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广大人民群众: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州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县范围内一律禁止大型活动,聚会、群体性宴请等活动,现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县范围内一律不得举办文化体育、旅游节庆等大型活动;一律不得组织群众聚会、广场舞等群众性聚集活动,一律不准开展任何形式的校外培训。
二、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县范围内严禁群众自发组织的红白喜事等群体性宴席、集会;所有餐馆、农家乐一律不得承办宴席和集体聚餐活动。
三、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县范围内一律取消所有集乡镇街天赶集等活动,禁止个人和商户进行商品展销、摆摊设点招揽顾客。
四、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县范围内的所有温泉(龙窝温泉、丙赛温泉、底养温泉等)一律暂停开放。
五、呼吁全县群众、团体高度关注外来人员特别是来自疫区返乡人员和群体,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六、全县所有群众要认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做好公共活动场所、家居环境清洁和通风;增强自我保护和防控意识,春节期间尽量减少结队出行、走亲访友、在餐馆聚餐等活动,不信谣、不传谣,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七、以上通告事项,请全县所有群众和团体高度重视,如有不听劝告,擅自违反的个人和团体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对无理取闹、扰乱医疗机构、疾病防控机构等单位工作秩序的,由有关单位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电话:0692-6161371
特此通告
梁河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6日
来源:葫芦丝之乡梁河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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