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卫生健康局

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对从外地进入梁河县辖区范围的人员开展健康检测的通告

浏览量:4052    作者: 日期:2020/1/27


为切实抓好梁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决定对从外地进入梁河县辖区范围的人员开展健康检测等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凡进入梁河县辖区内的人员必须本着对本人负责、对家庭负责、对人民健康负责的态度,主动接受健康检测。梁河县也将根据需要,在县边防检查站、县城客运站、勐养客运站等区域设立检测站点,对过往人员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测。

二、接受健康检测的人员必须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如实提供旅行时健康状况和接受必要检查,如: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疾病症状,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进一步开展检查治疗和医学观察。

三、对拒绝接受健康检测的外来人员,将依法拒绝入境,或依法遣返出境;若外来人员属本辖区内人员,由县公安部门、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共同采取相应措施,对其进行强制性检测和医学观察。

四、自2020年1月1日起,到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从外地进入梁河的人员,包括本县返乡人员,必须主动到就近医疗机构接受健康检测,或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健康检测;并如实提供身体健康状况和进入梁河前的行程信息。

五、对因不服从、不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医学检测,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拒不听从劝阻,无理取闹,造成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机构等单位工作秩序紊乱的,由有关单位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疫情防控期间所有旅游景区景点、宾馆酒店、企事业单位等暂停举办一切聚集性活动;也请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尽量避开人员密集场所或不做长时间逗留。

咨询电话:0692——6161371

特此通告 

梁河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4日


来源:葫芦丝之乡梁河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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