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卫生监督大队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梁河县卫生监督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梁河县卫生监督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梁河县卫生监督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依法监督管理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放射、学校卫生工作;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依法监督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依法承办职责范围内的行政许可和日常卫生监督;负责管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梁河县卫生监督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一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人员编制10人,实际人数8人。2019年末在职人员8名,性别:男性4人、女性4人。
(一)立足职能,不断提高卫生监督工作的履职能力
一是领会精神,全力做好新形势下的卫生监督工作,不断提高运用各项政策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战略部署,定好位、找准点、用足劲,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工作部门的职能作用,认真实施卫生健康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二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卫生监督专项资金和财务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跟踪问效,确保资金使用规范。不断改进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开展好挂钩帮扶工作,完成好各级的考核工作。三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力求使单位管理更加规范,增强执法监督的透明度,健全卫生违法案件查处内部运行机制。四是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升大队干部职工的专业素质,为卫生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理论和业务基础。加强协管员的管理,通过强化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其履责能力。五是主动学习交流,出现疑问、发现难题及时与县卫健局或各县市、州级卫健部门沟通交流,共同探讨,一起解决问题,共同推进卫健工作。
(二)强化协管队伍建设,筑牢公共场所安全防线
2020年,大队将继续采取各项举措健全以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为主体,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员队伍为补充,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城乡全覆盖卫生监督网络体系,以实现“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目标。
一是全面加强卫生监督协管能力建设,提高卫生监督协管的业务能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更好地维护管辖区域的卫生秩序、维护全县16万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二是完善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积极推行责任过错追究制,加强信息员业务培训,同时抓好岗前培训教育,提高协管员、信息员的业务素质和监督巡查水平。三是统一着装,树立卫生监督协管队伍文明执法良好形象,不断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员风纪风貌行为,促进卫生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维护卫生监督队伍着装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积极稳妥地做好卫生监督工作
1.对全县监督范围内的村卫生室、医疗人员执业情况依法进行管理。一是对辖区内需要办证、校验、延续、变更或注销的村卫生室给予告知,并提供所需办理项目材料清单及相关申请表,指导填写相关表格,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二是对本单位及辖区内乡村医生有执业变动的人员给予告知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三是及时掌握最新信息资源,提高监督信息更新速度。
2.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大队将加大打击无证行医的打击力度,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的就医环境。一是认真办理群众投诉举报,及时上报县卫生监督大队,协助处理非法行医案件。要保证投诉举报渠道的畅通,做好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工作,把群众投诉举报作为发现无证行医问题的发现渠道和重要线索,进而推动大队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二是卫生监督人员采取便衣暗访、错时执法、突击检查等多形式,对藏身隐蔽的无证行医场所及相关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的同时突出重点。要在日常监督的同时开展好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和游医。对于屡打不绝,屡禁不止的“钉子户”,通过积极与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工作,加大打击力度。
3.扎实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巡查工作。一是严守审批程序,对需要办证、换证、校验或注销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告知,并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把牢审核关。二是做好辖区内公共场所日常卫生巡查工作,不断增强公共场所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卫生意识,改善全县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和卫生条件,进一步提高卫生管理整体水平。三是积极开展辖区内宾馆、KTV、美容美发等重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抽检工作。四是加大对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的监管和惩处力度。对“两证”缺失,尤其对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公共场所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对重点对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公共场所进行立案调查,并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4.饮用水卫生监督巡查。大队将进一步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加大对供应不合格饮用水单位的处罚力度,督促供水单位加强水质自检工作,确保供应的生活饮用水符合国家标准,为广大人民群众的饮水筑牢卫生安全防线。一是要重点监督检查供水单位的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人员情况、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水质自检情况、供水单位水质净化设施、水质消毒设施运转情况及相关记录、供水单位使用的涉水产品索证情况等。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村饮用水本底资料建设。三是加强饮用水卫生巡查工作。重点监督巡查蓄水池等各类供水设施清洗消毒记录完整。
5.认真开展学校卫生监督监测工作。一是与辖区学校配合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宣传贯彻,开展好相关健康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学校传染病防治和健康相关知识水平。学校卫生监督巡查率争取达到100%。二是加强开展学校饮用水监督检查工作,对各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组织管理、用水设施、水质检验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针对此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校方及时整改,保证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三是建立完善学校卫生监督巡查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将卫生监督巡查情况通报学校,促进其依法管理学校卫生事务。
(四)加强卫生应急工作,坚定信心,迎接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挑战
2020年,大队将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梁河县情,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聚焦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不断提升卫生应急能力和管理水平,推动卫生应急工作依法科学、有序有效开展。一是完善卫生应急预案,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制度。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管理,规范风险评估工作。加强应急队伍培训,强化卫生应急演练,提高应急能力。二是认真做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重大会议期间的卫生监督工作,积极制定实施方案。三是多方联动,形成县政府县卫计局统一领导和指挥、多部门联合应对、社会公众参与的卫生应急防线,科学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五)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卫生安全
对大规模执法行动,加强部门联动,整体出击,形成执法合力,造成执法声势。提高监督覆盖面和监督频次,对于查处的违法行为,加强处罚力度。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守好卫生安全工作红线,筑牢卫生安全的防线。
(六)加强宣传,营造卫生监督执法的舆论氛围
卫生监督执法任务繁重,涉及面广,关系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危。2020年,我们将更进一步的重视和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力宣传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医药安全工程,普及卫生安全知识,宣传和报道好典型,及时客观地曝光违法行为,以增强全社会的卫生安全意识。
