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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人员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役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定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贯彻落实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烈士纪念碑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
(9)承担全县双拥工作,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梁河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双拥办、综合业务股。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县、乡、村三级服务体系基本健全,服务保障机构运行畅通,机构建设和人员服务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退役军人工作考评制度初步建立,工作职责制度逐步完善。各乡镇“武装部+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模式,将“征兵入伍+家属优待+移交安置+就业帮扶+优抚落实”等工作一体化有效对接起来,作为典型经验进行推广。继续完善“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梁河的1个服务中心和9个乡镇级退役军人服务站按照“枫桥式”标准建设,完善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台账,做好经常性事务性各项工作,打通服务保障工作的“最后一公里”。2022年曩宋阿昌族乡退役军人服务站被评为“全国延伸建强红色退役军人服务站”,推选罗兴虎参选“全国百名优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站长。县、乡、村三级集中统一、职责清晰、服务精细的退役军人保障体系,服务功能作用发挥明显。
退役军人安置政策落到实处,就业创业大力帮促。为退役军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全力做好退役士兵返乡接转工作。做好退役士兵档案接收审核、建档整册入室并移交工作等,帮助解决实际困难10余件。扎实开展退伍老兵返乡返校系列活动,为返乡退役军人搭建温暖有爱、直接有效的就业创业平台。积极推荐退役士兵就业,拓宽转业士官安置渠道。发放2021年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65.61万元,全年推荐金融机构核发创业贷款5人90万元,有效支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指导和拓宽就业渠道。
严格落实优抚政策,做好抚恤发放。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抚恤优待政策。按时足额兑现各类优抚补助,做到抚恤定补发放对象精准有效,不错不漏。2022年以来共发放各类生活补助601万元。用心用情开展好春节、“八一”常态化走访慰问工作,全年投入走访慰问资金达57万余元。全年“解三难”38余人次,补助资金11.3万元。在解决好重点优抚对象“三难”问题的同时,对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积极与民政部门按政策给予纳入城乡低保保障范围。持续推进光荣牌悬挂,2022年共悬挂光荣牌27块,同时及时将立功受奖褒扬活动,有力维护立功受奖人员的荣誉感,加强军人军属荣誉激励和权益保障,全年发放奖励资金 1.36万元。
推动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项目申报。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加强烈士褒扬纪念和设施保护管理维护。科学谋划,积极申报烈士陵园建设项目,梁河县烈士陵园通过州级标准建设认可,所规划项目通过国家事务部确认。根据《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实施方案》,投入资金60多万元,完成散葬烈士的迁葬工作,及时将县内散葬烈士墓迁葬入烈士陵园规划区内,让烈士“回家”。
加强服务保障,完成退役军人优待证申领工作。做好转制退役军人的信息采集工作。为退役军人提供方便,采取了到各单位进行实地采集信息的方式。按照年内完成存量对象申请受理和制作发放并转入常态化的总体目标,提高认识,从全局、整体角度认识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的重要意义,落实各项保障,科学统筹谋划,确保优待证保数据质量,强化责任意识,压实各级责任,做到严格把关,加强舆情监测,杜绝矛盾问题上交,力争让优抚对象“最多跑一次”。
为做好第十一届省级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召开双拥创建工作专题部署会、推进会等,严格对照考评标准,查找存在的弱项、找短板补缺项,逐条逐项进行消化落实。紧紧围绕“赓续军民鱼水情 构建美丽新梁河”总目标,厚积薄发,推动全县双拥再上新台阶。宣传教育扎实有效,全力打造双拥一条街,加大双拥和国防教育宣传,民族快板《美丽梁河·双拥花开》获省双拥办首届文艺作品优秀奖。优抚安置固本创新。出台抚恤补助自然增长、优抚对象医疗救助、立功受奖军人褒扬激励机制,提高大学生入伍和立功受奖奖励金。2022年全年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11.78万元;发放19、20年入职消防员家庭优待金17.2万元。拥军优属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双清单”责任制,投入资金30多万元完善美丽军营建设。解决好军人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问题,积极开展送政策送法律送教育送医疗等进军营活动,组织军地鹊桥会,积极开展军民共建活动,有效拓宽双拥外延。拥政爱民、军民融合成效显著,89家企业积极参与拥军优属志愿服务,为现役、退役军人提供优先优惠,已优惠金额达10多万元。梁河县双拥工作较20多年来有了质的突破,成功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1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军休所工作人员2人(工资由上级专项资金支付)。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516.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16.5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1.22万元,增长15.99%,主要原因:1、2023年我县申报烈士陵园项目建设,项目经费增加;2、春节、“八一”烈士纪念日等各种节日慰问活动经费纳入年初预算;3、各种优抚补助标准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16.5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16.5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16.55万元(本级财力516.5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 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1.22万元,增长15.99%,,主要原因:1、2023年我县申报烈士陵园项目建设,项目经费增加;2、春节、“八一”烈士纪念日等各种节日慰问活动经费纳入年初预算;3、各种优抚补助标准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16.55 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16.5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0.2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8万元,下降1.15%,主要原因:2023年部分民生补助资金调整到项目里预算;项目支出76.3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3万元,增长43.96%,主要原因:1、2023年我县申报烈士陵园项目建设,项目经费增加;2、春节、“八一”烈士纪念日等各种节日慰问活动经费纳入年初预算;3、各种优抚补助标准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功能科目20132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8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和通讯补贴;
2.功能科目20136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0.2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党组织工作开展开支;
3.功能科目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功能科目2080801“抚恤—死亡抚恤”6.6万元,主要用于重点优抚对象死亡补助;
5.功能科目2080805“抚恤—义务兵家属优待”17.5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家庭优待支出;
6.功能科目2080899“抚恤—其他优抚支出”174.58万元,主要用于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
7.功能科目2080903“退役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2万元,主要用于军休机构管理用房维护、军休干部遗属保障服务;
8.功能科目2080904“退役安置—退役士兵管理教育”6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教育培训;
