花椒创业实地培训”等系列活动,为返乡退役军人营造温暖有爱、直接有效的就业创业氛围。③摸清劳动力底数,做好全县60岁以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普查和系统录入工作(共完成信息录入792人);坚持政策标准,认真落实好自主就业退役军人的教育培训工作,兑付就业创业技能技术培训经费17人10.2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1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军休所工作人员2人(工资由上级专项资金支付)。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45.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45.3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99.32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增加,县级配套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445.3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45.3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5.33万元(本级财力445.3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助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助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99.32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分析:上级补助增加,县级配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45.3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45.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2.3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7.32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2022年义务兵优待上级补助资金增加,县级配套资金减少;项目支出5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万元,增长51%,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单位申报梁河县烈士陵园项目建设,预算经费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功能科目20132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8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和通讯补贴;

2、功能科目20136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0.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党组织工作开展开支;

3、功能科目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6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功能科目2080801“抚恤—死亡抚恤”6.97万元,主要用于三属人员、年满60周岁的部分烈士子女生活补助。

5、功能科目2080805“抚恤—义务兵家属优待”6.01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家庭优待支出;

6、功能科目2080808“抚恤—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24.5万元,主要用于梁河县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

7、功能科目2080899“抚恤—其他优抚支出”183.61万元,主要用于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

8、功能科目2080903“退役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2万元,主要用于军休机构管理用房维护、军休干部遗属保障服务;

8、功能科目2080904“退役安置—退役士兵管理教育”6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教育培训;

9、功能科目2082801“退役军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33.5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10、功能科目2089999“退役军人管理事务—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11、功能科目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4.4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12、功能科目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事业单位医疗”3.4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功能科目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3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14、功能科目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4.01万元,主要用于我县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

15、功能科目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0.9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1)基本工资41.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绩效工资28.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奖金3.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津贴补贴46.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住房公积金10.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1)办公费10.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万元,项目支出9万元);

(2)水费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电费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邮电费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

(5)福利费1.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维修(护)费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5万元);

(8)会议费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

(9)培训费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万元);

(10)印刷费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5万元);

(11)委托业务费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万元);

(12)差旅费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

(13)其他交通费用7.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4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

(14)工会经费1.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生活补助214.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抚恤金6.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奖励金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资本性支出

(1)办公设备购置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5万元)。;

(2)拆迁补偿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一)与中央、省级配套事项

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5万元,较上年增加0.26万元,增长10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较上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万元,较上年增加0.26万元,增长10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次,共计接待60人次。

增长变化原因:2022年梁河县需要进行双拥模范县创建,烈士陵园项目建设申报,工作内容较去年增加,预计接待增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较上年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

退役安置教育和技能培训及军休服务管理经费

(二)立项依据

《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退役士兵退役1年内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退役士兵退役1年以上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费列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根据中办法(2004)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每年需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三)项目实施单位

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进行退役安置教育和技能培训,做好军休干部遗属保障服务、军休机构管理用房维修。

(五)项目实施内容

进行退役士兵、士官安置教育和技能培训,培训人数42人,每人所需资金0.143万元,共需资金6万元。通过培训,增强退役士兵就业技能水平,提高待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教育管理。我县军休干部遗属共有5户,做好军休干部遗属保障服务、军休机构管理用房维修,所需资金2万元。

(六)资金安排情况

培训人数42人,每人所需资金0.143万元,共需资金6万元;军休干部遗属保障服务、军休机构管理用房维修,所需资金2万元。资金共计8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本着“自愿报名、免费培训、自主选择的原则”组织好我县退役士兵的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从而全面提高退役士兵的科学文化和职业技能素质,增强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就业竞争力。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退役安置教育和技能培训,增强退役士兵就业技能,提升就业水平,提高待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教育管理;做好军休机构管理用房维护、军休干部遗属保障服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27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减少了工会经费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283.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08万元,固定资产254.7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2.5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0.1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准确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312200476300111

 [附件: 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公开表28D00DG2L6220210165602233B62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