一是加强新闻舆论宣传作为公共卫生的一项战略选择,对树立良好的卫生执法形象起到重要作用。大队将进一步加强与媒体的合作,让群众更及时、清晰的了解我县卫生监督工作动态,树立良好的卫生执法形象,同时提升百姓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参与到卫生监督中来,促进我县卫生事业发展。二是宣传方式多样化。大队将通过微信、QQ、钉钉、快手等新媒体,辅之手机短信、悬挂横幅、出版报等方式,大力宣传卫生监督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把宣传工作搞得丰富多彩、形式多样,达到简便、直接、群众易接受的效果。三是开展日常宣传的同时开展好专题宣传活动。以国际禁毒日、世界艾滋病日、国际献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纪念日等活动为契机,组织卫生监督员上街摆摊设点进行宣传,发放各种相关法律法规、安全套、《艾滋病宣传手册》、各类场所消毒、使用记录簿、卫生管理档案盒等;在宾馆、酒店和娱乐场所摆放防治艾滋病宣传架,悬挂防治艾滋病展板,发放伞、口杯、环保袋等宣传品。四是加大对培训的经费投入力度,开展不同主题的培训。通过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挂钩社区群众等不同群体的分类培训,不断提高卫生法律法规、卫生安全知识等的普及率,进而加强社会公众的卫生安全意识,使全社会都成为卫生安全监督的参与者。
(七)抓好“七五”普法工作,助推卫生监督法治化建设
2020年,大队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卫生监督员的法治素养为总目标,以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为重点工作,以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切实加大普法力度,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实施,营造卫计系统法治文化氛围,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水平,为加快推进全县卫生监督现代化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一是加强卫生普法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卫生系统“七五”普法工作。强化法治宣传教育骨干培训,通过交流学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大队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为卫生系统“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提供支撑。二是创新工作形式,务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大队将不断开展重点医疗机构上门进行专题培训,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QQ、微信等新媒体优势,抓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职业病宣传周”等专题活动,不断创新工作形式,营造浓厚法治文化氛围,提高法治宣传社会化程度。三是依法履行卫生监管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卫生管理和服务职能;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深化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和管理效率,不断促进行政执法机关廉政勤政;积极开展卫生行政执法稽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确保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14.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4.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9.15万,主要原因分析厉行节约,减少出差次数,减少培训会议,缩减开支。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14.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4.1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4.16万元(本级财力114.1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9.15万,主要原因分析厉行节约,减少出差次数,减少培训会议,缩减开支。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本条分组按项级科目细化)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4.1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4.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1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06万元,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3.09万元,主要是项目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1万元,用于缴纳养老保险与工伤保险费;卫生健康支出97.23万元,用于发放工资及人员经费;住房保障支出7.02万元,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本条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12.16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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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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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对辖区范围进行国家监督检查。依法监督管理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餐饮具、学校卫生工作;依法监督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放射、计划生育、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依法承办职责范围内的行政许可和日常卫生监督;负责管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完成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和检测任务,对抽查中发现的卫生健康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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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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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覆盖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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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监督完成率(%)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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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检测任务完成率(%)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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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抽查中发现的卫生健康违法行为的查处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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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手持执法终端完成抽查任务使用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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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工作完成时间段 |
2020.12.31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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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项目预算控制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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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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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
持续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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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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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
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学校、公共场所等的卫生水平,维护群众身体健康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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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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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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