9.功能科目2080999“退役安置—其他退役安置支出”65万元,主要用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10.功能科目2082801“退役军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52.4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11.功能科目2082899“退役军人管理事务—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双拥事务支出;
12.功能科目2089999“退役军人管理事务—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13.功能科目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2.7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4.功能科目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事业单位医疗”3.4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事业人员及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5.功能科目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事业、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16.功能科目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32.39万元,主要用于我县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
17.功能科目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2.7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
(1)基本工资52.42万元(基本支出50.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绩效工资35.72万元(基本支出20.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奖金13.16万元(基本支出13.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津贴补贴34.9元(其中:基本支出3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住房公积金12.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7万元,项目支出1.8万元);
(10)其他交通费用5.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1)办公费11.61万元(基本支出2.43万元,项目支出9.18万元);
(2)水费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1万元);
(3)电费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2万元);
(4)邮电费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5)福利费1.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维修(护)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
(8)会议费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5万元);
(9)培训费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万元);
(10)印刷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
(11)委托业务费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2万元);
(12)差旅费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13)工会经费2.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劳务费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5万元);
(1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5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生活补助251.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67万元,项目支出10.5万元);
(2)抚恤金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奖励金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军转干部医疗费补助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
4.资本性支出
(1)办公设备购置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5万元);
(2)基础设施建设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3)拆迁补偿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7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与中央、省级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35万元,较上年增加1.85万元,增长37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较上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56人次。预算费用较上年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85万元,较上年增加1.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5万元,较上年增加1.85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加原因:因工作需要,2022年8月县公务用车管理办公室划拨给我单位公务用车一辆,预算内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将树立部门整体和项目预算的责任、目标、绩效导向,加强部门预算执行和绩效监控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5.7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3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增加了公务用车一辆,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238.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38万元,固定资产228.4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4.9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29万元,减少原因:计提折旧减少。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十、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一)项目名称
退役安置教育和技能培训及军休服务管理经费
(二)立项依据
《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退役士兵退役1年内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退役士兵退役1年以上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费列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根据中办法(2004)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每年需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三)项目实施单位
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进行退役安置教育和技能培训,做好军休干部遗属保障服务、军休机构管理用房维修。
(五)项目实施内容
进行退役士兵、士官安置教育和技能培训,通过培训,增强退役士兵就业技能水平,提高待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教育管理。我县军休干部遗属共有5户,做好军休干部遗属保障服务、军休机构管理用房维修。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2年我县所接收退役士兵,培训资金由中央、省、州县共同承担,我县配套资金6万元;军休干部遗属保障服务、军休机构管理用房维修,所需资金2万元。资金共计8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本着“自愿报名、免费培训、自主选择的原则”组织好我县退役士兵的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从而全面提高退役士兵的科学文化和职业技能素质,增强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就业竞争力。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退役安置教育和技能培训,增强退役士兵就业技能,提升就业水平,提高待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教育管理;做好军休机构管理用房维护、军休干部遗属保障服务。
监督索引号53312200476300111
[附件: 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3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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