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卫生健康局

对梁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59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5299    作者: 日期:2020/10/21

杨世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县人民政府帮助解决勐竜村卫生室建设项目资金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梁河县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关注和关心。

您所提的帮助解决勐竜村卫生室建设项目资金的建议提得很好,着力考虑群众就医的实际问题。我县按照省、州的要求于2009年全面实施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并根据《云南省卫生厅印发进一步关于加强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卫发[2007]430号)和《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村卫生室建设的意见》(德政发[2006]15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在行政村所在地建盖一所村卫生室,村医合医合药一起办公,距离村公所5公里以上的自然村可设医疗分点,并严格要求三室(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分开。由于小厂乡勐竜村人口较多,距乡卫生院和县医院较远,现有的卫生室已经不能满足群众看病就医需求。结合小厂乡勐竜村的实际,需对原有的卫生室进行搬迁扩建,目前迁建地点还未落实。待村级迁建地点解决后,我局将积极争取专项资金,申请纳入十四五项目规划并尽快建设。还请您在卫生室的建设中继续给予关注支持。

                               梁河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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