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依法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以法治思维不断促进全局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我局党组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全面加强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健全党对法治工作领导的体制机制,从机构职能上,把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强化我局法治工作职能,坚持全面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将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形成了领导班子带头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各馆所股室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的良好局面。
二、做好旅游文化法治政府工作
(一)基本概况
2022年有文化市场经营户61户,从业人员200余人,歌舞娱乐场所(KTV)16家,电子游戏室1家,网吧3家、出版物批发零售店17家,音像制品零售出租与零售店4家,复印打字室17家,印刷厂3家。
(二)依法规范行政执法
2022年围绕扫黑除恶“禁毒防艾”、“非法集资”、“养老诈骗”等工作重点,结合重点行业领域、节假日、党的二十大、校园周边等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文化市场综合监管。坚持做到逢节必查、不定时、不定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文化市场安全大检查。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先后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49人次,开展日常执法检查68场次,检查各类文旅经营场所302家次,处理群众电话举报2起。立案办结歌舞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案件1起,罚款10138元。今年1—10月,积极配合县委宣传部开展了7次市场违法违规突击检查、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检查影院14家次、印刷厂17家次,音像制品店2家次。
(三)加大普法宣传
坚持每周不低于2次的日常监督执法行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行动,严厉打击违规经营、非法集资、侵权盗版、非法出版物等违法活动。1-10月,文化市场管理股共召开业主会议3次,参训人员160余人次;联合、参加联合检查整治行动13次。同时借助4.26知识产权日、6.26国际禁毒日、9.10“质量月”、食品安全、“网络安全”宣传、业主培训会议、全局干部职工会议、文化馆送戏下乡、日常检查的机会积极向社会公众、广大干部职工、文化市场经营者、行业服务人员开展法律法规、扫黑除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非法集资、养老诈骗、禁毒等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共计外出宣传20余场次,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发放宣传册1000余份,文化娱乐场所悬挂宣传标语10条。
(四)严格行政审批服务
完成我局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的认领分配、角色配置、关联会员等工作,对云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及政务服务后台共发布监管动态信息80余条。认真梳理我局政务服务管理办证大厅“最多跑一次”和“马上办”事项清单21项,方便了办事群众,提升了政务服务的水平。
截至目前,共受理审批各类文化经营项目13 件,办结率达到100%,每件事项承诺办结时限上压缩了30%。其中办理歌舞娱乐场所行政许可1起,延续歌舞娱乐场所9起;注销网吧1家,社会艺术考级备案2起。
(五)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系列活动
为进一步增进人民群众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认同感,营造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良好社会氛围,我局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文物管理所和文化馆工作人员借助宣传展板、文物实物展示、现场讲解的方式就文物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让同学们切身近距离感受到文物藏品的历史意义、科学价值和艺术魅力,从小树立文物保护人人有责的责任感。
(六)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创建工作
为确保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的各项任务,开创文旅法治建设新局面,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于2022年7月,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召开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启动会,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共梁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梁河县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并调整充实了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确立了围绕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总目标。
(七)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进一步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涉及养老诈骗问题隐患摸排,重点摸排以艺术品经营为名实施诈骗、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艺术品市场涉及养老诈骗问题隐患,重点摸排旅行社以预付卡、会员费、理财产品等形式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的问题隐患。2022年,共开展进村、进校园等文艺演出宣传活动35场次,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发布“养老诈骗”指导案例、防范养老诈骗指南、防范养老诈骗倡议书等关于防范“养老诈骗”“涉老反诈”的相关文章5篇。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2022年在县依法治县办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离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目前还存在以下问题:
执法队伍力量薄弱。执法队伍建设还需加强,特别是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法律培训还不够。推进综合执法方面初步完成,但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相对滞后,法制机构的建设及配置还不完善。
法治思维能力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学习培训教育还不够,没有树立牢固的依法行政观念,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观念还有待提高。
四、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有关情况
党组书记、局长张雁作为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
(一)深入谋划部署我局法治建设工作。
一是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重要议事议程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坚决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制度,加强局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定期听取各股室关于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二是履行领导责任。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全局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及时召开会议,传达上级精神,部署工作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出台工作方案,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是严格依法行政。我局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凡是重大人事、重大项目、重大问题和大额经费的工作内容,均由党组、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二)严格落实学法用法制度
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有效推动了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
每次召开党组会、班子会和全局干部职工大会都学习相关政策和法律。对涉及本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等涉及我局工作内容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通过组织召开专题学习活动,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涉及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以及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法治教育。通过长期的学习,局机关干部职工的知法守法学法用法水平明显提升。
(三)高度重视法律宣传工作。
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各项法律宣传活动,安排相关股室积极参加4.26知识产权日、6.26国际禁毒日、“9.10质量月”、食品安全、网络安全、扫黑除恶、非法集资等宣传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通过相关文化企业业主培训会议、日常文化市场检查,让社会公众、广大干部职工、文化市场经营者、行业服务人员都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使群众对相关文化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有所了解。依托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文化旅游法治宣传教育网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组建“红色文艺轻骑兵”开展送法到基层活动,突出梁河特色,创作了《爱国卫生同参与同向同行战疫情》《管好自己的钱袋子》《尚法春风吹满地 法治硕果遍梁河》等法治宣传文艺作品。
(四)抓好法治工作执行
严格抓好工作执行,通过自查等多种手段,排查工作薄弱环节,及时查漏补缺。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机要、保密等相关工作。我局无泄密等情况发生。加强对行政审批等行政执法活动的工作要求,在市场执法中,依法行政,全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调解案件。人事、采购等重点环节的活动的监管,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及时把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法规政策发布到门户网站利用局官网公开财政预算、公告公示等政务信息。自觉接受人大、纪委等上级监督,在局信息公开专栏公布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化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进一步整合文化市场执法职能和执法队伍,逐步规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人员编制,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参与线上线下执法人员培训,健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制度机制、运行机制,强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经费、装备保障,确保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落实落地。
(二)加大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采取广播、电视、LED大屏播放标语、拉横幅、发放海报、宣传单、微信群等向经营业主宣传文化旅游法律法规,增强业主守法经营意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动人民群众监督,做到24小时监测监听,确保举报渠道畅通无阻。
(三)持续推进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明确节假日、开学季等重要节点,加强市场巡查,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文化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四)持续抓好文化旅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州、县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工作指南,加大疫情防控执法检查力度,对各文化旅游经营场所防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业主的教育引导。
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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