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卫生健康局

对政协梁河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量:6142    作者: 日期:2020/10/21

幸 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在公共场所禁烟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在全县范围内创建无烟党政机关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在控烟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确保2022年底基本实现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建成无烟党政机关,根据省卫生健康委、文明办、爱卫办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通知》(云卫疾控发〔20201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云南行动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2013号)要求,梁河县卫生健康局、梁河县文明办、梁河县爱卫办于2020722日联合发文《积极申报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通知》(梁卫发〔202091号),全县各级各单位积极主动申报无烟党政机关。截至目前,共收到18家单位主动申报的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单位信息收集表。

二、制定工作目标

(一)2020年争取在县辖区内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数量不低于30%

(二)2021年县辖区内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数量不低于80%

(三)20226月底前县辖区内所有党政机关完成无烟环境建设工作。

三、明确工作任务

(一)建立工作机制,为建设无烟党政机关奠定坚实基础

成立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管理责任部门和负责人,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按照统一组织、属地管理原则开展,成立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制定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管理规定,制定实施方案。

(二)加强宣传教育,为建设无烟机关营造良好氛围

大力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宣传和多种形式的控烟健康教育,利用各种活动载体,提高控烟意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对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政策要求、烟草危害科普知识、戒烟服务信息等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积极营造健康、清洁、无烟的良好工作、生活环境。

(三)完善服务保障,为建设无烟机关提供有力保障

将工作人员戒烟、不在工作场所吸烟、宣传烟草危害知识、劝阻吸烟等纳入建设工作重点。提供戒烟方法、戒烟门诊就诊等信息指导。倡导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戒烟,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主动戒烟。机关办公区域全面禁烟,广泛张贴或摆放禁烟标识,规范设置室外吸烟区。定期监督检查,建立通报和监督机制,共同维护无烟环境,实现所有室内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的目标。

梁河县卫生健康局

                             20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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